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司法局启动开展 “法律服务呵护长春青山碧水”专项行动

长春市司法局启动开展 “法律服务呵护长春青山碧水”专项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守护白山松水,法律服务在行动”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的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担负起司法行政机关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政治责任。近日,长春市司法局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正式启动“法律服务呵护长春青山碧水”专项行动,为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精准、高效、及时、快捷的法律服务。

长春市司法局启动开展 “法律服务呵护长春青山碧水”专项行动

在石头口门水库管理局调研

7月3日和10日,长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梁向东亲自带队,先后深入到石头口门水库管理局、新立城水库管理局、莲花山管委会,就两大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中的法律服务需求和法律服务工作进行走访调研。长春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承伟、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律师、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专家团队陪同调研。

长春市司法局启动开展 “法律服务呵护长春青山碧水”专项行动

在莲花山管委会调研

在石头口门水库,调研组听取了水库管理局赵德双局长关于水源地自然生态及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详细介绍,了解了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针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生态保护、土地退耕、居民搬迁、封闭防护等难题,随同调研的法律服务团队与管理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和建议;在莲花山管委会,调研组听取了管委会副主任刘国涛关于当地的自然人文概况、开发区的经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介绍,了解到在莲花山旅游、地产、娱乐等产业项目纷纷开工落户的背景下,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土地征收拆迁等诸多方面工作,急需司法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支撑;在新立城水库,调研组听取了水库管理局李建华副局长关于水库近年来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情况的简要介绍,了解到农业面源污染和生产生活废物对水库水质造成了不良影响,希望能通过建立政府多部门综合协调管理机制,从源头立法、有效执法、全面普法上齐抓共管,形成保护水源地的整体合力。

长春市司法局启动开展 “法律服务呵护长春青山碧水”专项行动

在新立城水库管理局调研

针对调研中了解到的困难和问题,梁向东局长表示,2017年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对我省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根据市政府关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主动承担起法律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整合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法治宣传等服务资源,合力组织开展好“法律服务呵护长春青山碧水”专项行动,助力长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一要形成调研报告。围绕我市水源地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专家团队进行综合分析,从法律角度提出解决的方案和路径,形成参考价值高、操作性强、可行性大的生态环境法律保护调研报告,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第一手材料,推动政府出台水源地保护相关法规、规章,从立法层面解决水源地综合治理问题。

二要建立工作机制。市司法局成立“法律服务呵护长春青山碧水”专项行动指挥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成专门生态环保法律服务团队,与生态环保责任部门和水库管理部门进行对接,定期不定期到水源地现场,为水源地主管部门和当地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宣传等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

三要组建专家顾问团。加强与环保、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律师人才库,成立市律师协会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组建由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及高校等专家学者组成的生态环境保护专家顾问团,共同研究水源地保护的问题,推动水源地保障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四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策划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唤醒水源地周边广大群众和生产企业的环保意识,培育生态道德和行为准则,倡导绿色生活理念。

法律服务护航生态环境保护,长春的天空一定会更蓝,水一定会更绿,我们的生存生活环境一定会一天比一天更好!

长春市司法局启动开展 “法律服务呵护长春青山碧水”专项行动

供稿:姚泓任(律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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