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小伙執迷不悟 靈丘交警力拔酒駕釘子戶

 (山西省法制新聞中心 於童 訊)老話常說“吃一塹長一智”,因酒駕被交警查處過的駕駛人,應當是三省其身、痛定思痛,認真掂量因酒駕違法行為付出的慘痛代價。可是,任性的李某並未汲取教訓,繼續我行我素。6月29日,李某因二次酒駕再次被大同市靈丘縣交警依法查處。  


任性小伙执迷不悟 灵丘交警力拔酒驾钉子户​當晚22時15分,巡查二中隊在青年北路王莊村路段開展酒駕專項查處時,一輛牌號為晉BF*73的灰色麵包車由北向南快速蛇行而來。該車駕駛員看到有交警查車,突然熄火開門就跑。民警見狀,立刻將其截停,被攔下的駕駛員李某神色慌張,滿身酒氣,說話支支吾吾。但當民警準備對李某進行呼氣酒精測試時,駕駛員顯出了少有的“老練”,李某知道怎麼吹氣,在哪裡簽字,在哪裡壓手印。這細微的動作引起了中隊長趙東昇的懷疑,他覺得李某肯定有過涉酒的違法行為,隨即將其帶回大隊進一步取證調查,經民警核實發現,李某果然有前科,在鐵的事實面前,李某終於承認自己“舊病復發”二次酒駕。 

任性小伙执迷不悟 灵丘交警力拔酒驾钉子户​ 經查:李某2015年6月8日在漫沙線火車橋下酒後駕車被處罰,距離今年6月29日二次酒駕被查出的王莊村路段僅僅只有不到2公里的地方。至此,這個執迷不悟的酒駕“釘子戶”依法被靈丘交警拔除。  民警提醒,飲酒駕駛一旦被查處,在交警信息平臺記錄的違法行為將伴隨駕駛人終生,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後,不分何時何地,不論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於“二次酒駕”。而對於“二次酒駕”,根據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87條規定,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二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處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日前,李某因二次酒駕,被給予行政拘留5日,罰款2000,吊銷駕駛證的處罰。面對這一處罰結果,李某追悔莫及。  (編輯:丁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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