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共讀,大節不可奪

【共讀內容】

8.06 曾子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

【導讀學者】

曾凡朝:齊魯師範學院教授

王心竹:中國政法大學國際儒學院教授

【共讀筆記】

張楠:

【論語晨讀】第833天

曾凡朝:

曾子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

六尺之孤,鄭玄曰:“六尺之孤,年十五以下。”

孔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

王心竹:

即受前君命輔佐幼主。

曾凡朝:

@王心竹[強]託六尺之孤:指受前君之命輔佐幼主。

古時尺小,一尺約合今日23釐米左右。古代以身高七尺為成年,六尺指十五歲之下。

六尺約1.3米左右

劉寶楠《論語正義》:“六尺之孤”,以古六寸為尺計之,當今三尺六寸。六尺是幼小,故晏子長不滿六尺,當時以為身短,而孟子、荀子鹹言五尺為童也。

《孟子·滕文公上》:“雖使五尺之童適市,莫之或欺。”

實際上,《墨子》裡也有“五尺童子”的說法

後來好像五尺之童應用的多些。《陳情表》:內無應門五尺之童。揚雄《解嘲》:“五尺童子,羞比晏嬰與夷吾。”梁啟超《近世文明初祖培根笛卡兒之學說》:“歐美五尺童子所莫不欽誦,而吾國人所當深求其故者也。”

稱“孤”者,無父之辭。

託劉寶楠《論語正義》:正義曰:“託”,《玉篇·人部》引作“侂”。《說文》“侂”、“託”俱訓“寄”,而從人從言,各有一義,今經傳皆通用“託”字。

張弛弘弢:

@曾凡朝 外證何其詳備[強]

曾凡朝:

寄百里之命,《說文》:“寄,託也。”百里,泛指諸侯封地範圍,後來借指國家。《孟子•萬章》:“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白虎通•封公侯》:“諸侯封,不過百里,象雷震百里,所潤雲雨同也。”

命:命令?命運?

張弛弘弢:

政令乎?

王心竹:

孔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也。寄命,攝君之政令也。

如此,則政令也

曾凡朝:

@張弛弘弢《論語註疏》是這樣解的,“可以寄百里之命”者,謂君在亮陰,可當國攝君之政令也。

@王心竹[太陽]

清代學者牛運震和黃式三有不同的看法:百里之命謂一國之生靈也,不指命令。(《論語隨筆》)可寄命者,能綿國家福祚之命也。(《論語後案》)

王心竹:

做命運解也可,但似乎轉了一層:攝過之政令,意味著將一國盛衰之命運交給他國[尷尬]

張弛弘弢:

政令若不正,的確要人命啊![表情]

曾凡朝:

臨大節而不可奪,《註疏》:“臨大節而不可奪也”者,奪,謂傾奪。大節,謂安國家,定社稷。言事有可以安國家,定社稷,臨時固守,群眾不可傾奪也。

崔聖:

作命運解似乎更貼切一些。如周公輔政不是隻傳達命令;商湯託孤伊尹也不是隻轉達命令。

曾凡朝:

@崔聖 崔老師,王闓運說的簡潔,寄命者,為君居守。

丁躍偉:

為諸侯者,或有百里之封,故有守土(社稷)安命之責

曾凡朝:

“臨大節而不可奪”與孔子所說的“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相似。

守土安命@丁躍偉

為君居守,守土安命

王心竹:

安國家定社稷

曾凡朝:

@王心竹這個解釋通俗大氣

張弛弘弢:

安(國家)定(社稷)就是強力維穩唄,營造和諧唄![偷笑]

崔聖:

周厲王之後的共和應有此意@張弛弘弢

曾凡朝:

這樣得德才兼備才行

【集註】其才可以輔幼君,攝國政,其節至於死生之際而不可奪,可謂君子矣。

朱子語類:才節兼全,方謂之君子。無其才而徒有其節,雖死何益。如受託孤之責,己雖無欺之之心,卻被人欺。受百里之寄,己雖無竊之之心,卻被人竊。亦是己不能受人之託受人之寄矣。伊川說:“君子者,才德出眾之名。孔子曰:‘君子不器。’既曰君子,須事事理會得方可。”

向伊尹、周公、諸葛亮那樣的人

王心竹:

正卿問:"'可以託六尺之孤',至'君子人也',此本是兼才節說,然緊要處卻在節操上。"曰:"不然。三句都是一般說。須是才節兼全,方謂之君子。若無其才而徒有其節,雖死何益。如受人託孤之責,自家雖無欺之之心,卻被別人欺了,也是自家不了事,不能受人之託矣。如受人百里之寄,自家雖無竊之之心,卻被別人竊了,也是自家不了事,不能受人之寄矣。自家徒能'臨大節而不可奪',卻不能了得他事,雖能死,也只是個枉死漢!濟得甚事!如晉之荀息是也。所謂君子者,豈是斂手束腳底村人耶!筆伊川說:'君子者,才德出眾之名。'孔子曰:'君子不器。'既曰君子,須是事事理會得方可。若但有節而無才,也喚做好人,只是不濟得事。“

正卿問"託六尺之孤"一章。曰:"'百里之命',只是命令之'命'。'託六尺之孤',謂輔幼主;'寄百里之命',謂攝國政。"曰:"如霍光當得此三句否?"曰:"霍光亦當得上面兩句,至如許後之事,則大節已奪了。"曰:"託孤寄命,雖資質高者亦可及;'臨大節而不可奪',非學問至者恐不能。"曰:"資質高底,也都做得;學問到底,也都做得。大抵是上兩句易,下一句難。譬如說'有猷,有為,有守',託孤寄命是有猷、有為,'臨大節而不可奪',卻是有守。霍光雖有為,有猷矣,只是無所守。"〔恪〕

問"君子人與?君子人也"。曰:"所謂君子,這三句都是不可少底。若論文勢,卻似'臨大節不可奪'一句為重。然而須是有上面'託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卻'臨大節而不可奪',方足以為君子。此所以有結語也。"〔燾〕

《朱子語類》[微笑]

朱子據此對曾子的評價也有意思:聖人言語自渾全溫厚。曾子便恁地剛,有孟子氣象。如"可以託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等語,見得曾子直是峻厲!〔淳〕

曾凡朝:

李二曲反身錄:不遇盤根錯節,無以別利器。不遇重大關節,無以別操守。居恆談節義,論成敗,人孰不能?一遇小小利害,神移色沮,隕其生平者多矣?惟遺大投艱,百折不回,既濟厥事,又全所守,非才品兼優之君子其孰能之?

王心竹:

康有為說:昔嘗編《論語》孔門諸子學案,曾子之言皆守身謹約之說,惟此章最有力,真孔子之學也。

曾凡朝:

此章最有力,真孔子之學[拳頭]

崔聖:

亦是您曾家之學![強][強]@曾凡朝 

張弛弘弢:

疾風知勁草板蕩識誠臣託孤系國命交於君子人

@崔聖  [抱拳]兩師佳語在前我只隨意一言期待國慶抒懷欣賞洋洋數篇

只一輕點,已啟金藤玉言!@張弛弘弢

丁躍偉:

深得人性之要[強][強][強]李二曲反身錄:不遇盤根錯節,無以別利器。不遇重大關節,無以別操守。居恆談節義,論成敗,人孰不能?一遇小小利害,神移色沮,隕其生平者多矣?惟遺大投艱,百折不回,既濟厥事,又全所守,非才品兼優之君子其孰能之?

明·羅貫中《三國演義》第四十三回諸葛亮舌戰群儒:儒有君子小人之別.君子之儒,忠君愛國,守正惡邪,務使澤及當時,名留後世.若夫小人之儒,惟務雕蟲,專工翰墨,青春作賦,皓首窮經;筆下雖有千言,胸中實無一策

又曰,坐議立談,無人可及;臨機應變,百無一能。從歷史經驗和個人經歷看,確實能力只有在臨節關鍵之時,方見真章

劉國慶:

謝謝各位老師導讀,我說幾句個人看法,敬請各位師友指正[玫瑰][玫瑰][抱拳]

本章文義很清晰,不需要再分析了。從義理上說,在本章中曾子以“信”為對君子的唯一衡量標準。託孤寄命,不過是一個“信”字。在曾子的人生哲學中,是把“信”的地位放得很高的。是“三省吾身”的內容之一: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

任何一個社會,不論是古代社會還是現代社會,都是以人和人之間的交往和合作為基礎的。而人和人的合作,就是這種委託-代理關係。委託代理關係在有監督的時候,是容易履行的,因為如果受委託者不履行承託,委託者會發現而懲罰受託者。但在委託者沒有能力監督的時候呢?這時候有兩個辦法,一個是尋求一個“中人”,即建立維護誠信的社會制度,另外一個就是訴諸道德。李顒《四書反身錄》:不遇盤根錯節,無以別利器,不遇重大關節,無以別操守。居恆談節義,論成敗,人孰不能?一遇小小利害,神移色沮,隕其平生者多矣!惟遺大投艱,百折不回,既濟厥事,又全所守,非才品兼優之君子,其誰能之?在沒有外在的制約的時候,君子為什麼能夠無負重託呢?我們需要深入理解曾子的看法。在《大戴禮記》中有一篇《曾子制言下》,或許能給我們線索:

曾子曰:天下有道,則君子欣然以交同;天下無道,則衡言不革。諸侯不聽,則不幹其土;聽而不賢,則不踐其朝。是以君子不犯禁而入人境,不通患而出危邑,則秉德之士不諂矣。故君子不諂富貴以為己說;不乘貧賤以居己尊。凡行不義,則吾不事;不仁,則吾不長。奉相仁義,則吾與之聚群;向爾寇盜,則吾與慮。國有道則突若入焉,國無道則突若出焉,如此之謂義。夫有世義者哉?曰:“仁者殆,恭者不入,慎者不見使,正直者則邇於刑,弗違則殆於罪。是故君子錯在高山之上,深澤之汙,聚橡慄藜藿而食之生,耕稼以老十室之邑。是故昔者禹見耕者五耦而式,過十室之邑則下,為秉德之士存焉。”

這一段講的是君臣關係之間合作關係的建立,即曾子會與什麼樣的君主建立委託關係,會接受誰的託孤寄命。“凡行不義,則吾不事;不仁,則吾不長。奉相仁義,則吾與之聚群”即是曾子的合作對象,首先是義、仁之君。但是,義、仁之君是可遇不可求的,無道才是權力世界的常態,曾子怎麼辦呢?這個時候,儒門當如何選擇呢?論語裡記錄了子路的選擇:子路從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問曰:“子見夫子乎?”丈人曰:“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植其杖而耘。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殺雞為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隱者也。”使子路反見之,至則行矣。子路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子路的選擇是是把出仕作為道義的根本,所謂“不仕無義”,“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

但曾子的選擇卻是在政治汙濁的時候,退出政治,而不是與君主合作。“仁者殆,恭者不入,慎者不見使,正直者則邇於刑,弗違則殆於罪。是故君子錯在高山之上,深澤之汙,聚橡慄藜藿而食之生,耕稼以老十室之邑。”曾子退出政治,並沒有退出社會。曾子的“以孝為本”,就是當時最根本的社會建設,因為當時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元。家庭建設乃至家族建設,就是當時社會建設的核心。《大戴禮記曾子立孝》中說:曾子曰:君子立孝,其忠之用也,禮之貴也。故為人子而不能孝其父者,不敢言人父不能畜其子者;為人弟而不能承其兄者,不敢言人兄不能順其弟者;為人臣而不能事其君者,不敢言人君不能使其臣者。故與父言,言畜子;與子言,言孝父;與兄言,言順弟;與弟言,言承兄;與君言,言使臣;與臣言,言事君。

發言完畢,敬請各位師友指正

丁躍偉:

其實沒必要顧左右而言他。比如王教授今早一再強調的“臨大節而不可奪”。當兵臨城下、矢石交攻,乃至刀劍加頸、九族將歿之際,事關人生大志大節,何其難哉,豈是一“信”字可述?還是圍繞經典原文深談的好。否則不過自設敵人、紙上談兵而已,似非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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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譯註】

8.6曾子曰:“可以託六尺[表情]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譯文]曾子説:“可以把幼小的孤兒和國家的命脈都交付給他,面臨安危存亡的緊要關頭,卻不動搖屈服——這種人,是君子人嗎?是君子人哩。”[注釋]o六尺——古代尺短,六尺約合今日一百三十八釐米,市尺四尺一寸四分。身長六尺的人還是小孩,一般指十五歲以下的人。

【讀音與詞義補充】與,讀yú,疑問語氣詞。

【論語集註】

與,平聲。其才可以輔幼君、攝國政,其節至於死生之際而不可奪,可謂君子矣。與,疑辭。也,決辭。設為問答,所以深著其必然也。程子曰:「節操如是,可謂君子矣。」

【論語正義】

曾子曰:“可以託六尺之孤,孔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可以寄百里之命,孔曰:“攝君之政令。”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大節,安國家,定社稷。奪,不可傾奪。君子人與?君子人也。[表情]正義曰:“託”,《玉篇人部》引作“侂”。《說文》“侂”、“託”俱訓“寄”,而從人從言,各有一義,今經傳皆通用“託”字。“六尺之孤”,以古六寸為尺計之,當今三尺六寸。六尺是幼小,故晏子長不滿六尺,當時以為身短,而孟子、荀子鹹言五尺為童也。稱“孤”者,無父之辭。鄭注云:“六尺之孤,年十五已下。”《周官鄉大夫之職》:“國中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徵之。”賈疏引鄭此注申之雲:“鄭言‘已下’者,正謂十四已下,亦可以寄託,非謂六尺可通十四已下。鄭必知六尺年十五者,以其國中七尺為二十對六十,野之六尺對六十五,晚校五年,明知六尺與七尺早校五年,故以六尺為十五也。”此疏說鄭義甚明憭。《大司徒疏》引此注謂“年十五”,脫“已下”二字,當據《鄉大夫疏》補。《說文》:“寄,託也。”此常訓。“百里”者,《白虎通封公侯篇》:“諸侯封,不過百里,象雷震百里,所潤雲雨同也。”“不可奪”者,《說文》:“奪,手持佳失之也。敓,強取也。”二字義微別,今經傳“敓”皆作“奪”。“君子”者,卿大夫之稱。曾子言此人才德能稱其位,故重言君子以美之。《釋文》:“君子也,一本作君子人也。”是《釋文》原本無“人”字。臧氏庸《拜經日記》:“《義疏》曰:‘此是君子人與也。’”又引繆協曰:“非君子之人與君子者,孰能要其終而均其致乎?”蓋讀“君子人與君子也”七字為句。亦上有“人”字,下無“人”字,今本下文亦衍。[表情]注:“攝君之政令。”[表情]正義曰:《禮緇衣》:“《甫刑》曰:‘苗民匪用命。’”注:“命謂政令也。”《魯語》:“諸侯朝修天子之業命”。注:“命,令也。”“攝”,猶兼也,代也。言君幼,凡政令,皆臣攝治之也。或謂“百里之命,謂民命也。”《書多方》:“大降爾四國民命。”《禮中庸注》引《孝經》說:“命,人所稟受度也。”六尺之孤謂幼君,百里之命謂民命。猶《秦誓》言“子孫黎民”也。此義亦通。[表情]注:“大節”至“傾奪”。o正義曰:“大節”猶大事,故注以國家、社稷言之。明此“大節”所關在宗社安危存亡也。能安國家社稷,則不得以利害移、威武屈,故知不可傾奪。傾者,覆也。謂覆而取之也。《呂氏春秋忠廉篇》言:“忠臣之事君,苟便於主,利於國,無敢辭違,殺身出生以殉之。”即此注意。

【論語全譯】8·6曾子說:“可以託六尺之孤(1),可以寄百里之命(2),臨大節而不可奪也。君子人與?君子人也。”[註釋](1)託六尺之孤:孤:死去父親的小孩叫孤,六尺指15歲以下,古人以七尺指成年。託孤,受君主臨終前的囑託輔佐幼君。(2)寄百里之命:寄,寄託、委託。百里之命,指掌握國家政權和命運。[譯文]曾子說:“可以把年幼的君主託付給他,可以把國家的政權託付給他,面臨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而不動搖屈服。這樣的人是君子嗎?是君子啊!”[評析]孔子所培養的就是有道德、有知識、有才幹的人,他可以受命輔佐幼君,可以執掌國家政權,這樣的人在生死關頭決不動搖,決不屈服,這就是具有君子品格的人。

《論語》共讀,大節不可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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