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院」新理念新機制催生新動能 全面提升公訴案件質效

「二分院」新理念新机制催生新动能 全面提升公诉案件质效

為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在審查起訴工作中,堅持以“三大理念”為指導,創新和完善調研機制、案件把控機制、辦案責任配套機制和協作配合機制,不斷催生內生動力,實現案件質量和訴訟效率雙提升。

2017年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共審結審查起訴案件217件,平均用時57.68天,辦案效率位列全省分市院首位。今年1-4月份,該院,審結審查起訴案件83件,平均用時39.9天,較省檢察院全年考核目標規定的不超過88天減少54.66%。

降本 突出問題導向

創新和完善調研工作機制

審查起訴的案件有簡單的,也有複雜的。複雜的案件往往要花費檢察官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案件管理系統的自動輪案只能機械性地將每一個案件平均分配到每一位檢察官手中,這就導致檢察官之間辦案量懸殊、忙閒不均,影響辦案積極性和效率。

如何在案件分配上均衡辦案量,實現公平公正,而不是機械性地按案件數量來平均分配?針對這一問題,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案件管理部門牽頭圍繞大數據分析做基礎調研,相關部門聯動開展深入研討。

經過細緻調研,反覆研磨,該院先後出臺了《公訴部門統一輪流分案(暫行規定)》和《公訴實體性案件輪案分案實施辦法》,確定了以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輪流分案機制,並明確檢察官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相對較多,或承擔其他重大工作任務的,可以申請本年度輪空案件1至2次。

這一系列制度的建立與實施,既解決了部門間因辦理的案件類型不同而導致忙閒不均,又解決了檢察官之間的辦案量均衡問題,從而極大地激發了檢察官辦案內生動力,較大幅度地提高了辦案效率。

據瞭解,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始終堅持以辦案為中心,以問題為導向,充分發揮調研能力強的優勢,逐步形成了黨組主導提問題把方向作決定,展開深入調查研究,制定相應制度解決相關問題的大調研機制。得益於這項機制,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還解決了對下轄7個市縣基層檢察院的案件及法律文書多頭送達問題。通過採取司法警察集中送達,或者根據實際情況採用郵寄送達、傳真送達等方式,有效地將檢察官從繁瑣的事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更加專注於辦案,極大地提高了辦案效率。

提質 突出關鍵環節把控

創新和完善案件把控機制

案件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就需要退回偵查機關補充偵查。退查的次數多了,就會導致辦案期限被拉長。為有效管控辦案期限,節約司法成本,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明確規定“退查三項原則”,即一般案件不退查原則,能在審查起訴階段補充完畢的證據堅決不退補;複雜疑難案件限制退查一次原則,做到精準退補,確保一次到位;個別案件兩次退查需作說明原則,案件承辦人要在處務會上作出特別說明。

“退查三項原則”出臺後,提高了辦案人員的主動性,拔高了退查的門檻,減少了退查次數,管控住了辦案期限拉長的根本性問題,大大縮減了辦案期限。今年以來,該院案件退查的情況大幅度減少,特別是在辦理環境資源類犯罪案件中,效果更是明顯。今年前4個月共辦結環境資源類案件45件62人,平均用時33.4天。

有效管控辦案期限的同時,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案件管理部門也積極優化“案管三項服務”:優化預警服務,對即將到期的案件提前7天預警,防止出現超期辦案、案件久拖不決等情況;優化專案監督服務,對辦案期限較長的案件不定期開展專案監管,查找原因,提出建議;優化電子卷宗服務,針對電子卷宗雜亂、清度不夠等問題,進一步優化電子卷宗製作質量,方便辦案人員閱卷需要,提高閱卷效率。

明責 突出檢察官主體地位

創新和完善辦案責任配套機制

為突出檢察官主體地位,滿足檢察官辦案需要,減少檢察官負擔,調動檢察官的內生動能,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不斷創新完善放權、聚力配套機制,通過縮減核閱範圍減少辦案流程,並推行大公訴機制。

今年3月,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出臺了核閱辦法實施細則,進一步縮減公訴部門負責人、副檢察長、檢察長核閱案件文書的範圍,由檢察官自行決定案件的審查報告和判決裁定審查。將各種告知類、通知類、程序類文書,審查起訴、二審上訴、抗訴案件適用的文書(檢察長或檢委會決定的案件除外),指定管轄案件適用的文書等,由檢察長委託檢察官簽發,縮減了辦案流程,減少了中間環節,提高了辦案速度。

為整合辦案力量向一線聚集,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還建立並推行具有該院特色的大公訴機制,提拔年輕檢察官增強中層幹部力量,優化配置辦案組配比,基本保證檢察官與檢察官助理配比達到1:1。

齊力 突出共贏理念

創新和完善協作配合機制

在落實司法責任制過程中,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制定了處務會、檢察官聯席會議、檢委會的“三會”制度,對檢察官辦案提供參考意見,對檢察官行使辦案權力進行監督,對疑難案件作出決斷。“三會”制度是保證辦案質量和提高辦案效率重要制度設計,特別是檢委會的作用更加突出。2017年以來,檢委會共改變公訴部門承辦檢察官意見7件,對於個別證據薄弱的案件,在依法決定起訴的同時,對檢察官提出補證意見,都取得了很好的辦案效果。

該院注重挖掘辦案組倍增效應,通過合理搭配檢察官和檢察輔助人員,打造精品辦案組,形成利益共同體,明確檢察官對輔助人員完成交辦工作情況的評價權,並作為檢察輔助人員績效考核指標之一,從而激發出辦案組的內生動力,實現1+1>2的效果。同時,加大對檢察官助理的傳幫帶作用,通過舉辦“公訴沙龍”、編髮《刑事檢察理論與實踐》電子期刊、專題培訓、觀摩庭審等,增強全員業務能力,做到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2017年以來,該院針對偵查機關辦案中存在的違法行為共發出書面糾正違法通知書、檢察建議10件;追訴遺漏同案犯5人,糾正遺漏罪行25件。

此外,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還通過強化提前介入、邀請公安機關相關人員列席檢委會、類案調研分析三項協作機制,加強與公安機關、法院的溝通,統一證據適用標準,共同提升轄區辦案質量,提升打擊犯罪的合力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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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朱璇 劉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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