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殘疾人自主創業就業最高補貼50000元

海口: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最高补贴50000元

海口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海口市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就業暫行辦法》的通知。《辦法》明確,對於符合條件的首次自主創業就業的殘疾人,按照近一年投入情況的20%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扶持標準最高不超過50000元。

記者瞭解到,海口本市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男16-60週歲,女16-50週歲)實現自主創業就業的殘疾人,通過創辦經濟實體、社會組織等形式實現就業,適用該《辦法》。包括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成立個體工商戶、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生產經營主體;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各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其他自主創業。

扶持資金是指創業就業補貼資金和創業吸納殘疾人就業獎勵補貼資金。扶持實物的,應按市場價折算計入扶持資金。

《辦法》提出,對於符合條件的首次自主創業就業的殘疾人按照下列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扶持:(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根據經營規模、資金和個人實際投入等情況,按照近一年投入情況的20%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扶持標準最高不超過50000元。(二)取得民政部門登記核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根據經營規模、資金和個人實際投入等情況,按照近一年投入情況的15%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扶持標準最高不超過20000元。(三)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常經營 1年以上的,根據經營規模、資金和個人實際投入等情況,按照近一年投入情況的10%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視力殘疾人創辦的盲人按摩店扶持標準最高不超過20000元,其他經營類型扶持標準最高不超過10000元。(四)網絡商戶殘疾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成立個體工商戶或企業,同等享受本《辦法》的創業補貼。

《辦法》2018年8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

海口: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最高补贴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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