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極」牌老賴依法被拘,家屬代履行提前釋放

“太極”牌老賴依法被拘,家屬代履行提前釋放

僱傭他人從事勞務卻拒不付費,2018年6月26日,銅官區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蘭某採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強制措施。27日上午,蘭某妻子王某來到法院,交清了5萬餘元賠償款以及訴訟費,兩起勞務合同糾紛案件當場執結。

2015年3月起,疏某等為蘭某承包的工地提供勞務。2016年初經對賬,蘭某共欠下疏某等勞務費用8萬餘元。疏某等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起訴,法院依法受理後經審理判決支持了疏某等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後,蘭某依舊未履行付款義務。疏某等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官接到執行案件後,依法向蘭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但蘭某在財產申報表中明確填寫的都是無,並以各種理由逃避執行。6月初,申請人提供的線索稱,蘭某老家即將拆遷,蘭某將有一筆可觀的補償款。25日,法官來到蘭村瞭解情況,村委會主任介紹說蘭某的賠償款90餘萬元已被領,經核實,簽字領取人是蘭某妻子王某,法官將領取材料依法複製摘抄,後立刻聯繫蘭某,通知他26日下午到法院來聊聊案件情況。蘭某如約而至,法官詢問他近況,他決口不提補償款的事情,和法官打著“太極”。法官將補償款摘抄材料遞給蘭某說“你好好看,這些材料與你有沒有關係?”蘭某作為資深“老賴”,立刻反應說補償款的事情他不清楚,是妻子瞞著他領取的。法官說“鑑於你隱匿財產逃避執行,法院依法對你採取拘留十五日的強制措施。”下午5點,蘭某被送交拘留所執行。

27日上午,蘭某妻子來到法院找到法官,請求將蘭某提前釋放,法官解釋說,提前釋放的要求的是必須交清所有執行款和訴訟費。王某立即交清了所有款項,法官即刻將賠償款5萬餘元現場發放給被執行人,同時啟動了提交解除司法拘留程序,製作好法律文書,第一時間趕到拘留所,依法將昨日拘留的蘭某提前解除了拘留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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