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秉公執法,溫情在我心

2016年11月2日4時50分,申請人崔某某的丈夫王某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時,與對向行駛的郭某某駕駛的小型麵包車相撞,王某某當場死亡,留下妻子、82歲的老母親和16歲、6歲的一雙兒女。因雙方就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原告訴至法院。湖濱區法院經審判,判決郭某某負次要責任,賠償申請人152172.3元,保險公司賠償111207.4元。後因郭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金錢給付義務,申請人向湖濱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幹警們發現被執行人同樣家庭生活困難,父親罹患腦溢血,缺乏賠償能力。因拒絕履行法院判決,郭某某於2017年6月7日被湖濱區法院拘留15日。申請人拿不到賠償,情緒激動,幾次到法院哭訴,老的老小的小,令人心酸。案情走入困境,幹警們也皺起了眉頭,只得加緊做雙方的思想工作。

連日來,通過幹警們不斷勸說溝通,案件終於有了轉機。申請人同意減少一部分賠償,被執行人的父親通過多方努力,籌借了132000元。10月19日,雙方達成和解,案款132000元交到了法院。

22日,申請人一家來到湖濱區法院領取執行款,執行局長張雯霞對王某某的妻子和母親進行了深切慰問。考慮到家裡有老人和兩個未成年的孩子,生活困難,負擔較重,又想辦法為他們申請了司法救助。

但在發放款項時,幹警們又犯了難,賠償款交付給誰呢?老人已經80多了,耳朵不靈便,腦子也不是很清楚,交給老人她也沒法支配。可是如果交給媳婦,丈夫已經去世了,萬一她不贍養老人怎麼辦?為此,執行幹警通知雙方到庭,協商賠償款的分配方案。

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秉公執法,溫情在我心

與老人和她女兒溝通

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秉公執法,溫情在我心

與老人的兒媳和她姐姐交談

老人的兒媳崔某某聽了之後說“雖然我丈夫不在了,但媽還是我的媽,孩子奶奶還是孩子奶奶,我肯定會給老人家養老送終的!”,承諾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請法院看她的實際行動。82歲的老人百感交集,又忍不住哭了起來,哽咽著對幹警們說著“謝謝!謝謝!”

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秉公執法,溫情在我心

兒媳崔某某承諾盡贍養義務,執行幹警做筆錄

三門峽市湖濱區人民法院:秉公執法,溫情在我心

簽字領款

“心有猛虎,細嗅薔薇”,在公正執法的前提下,湖濱區法院注重溫情執法、人性執法,設身處地為群眾著想,用實際行動贏得了當事人的尊重與配合,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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