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2018年度的危房改造工作,9月30日前全部竣工

根据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和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日前,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镇要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2017年度及以前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问题整改,

使达到入住标准的2017年度及以前建档立卡贫困户在7月25日前入住。2018年度的危房改造工作须在9月30日前全部竣工,11月30日前入住。

紧急通知:2018年度的危房改造工作,9月30日前全部竣工

▲资料图。和庆镇文卷村委会康马村一贫困户入住新居。记者 李绍远 摄

《通知》都有哪些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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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2017年度及以前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问题整改对象是指在我市2018年6月大排查之后,符合条件,继续留在档内的贫困户;错评清退对象不在此列。

《通知》指出,要按照“5项直观要求”进行整改,即有门有窗、有内外批荡、有厨有厕、通水通电、屋顶防水;门窗安装、内外墙批荡、水电安装和屋顶防水4项须在7月25日前完成。

“有厨有厕”的问题整改要因地制宜进行。其中,统筹全市农村改厕补助资金,优先解决整改对象户无厕所问题。改厕补助资金标准为:3200元/座;建设面积标准为:3人及以下不超过2.5平米,3人以上不超过3平米。由镇统一组织建设,须在7月31日前完成。

另外,各镇要在7月25日前,动员已达到入住条件的贫困户搬入新房。7月31日前,利用市下达的危房改造整改统筹资金,统一组织机械拆除原有危房,并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

《通知》要求,全市各镇至少配备3名有一定专业素养、熟悉危房改造工作的专职人员,专门负责2017年度及以前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问题整改、2018年度危房改造任务进度,以及报建、质量安全巡查、竣工验收、补助资金拨付、拆除旧房、纸质档案收集整理、农户信息录入、协助危房鉴定等工作,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在大排查基础上,各镇要按照调整后的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及时调整2018年度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台账,列明已动工、未动工、新纳入对象等情况,分类施策,加快推进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拨付。

各镇要按照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措施的通知》,精心组织2018年度危房改造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改造面积标准、补助标准。要组织危房改造专干和扶贫工作队员,深入细致地入户做政策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杜绝超标准建设问题再出现。对于尚未开工建设的,一律由镇统一组织建设。今年度的危房改造工作须在9月30日前全部竣工,10月完成验收、悬挂标识牌,11月30日前入住并拆除危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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