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共讀,無間然矣

【共讀內容】

8.21 子曰:「禹,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禹,吾無間然矣。」

【導讀學者】

盧興:南開大學哲學學院 副教授

孫欽香: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 研究員

【共讀筆記】

張楠:

【論語晨讀】第891天

盧興:

感謝主持人,感謝各位同道。

今天分享《泰伯》篇的最後一章,8.21子曰:“禹,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禹,吾無間然矣。”

本章是孔子讚頌夏禹的偉大,列舉了他的三大德性,也可以稱為“三敬”之德:“致孝乎鬼神”是對先祖之敬;“致美乎黻冕”是對天地之敬,“盡力乎溝洫”是對民事之敬。有鑑於此,孔子認為禹人格完美,無可非議。

禹之大德的核心精神就是黜私崇公、敬天愛民、重義輕利。

錢穆在《論語新解》中的解釋可資參考:本章孔子深贊禹之薄於自奉而盡力於民事,亦有天下而不與之一端。事生以飲食為先,衣服次之,宮室又次之。奉鬼神在盡己心,故曰致孝。祭服備其章採,故曰致美。溝洫人功所為,故曰盡力。

在文本上,本章有不同理解的是“間”字。

1、孔安國解釋為“間厠”:“孔子推禹功德之盛美,言己不能復間厠其間。”,即“躋身於禹的行列”。

我認為這種理解並不符合孔子之意,因為孔子從來也沒有表達過要自己當王,而是念茲在茲地成為輔政的周公。

2、朱子解釋為“罅隙”,“謂指其罅隙而非議之也”,即“挑禹的毛病”。這種理解比較符合文意,“無間”就是挑不出毛病,無可非議。

稍作一點發揮:孔子非常重視祭祀(宗教生活)對於社會生活的重要意義,將祭祀之禮作為道德教化的重要方式。

古人云:“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成公十三年》),祭祀對於古代社會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對於禹這不事征伐的聖王而言,可以說“國之大事,在祀與耕”。

清儒關於此章所涉及的典章制度有很繁複的考證,其本身的學術意義不容忽視,但對於理解本章含義而言意義比較有限。

孫欽香:

這一章朱子和楊時的解釋都很好,朱子“或豐或儉,各適其宜”,楊時進一步“薄於自奉,而所勤者民之事,所致事者宗廟朝廷之禮”

黃式三《論語後案》說此章之意也甚好,“此贊夏後之豐儉合宜”,比“養德當自儉始”意思更為全面。

再說點個人看法

勤民事在今日也好理解,難理解的是宗廟鬼神之禮,墨子當時就從勤民事論證禮文繁瑣之害民事,今日更是禮儀簡化至極。如同情理解儒家的鄭重禮文,是否可從收拾人心,民德歸厚的視角進入?祭祀祖先鬼神,其意不止一種說法即迷信,愚昧,可能更多的意思在:穩定人心,提升民德,養成美俗。

崔聖:

“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奉鬼神在盡己心,故曰致孝”。

盧興:

孫老師的提示很有啟發。本章可以看出儒墨兩家之間思想的聯繫與區別。兩家同尊大禹(因為墨子曾習儒者之術),都因為他的克己節儉。但是儒家強調禹對於祭祀並不節儉,而墨家主張節用節葬、反對厚葬久喪,對於祭祀雖然也重視,但強調萬民都有資格祭祀鬼神。

其實墨子講天志、明鬼,當然也非常重視祭祀,但是他所主張的祭祀是力圖超越當時的宗法等級秩序而進行的普遍祭祀。而儒家主張的祭祀是國家主導、內在於禮法秩序的祭祀。其背後的鬼神觀,墨子是堅定地信仰鬼神的真實存在、賞善罰惡,而孔子“敬鬼神而遠之”,為了禮的實行而神道設教。

今天的會讀就到這裡吧,謝謝大家的支持![抱拳]

孫欽香:

@盧興 謝謝盧老師提醒,自己有疏漏[強]

崔聖:

謝謝@盧興 @孫欽香 老師的精彩導讀!二位老師辛苦了[強][強][抱拳][抱拳]

儒家的禮在於維護等級秩序,故而用不同的禮來體現不同的尊卑等級關係;而墨家打破等級關係,似乎在鬼神面前人人平等。這樣,並不能得到上位者的支持。

劉國慶:

謝謝各位老師導讀,收穫很多,我說幾句個人看法,敬請各位師友指正

本章孔子稱讚大禹寧可自己吃得差,卻把祭品辦得極豐盛;穿得很壞,卻把祭服做得極華美;住得很壞,卻把力量完全用於溝渠水利。孔子稱讚禹的,大體上有三點。第一是自奉節儉。“菲飲食”、“惡衣服”、“卑宮室”,都是節儉的表現。第二是重祭祀。“致孝乎鬼神”、“致美乎黻冕”,都是對祭祀的重視。第三,是盡力於基礎設施:灌溉系統就是農業的基礎設施。李光地《論語劄記》解釋本章說:致孝鬼神,與菲飲食對。致美黻冕,與惡衣服對。盡力溝洫,須知是與卑公室對。當洪水未平,下巢上窟,民不得平土而居之。禹決九川,距四海,使大水有所歸。然經理終未詳密也,乃復㲊畎澮距川,則小水皆有所入,然後四隩既宅,民得安居,是則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者。居無求安,而奠萬姓之居是急也。

孔子稱讚大禹,大概是因為當時的公候們已經完全沒有了“公僕”的樣子。黃式三《論語後案》說:此贊夏後之豐儉合宜,以諷世也。週末衣食宮室俱踰禮制,既失之奢。皇侃《論語義疏》引李充雲:蓋以季主僻王,肆情縱慾,窮奢極侈麗,厚珍膳而簡偽乎享祀,盛纖靡而闕慢乎祭服,崇臺榭而不恤乎農政,是以亡國喪身,莫不由乎此矣。於有國有家者,觀夫禹之所以興也,覽三季之所以亡,可不慎與?當時的祭祀活動,就是當時的公共精神生活的需要。治水,是當時的生產需要。因而,孔子誇獎大禹的,其實就是廉潔奉公、建功立業的精神。記得毛澤東先生曾經寫過一篇文章《為人民服務》,所稱讚的也就是這種精神。我們報紙上經常宣傳的焦裕祿精神,也就是帶病堅持工作,領導全縣人民治理鹽鹼地,和大禹的精神是完全一致的。朱熹《論語集註》引楊時曰:薄於自奉,而所勤者民之事,所致飾者宗廟朝廷之禮,所謂有天下而不與也,夫何間然之有?

但問題是,自從孔子開始起,就不斷地培養王侯的君子品格,甚至要為皇帝們設置學問最好的人做“太傅”,但我們今天讀到的,卻是“二十四史”,二十四個朝代從興盛到衰亡的歷史,每一次興亡,都難免生靈塗炭,不知多了幾許冤魂。就算是孔子心悅誠服的大禹,死後的王位卻被其兒子啟奪取,“益幹啟位,啟殺之”,公天下變成了家天下,私相授受,直到夏桀被商湯推翻,逃跑到南巢。元朝的張養浩曾做《山坡羊潼關懷古》描述心內的悲涼之感:峰巒如聚,波濤如怒,山河表裡潼關路。望西都,意躊躇。傷心秦漢經行處,宮闕萬間都做了土。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為什麼還不走這條路呢?這個答案其實黃宗羲很早就給出了,他在《明夷待訪錄原君》中說:

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興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為害,而使天下釋其害。此其人之勤勞,必千萬於天下之人。夫以千萬倍之勤勞,則己又不享其利,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故古人之君,量而不欲入者,許由、務光是也;入而又去之者,堯、舜是也;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禹是也。豈古之人有所異哉?好逸惡勞,亦猶夫人之情也。後之為人君者不然。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以天下之害盡歸於人,亦無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為天下之公。始而慚焉,久而安焉,視天下為莫大之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漢高帝所謂“某業所就,孰與仲多”者,其逐利之情,不覺溢之於辭矣。此無他,古者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凡君之所畢世而經營者,為天下也。今也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產業,曾不慘然,曰:“我固為子孫創業也。”其既得之也,敲剝天下之骨髓,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樂,視為當然,曰:“此我產業之花息也。”然則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無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嗚呼!豈設君之道固如是乎?

在黃宗羲看來,根本原因在於人君也是自私的,掌握權力的人一定想著把權力私有化,即把公共權力當成自己的利益:“我固為子孫創業也。”或者說“江山是我們打下來的”。但在東漢末年的仲長統,卻有更為深刻的看法,他在《理亂篇》中說:彼後嗣之愚主,見天下莫敢與之違,自謂若天地之不可亡也,乃奔其私嗜,騁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惡。目極角抵之觀,耳窮鄭、衛之聲。入則耽於婦人,出則馳于田獵。荒廢庶政,棄亡人物,澶漫彌流,無所底極。信任親愛者,盡佞諂容說之人也;寵貴隆豐者,盡后妃姬妾之家也。使餓狼守庖廚,飢虎牧牢豚,遂至熬天下之脂膏,斲生人之骨髓。怨毒無聊,禍亂並起,中國擾攘,四夷侵叛,土崩瓦解,一朝而去。換句話說,讓帝王們“奔其私嗜,騁其邪欲,君臣宣淫,上下同惡”的根本原因,在於“見天下莫敢與之違”。因而,要讓人君能夠廉潔奉公,必須要讓他不能為所欲為,首先必須縮小權力的範圍,每一個人能夠自己管好的,不能交給家庭,每一個家庭自己能夠管好的不能交個地方,每一個地方能夠管好的,不能交給中央。其次,必須交給權力的,也要儘量切割。如治安權、司法權、立法權等,都要獨立運行,不能搞“人大是最高權力機構”,“黨是領導核心”,“小組長統管一切”這樣的事情。第三,權力必須在憲法的籠子裡,每一個人都要準備用生命捍衛憲法才可以。

其實儒家並非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儒家思考的結果,集中體現在尚書的《大禹謨》中。在大禹謨中對話的是三個人:大禹、伯益、帝舜。我們看看他們之間的一段對話:益曰:“籲!戒哉!儆戒無虞,罔失法度。罔遊於逸,罔淫於樂。任賢勿貳,去邪勿疑。疑謀勿成,百志惟熙。罔違道以幹百姓之譽,罔咈百姓以從己之慾。無怠無荒,四夷來王。”禹曰:“於!帝念哉!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九功惟敘,九敘惟歌。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俾勿壞。”帝曰:“俞!地平天成,六府三事允治,萬世永賴,時乃功。”帝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載,耄期倦於勤。汝惟不怠,總朕師。”禹曰:“朕德罔克,民不依。皋陶邁種德,德乃降,黎民懷之。帝念哉!念茲在茲,釋茲在茲,名言茲在茲,允出茲在茲,惟帝念功。”帝曰:“皋陶,惟茲臣庶,罔或幹予正。汝作士,明於五刑,以弼五教。期於予治,刑期於無刑,民協於中,時乃功,懋哉。”

這裡,帝舜說皋陶“汝作士,明於五刑,以弼五教”者,是指皋陶作為最高法官。而帝舜給禹的分工,是個軍事領袖,“總朕師”。皋陶的要求“儆戒無虞,罔失法度。罔遊於逸,罔淫於樂。任賢勿貳,去邪勿疑。疑謀勿成,百志惟熙。罔違道以幹百姓之譽,罔咈百姓以從己之慾。無怠無荒,四夷來王。”確實也是一個大法官的口吻,即大法官對總司令的訓誡,與美國總統的就職宣誓有同樣的儀式意義。而大禹對最高法官也是非常尊重的:禹曰:“朕德罔克,民不依。皋陶邁種德,德乃降,黎民懷之。帝念哉!念茲在茲,釋茲在茲,名言茲在茲,允出茲在茲,惟帝念功。”這段話可以翻譯為:禹說:“我的德不能勝任,人民不會依歸。皋陶勤勉樹立德政,德惠能下施於民,眾民懷念他。帝當思念他!念德的在於皋陶,悅德的在於皋陶,宣德的在於皋陶,誠心推行德的也在於皋陶。帝要深念他的功績呀!”可見在《大禹謨》的作者看來,在大禹時代,行政、司法獨立的架構是存在的。這個架構是什麼時候被破壞的呢?這就是在大禹的兒子夏啟六年的時候。《竹書紀年》記載:“益幹啟政,啟殺之。”

呂氏春秋《貴直》中說:荊文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以畋於雲夢,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葆申曰:“先王卜以臣為葆,吉。今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王之罪當笞。”王曰:“不轂免衣襁褓而齒於諸侯,願請變更而無笞。”葆申曰:“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廢也。王不受笞,是廢先王之令也。臣寧抵罪於王,毋抵罪於先王。”王曰:“敬諾。”引席,王伏。葆申束細荊五十,跪而加之於背,如此者再,謂王:“起矣!”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聞君子恥之,小人痛之。恥之不變,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於淵,請死罪。文王曰:“此不穀之過也,葆申何罪?”王乃變更,召葆申,殺茹黃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後荊國兼國三十九。令荊國廣大至於此者,葆申之力也,極言之功也。

在葆申看來,自己受命於天。“先王卜以臣為葆,吉”,職責是守先王之令(其實是守先王與民共同遵循的、經過考驗的約定),持法律而以今王的不法行為鬥爭,“寧抵罪於王”。這樣才有楚國的法治路線的貫徹。楚文王是一代賢君,能夠遵紀守法。如果碰上不講道理的王怎麼辦呢?從“益幹啟政,啟殺之”,我們能夠看到,益與啟的鬥爭,必定是很激烈,否則才會被殺。歷史上也有維護法律成功的案例。《左傳莊公十九年》說:初,鬻拳強諫楚子,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鬻拳曰:「吾懼君以皇。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以為大閽,謂之大伯,使其後掌之。君子「鬻拳可謂愛君矣,諫以自納於刑,刑猶不忘納君於善。」

以實劫名,篡也。

發言完畢,敬請各位師友指正[抱拳][抱拳][抱拳]

聶松橋:

@劉國慶 國慶兄用功紮實,聯想豐富

劉國慶:

謝謝誇獎。主要是要根據歷史來分析經義,就發現有太多話要說。

聶松橋:

還沒有發揮夠呢[表情]我覺得,主要要放在現代語境中來解,特別是放在由西方所引進的憲政民主思想體系中來對比著解

劉國慶:

@聶松橋 我們的老祖宗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也考慮過同樣的問題。孟德斯鳩,洛克德理論,正好拿來解決這些問題。

大禹謨就極具深意

這樣儒學就開放了,就有生命了

聶松橋:

要在紛繁複雜的史蹟中去理出一個頭緒

馬震宇:

把憲政思想也拿到儒家思想中解解[捂臉]

張金嶺:

《論語》共讀,無間然矣

請教:右下角紅筆處:且子夏知此而以哭子喪明

這句什麼意思?

在朱熹集註裡

張弛弘弢:

@張金嶺 理解這句話,需再看前面一句吧。“唯聖人則無此病矣。”這裡的【病】,哈佛大學有一教授(名字忘了),專門研究古書中人物的心理,說司馬牛(可能)是得了抑鬱症的,最後還是自殺了的。這研究推測若可信,後面一句就迎刃而解了。

連心:

子夏因為喪子哭瞎了眼睛

前後言行不一致

張金嶺:

@連心 有子夏哭瞎眼這事?

張弛弘弢:

由此,其好友子夏痛憐,哭至淚眼模糊,似也合理。這,不過也只是一說啦。各位師友自取。[抱拳]

連心:

禮記檀弓上載

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曾子吊之曰:「吾聞之也:朋友喪明則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無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無罪也?吾與女事夫子於洙泗之間,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於夫子,爾罪一也;喪爾親,使民未有聞焉,爾罪二也;喪爾子,喪爾明,爾罪三也。而曰女何無罪與!」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過矣!吾過矣!吾離群而索居,亦已久矣。」

被曾子罵醒了

張金嶺:

"病",我感覺是指"意圓而語滯".意思是說如果是孔子來勸司馬牛,就不會有這個毛病.和抑鬱症應該沒關係吧.

張弛弘弢:

吾不知也。

張金嶺:

這裡的"明",是不是和"遠"相聯繫的那個"明","喪明",我猜可能不是指瞎眼。求教!

馬震宇:

下一章是,子張問明;之賢之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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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習資料:

【論語正義】

子曰:“禹,吾無間然矣。孔曰:“孔子推禹功德之盛美,言己不能複間其間。”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馬曰:“菲,薄也。致孝鬼神,祭祀豐絜。”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孔曰:“損其常服,以盛祭服。” o正義曰:《後漢殤帝紀》引此文,李賢注:“間,非也。”《孟子離婁篇》:“政不足間也。”亦訓非。王氏引之《經傳訓詞》:“然,猶焉也。《檀弓》曰:‘穆公召縣子而問然。’鄭注‘然之言焉也。’《論語》‘禹吾無間然矣’,‘若由也不得其死然’,然字並與焉同義。”鄭注云:“黻,祭服之衣。冕,其冠也。”宋氏翔鳳《發微》雲:“《說文》:‘市,韠也。上古衣蔽前而已,市以象之。天子朱市,諸侯赤市,大夫蔥衡。從巾,象連帶之形。韍,篆文市,從韋從犮。’《說文》又曰:‘黻,黑與青相次文。從黹,犮聲。’按,蔽膝之市,當以市為本字,蓋古文如此。篆文改為韍,經典又假黻為之,又假為芾,又假為紼,故《明堂位》‘有虞氏服韍’,鄭注云‘韍或作黻。’《論語》稱‘黻冕’,此假黻為韍,當訓為蔽膝。《易乾鑿度注》雲:‘古者田漁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後知蔽後。後王易之以布帛,而猶存其蔽前者,重古道,不忘本也。是蔽前為衣之最先者,故祭禮重之。《詩》“赤芾在股”,箋雲“芾,大古蔽膝之象也。冕服謂之芾,其他服謂之韠,以韋為之。其制:”上廣一尺,下廣二尺,長三尺,其頸五寸,肩革帶博二寸。’據箋意,知芾專繋冕服言之,故亦言黻冕。宣十六年《左傳》‘以黻冕命士會’,當是希冕而赤韍蔥衡。《明堂位》:‘有虞氏服韍,夏後氏山,殷火,周龍章。’注云‘韍,祭服之韠也。舜始作之,以尊祭服,禹湯至周,增以畫文,後王彌飾也。’按‘彌飾’即致美之意。舜作韍以尊祭服,故祭服宜稱黻冕。《白虎通紼冕篇》曰:‘紼者,蔽也,行以蔽前者爾。有事,因以別尊卑,彰有德也。天子朱紼,諸侯赤紼。’又云:‘天子大夫赤紱茐衡,士{韋末}{韋合}。赤者,盛色也。是以聖人法之,用為紼服,為百王不易。紼以韋為之者,反古不忘本也。上廣一尺,下廣二尺,長三尺,法天地人也。’《士冠禮》:‘陳服於房中,爵弁{韋末}{韋合},皮弁素韠,玄端爵韠。’言冠弁者,必言韠,是知韍與冕俱重也。至十二章之黻,罕與冕並舉。《左傳》‘袞、冕、韍、珽’,亦以‘冕’與‘韍’連言。下又云‘火、龍、黼、黻’,則言裳之一章。至鄭注《論語》雲‘黻,祭服之衣,冕,其冠也。’正以黻為衣蔽前之制,又唯祭服名黻,故以為祭服之衣也。”按:宋說是也。《列子楊朱篇》:“禹卑宮室,美紱冕。”紱與韍當是一字。《易困》九二“朱紱方來”,鄭注:“天子制用朱紱。”是紱即韍無疑也。《周官》弁師掌王之五冕,五冕者:袞冕、鷩冕、毳冕、稀冕、玄冕也。“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各以其等為之,而掌其禁令”,則大夫以上,冠通得稱冕。故《說文》雲:“冕,大夫以上冠也。從冃,免聲。”冃象其上覆,免與俛同。《管子小稱篇》言禾雲:“及其成也,由由乎茲矣。”謂禾至成熟下垂,滋益俛也。此免為俛之義。範寧《穀梁傳解》雲:“冕謂以木為斡,衣之以布,上玄下緟,垂旒者也。”《白虎通紼冕篇》:“前俛而後仰,故謂之冕也。”大、小夏侯說前垂四寸,後垂三寸,則前低於後一寸也。《周官弁師疏》以為前低一寸餘,蓋約略言之,未細核耳。叔錄通《漢禮器制度》雲:“冕制皆長尺六寸,廣八寸,天子以下皆同。”應劭《漢官儀》雲:“廣七寸,長八寸”。董巴《輿服志》雲:“廣七寸,長尺二寸。”方人人殊,不知竟孰是也。王制:“有虞氏皇而祭,夏後氏收而祭,殷人冔而祭,周人冕而祭。”注云:“皇,冕屬也。”鄭君以皇為冕,則冔、收亦是冕。《毛詩》《文王傳》:“冔,殷冕也。夏後氏曰收,卂曰冕。”《世本》雲:“胡曹作冕”,注:“胡曹,黃帝臣。”則自古冠通名冕,至夏又別稱收。此文雲“黻冕”者,從舊名之爾。《說文》:“冠,絭也。所以絭髪,弁冕之總名也。”是冠為道服之大名,冕亦是冠,故注云“冕,其冠也。”其字承上句“祭服”言之,明黻是祭服之衣,冕是祭服之冠也。《周官司服》雲:“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饗、射則鷩冕,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祭群小祀則玄冕。”是冕皆祭服。禹時雖未備有眾制,要冕為祭服所用矣。《弁師》雲:“掌王之五冕,皆玄冕、朱裹、延紐、五采,繅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紘。”此周人之制,當亦依仿古禮為之。禹之致美,指此類也。 o注:“菲,薄也。致孝鬼神,祭祀豐絜。” o正義曰:菲,訓薄,相承云然。《史記夏本紀》述此文,即作“薄”字。“豐潔”者,言粢盛犧牲皆豐潔也。 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包曰:“方裡為井,井間有溝,溝廣深四尺。十裡為成,成間有洫,洫廣深八尺。”禹,吾無間然矣。” o正義曰:《爾雅 釋宮》雲:“宮謂之室,室謂之宮。”郭注:“皆所以通古今之異語,明同實而兩名。”《攷工記匠人注》雲:“明堂者,明政教之堂。周堂高九尺,殷三尺,則夏一尺矣。相參之數,禹卑宮室,謂此一尺之堂與?”此鄭舉明堂以說禹卑宮室之制,其他廟寢亦皆卑可知矣。李氏光地《論語劄記》“‘致孝鬼神’,與‘菲飲食’相對;‘致美黻冕’與‘惡衣服’相對;‘盡力溝洫’,亦是與‘卑宮室’相對。當洪水未平,下巢上窟,民不得平土而居之。禹決九川,距四海,乃複濬畎澮,距川,然後四隩既宅,民得安居,是則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者。居無求安,而奠萬姓之居是急也。”案:《史記夏本紀》:“卑宮室,致費於溝淢。”此當出古論。《詩》“築城伊淢”,毛傳:“淢,城溝也。”《釋文》引《韓詩》作“洫”。“洫”正字,“淢”叚借字。《夏紀》“溝淢”亦用叚字。《說文》:“淢,疾流也。”別一義。 o注:“方里”至“八尺”。 o正義曰:《孟子滕文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畝。”是方里為井也。《冬官》:“匠人為溝洫,耝廣五寸,二耝為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謂之畝。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方十里為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方百里為同,同閒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澮。專達於川,各載其名。”是畝、遂、溝、洫、澮,皆所以行水。《論語》舉“溝洫”以賅其餘耳。包言溝洫廣深之制,即本《匠人》。鄭注《匠人》雲:“此畿內采地之制,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三夫為屋,一井之中,三屋九夫,三三相具,以出賦稅,共治溝也。方十里為成,成中容一甸,甸方八里,出賦稅,緣邊一里治洫。”是言溝洫之制,不知包氏說同否也。又《地宮遂人》雲:“夫閒有遂,遂上有逕;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逵於畿。”與《匠人》文異。鄭氏以為鄉、遂、公邑之制,與《匠人》為採地制不同也。後人說此文,於經注示能博通,故益多謬轕。近歙儒程氏瑤田著《溝洫小記》以《遂人》、《匠人》制同文異,不取鄭氏。今略著其《遂人匠人溝洫異同攷》於此: 《遂人職》云云,鄭氏注以南畝圖之,則遂縱溝橫,洫澮橫,九澮而川周其外焉。案:畝,長畝也。一夫之田,析之百畆,以為百畝。南畝者,自北視之,其畝橫陳於南也。南畝,故畆橫,畆流於遂,故遂縱。遂在兩夫之閒,故謂之‘夫間’。夫閒,東西之閒也。其南北之閒,則溝橫連十夫,故曰‘十夫有溝’。不可謂二十夫之閒,故變閒言夫也。溝經十夫,流入於洫,洫之長如溝,縱承十溝,十溝之水皆入焉,故曰‘百夫有洫’也。洫之水入澮,澮長十倍於洫,而磺承十洫之分佈千夫中者,故曰‘千夫有澮’也澮十之橫貫萬夫之中,十澮之水,並入於川,故曰‘萬夫有川’,澮橫,川自縱也。鄭氏謂九澮而川周其外,恐不然矣。川上有路,以達於畿,安得有縱路,複有橫路耶?則二萬夫閒之道也。澮但言九,亦攷之不察矣。《匠人》‘廣尺、深尺謂之畆’云云,案,畆在一夫百畝中,物其土宜而為之。而畝畆橫,順其畝之首尾以行水入於遂,故遂在田首。井田,夫三為屋,三夫田首同枕一遂,遂在屋閒,非夫閒也。謂之屋者,三夫相連綿如屋然,但疆之以別夫而已。不若《遂人》夫為一遂,以受畆水,此所以別夫閒而言‘田首’也。而鄭氏猶以‘遂者夫閒小溝’釋之,遂非不在夫閒,而記變其文者,蓋自有義,不宜襲用《遂人》之文矣。遂流井外,溝橫承之,井中無溝,溝當兩井之閒,故以‘井閒’命之。其長連十井,不嫌‘井間’之稱,溷十井之縱者,其縱亦遂之在屋閒而受畆水者也。溝十之含百井為一成,十溝之水鹹入於洫,洫縱當兩成之閒,故曰‘成閒有洫’也。洫之長連十成,亦不嫌‘成閒’之稱,溷十成之橫者,其橫亦溝之在井閒而受遂水者也。洫十之含萬井為一同,十洫之水鹹入於澮,澮當兩同之閒,故曰‘同閒有澮’也。澮達於川,川在山閒,命之曰‘兩山之閒’,以例澮在同閒,洫在成閒,溝在井閒,其事相同,厥名斯稱矣。又案:《匠人》、《遂人》兩篇文義,皆互相足者也。‘夫閒有遂’,見遂在兩夫之閒,兼辭也。‘十夫有溝,百夫有洫,千夫有澮,萬夫有川’,但就小水入大水言之,偏辭也。若以偏辭言遂,則曰‘一夫有遂’矣。以兼辭言溝、洫、澮、川,則必曰‘二十夫之閒,二百夫之間,二千夫之閒,二萬夫之閒’矣。‘田首謂之遂’,偏辭也。‘井閒謂之溝,成閒謂之洫,同閒謂之澮’,兼辭也。若以兼辭言遂,則曰‘屋閒謂之遂’矣。以偏辭言溝、洫、澮,則遂在田首,溝在井首,洫在成首,澮在同首,當雲‘井閒謂之溝,成閒謂之洫,同閒謂之澮’矣。惟澮所專達之川,則必曰‘兩山之閒’,難舉偏辭,故溯洄相從,澮洫溝亦皆以‘閒’言,此古人造言之法,出於自然,治古文者可求而得之也。

【論語譯註】

8.21子曰:“禹,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表情]。禹,吾無間然矣。”【譯文】孔子說:“禹,我對他沒有批評了。他自己吃得很壞,卻把祭品辦得極豐盛;穿得很壞,卻把祭服做得極華美;住得很壞,卻把力量完全用於溝渠水利。禹,我對他沒有批評了。”【註釋】[表情]黻冕——黻音弗,fú,祭祀時穿的禮服;冕音免,miǎn,古代大夫以上的人的帽子都叫冕,後來只有帝王的帽子才叫冕。這裡指祭祀時的禮帽。o溝洫——就是溝渠,這裡指農田水利而言。論語集註子曰:「禹,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禹,吾無間然矣。」閒,去聲。菲,音匪。黻,音弗。洫,呼域反。閒,罅隙也,謂指其罅隙而非議之也。菲,薄也。致孝鬼神,謂享祀豐潔。衣服,常服。黻,蔽膝也,以韋為之。冕,冠也,皆祭服也。溝洫,田間水道,以正疆界、備旱潦者也。或豐或儉,各適其宜,所以無罅隙之可議也,故再言以深美之。o楊氏曰:「薄於自奉,而所勤者民之事,所致飾者宗廟朝廷之禮,所謂有天下而不與也,夫何間然之有。」論語註疏子曰:「禹,吾無間然矣。孔曰:「孔子推禹功德之盛美,言己不能復間厠其間。」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馬曰:「菲,薄也。致孝鬼神,祭祀豐絜。」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孔曰:「損其常服,以盛祭服。」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包曰:「方里為井,井間有溝,溝廣深四尺。十里為成,成間有洫,洫廣深八尺。」禹,吾無間然矣。」【疏】「子曰」至「然矣」。正義曰:此章美夏禹之功德也。「子曰:禹,吾無間然矣」者,間謂間厠。孔子推禹功德之盛美,言已不能復間厠其間也。「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者,此下言其無間之三事也。菲,薄也。薄己飲食,致孝鬼神,令祭祀之物豐多絜靜也。「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者,黻冕,皆祭服也。言禹降損其常服,以盛美其祭服也。「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者,溝洫,田間通水之道也。言禹卑下所居之宮室,而盡力以治田間之溝洫也。以常人之情,飲食務於肥,濃禹則淡薄之;衣服好其華美,禹則麤惡之;宮室多尚高廣,禹則卑下之。飲食,鬼神所享,故云致孝;祭服備其採章,故云致美,溝洫人功所為,故云盡力也。「禹,吾無間然矣」者,美之深,故再言之。o注「孔曰:損其常服,以盛祭服」。o正義曰:鄭玄注此雲:「黻,是祭服之衣。冕,其冠也。」《左傳》「晉侯以黻冕命士會」亦當然也。黻,蔽膝也。祭服謂之黻,其他謂之韠,俱以韋為之,制同而色異。韠,各從裳色。黻,其色皆赤,尊卑以深淺為異,天子純朱,諸侯黃朱,大夫赤而已。大夫以上,冕服悉皆有黻,故禹言黻冕。《左傳》亦言黻冕,但冕服自有尊卑耳。《周禮司服》雲:「王之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袞冕,享先公饗射則鷩冕,祀四望山川則毳冕,祭社稷五祀則希冕,祭群小祀則玄冕。」「孤之服,自希冕而下。」《左傳》士會黻冕,當是希冕也。此禹之黻冕,則六冕皆是也。[表情]注「包曰」至「八尺」。[表情]正義曰:「方里為井,井間有溝,溝廣深四尺。十里為成,成間有洫,洫廣深八尺」者,案《考工記》:「匠人為溝洫。耜廣五寸,二耜為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謂之。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方十里為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方百里為同,同間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澮。」鄭注云:「此畿內采地之制。九夫為井。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采地制井田異於鄉遂及公邑。三夫為屋。屋,具也。一井之中,三屋九夫,三三相具以出賦稅。共治溝也,方十里為成,成中容一甸,甸方八里出田稅,緣邊一里治洫。方百里為同,同中容四都六十四成,方八十里出田稅,緣邊十里治澮。」是溝洫之法也。

《論語》共讀,無間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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