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建阳区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7·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南平市建阳区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7·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你组报来的《关于提请区政府对南平市建阳区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7·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据查,在你组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后,事故相关方又提交了新的证据,本着“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请你组在前一阶段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新证据、新情况,再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确保事故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做到完全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请你组依法依规开展补充调查,并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区人民政府。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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