如今手机支付司空见惯,买家卖家都享受到了便利,但也有人挖空心思钻空子,还死盯一家店拼命坑……
同一招用了78次,套现近三万元,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万万没想到竟然有人做得这么要夸张。。。
7月9日下午,无锡新吴区法院开审这样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在1年不到的时间里,先后78次到同一家超市使用微信扫码支付方式付款买东西,还以手头需要现金为由“刷微信钱包账户”,然后让店家给现金!
第一波:尝甜头
2017年12月,王某先后31次到新吴区一家超市在实际未转账付款的情况下,以向收银员出示虚假微信交易支付凭证的方式,骗取超市内商品,合计价值1556.4元。
第二波:胆很大
2018年1月至3月,王某又先后47次到同一家超市,在实际未转账付款情况下,以向收银员出示虚假微信交易支付凭证的方式,骗得财物合计29356.5元。
78次虚假操作获利3万余元
正所谓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王某前后78次得手,胆子越来越肥,出入这家超市也越来越频繁,从最开始只是买东西
到后来找借口套现,而且金额越来越高,甚至一次套现1500元之多!
终于,要露馅了!
2018年3月25日,王某又来这家超市,买了包香烟和几瓶水,之后就像往常一样,用微信支付后把凭证给收银员看
还提出要收银员帮他套现1500元,这时老板和老板娘正巧来店里,表示并没有收到王某转账,王某居然还能继续演
他掏出手机展示付款凭证,并解释说钱要等会儿再到账,这让老板和老板娘将信将疑,不久老板整理账目发现
王某来店里套现极为频繁,而店内日常交易流水显示根本没到账!
为何能屡次得手?
老板报警后,民警对王某的微信账号及微信交易记录核查,发现王某的微信账户,频繁与一账户有往来
交易数目与其在超市内购物、套现金额相似,原来王某也是够精心设计,自己也注册了一个微信小号
把昵称改成了和老板收账账号一样,保存于自己付款的手机上,每次购物或者套现时,假装扫了超市的收款码
其实是转账到了自己的伪装号上,再将收款凭证给收银员看
王某之所以屡屡得手,一是因为他妻子和老板女儿比较熟,王某又经常来买东西,于是“杀熟”反而没被及早识破
二是王某很会判断时机,每次看到老板和老板娘不在,他才大胆蒙骗收银员,如果老板娘在店里他就随便买点便
宜东西离开。
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其家属向被害超市经营者,退出赃款人民币30912.9元,并获得谅解
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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