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兒子當寶女兒當草,20年後大街上相遇,女兒對她說:跟我回家吧

把兒子當寶女兒當草,20年後大街上相遇,女兒對她說:跟我回家吧

01.

芳芳沒想到,20年後,在大街上和母親相遇,此時的母親,衣服髒兮兮的,在垃圾桶裡翻可賣錢的廢紙、塑料瓶。

要不是母親看見她,轉身就要離開,芳芳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母親不是和弟弟住一起嗎?怎麼淪落到如此地步?

芳芳不由得回想20年前,20年前的芳芳剛結婚,不過她已經被母親的偏心深深傷到,把兒子當寶養,女兒當草養。

芳芳出生城郊,弟弟比她小三歲,可能在弟弟沒出生前,芳芳也曾得到過母愛。但是從芳芳記事起,不管什麼好吃的、好玩的,只要弟弟開口要,母親一一買來。不懂事的她,也學弟弟撒嬌,換來的卻是母親的一頓罵,罵急了,還會打她。

弟弟犯錯,母親說兩句就過去了,她犯錯,母親罵她就算是輕的。慢慢的芳芳明白了,她和弟弟的待遇不一樣,弟弟是母親的心肝寶貝,她,是撿來的。

父親對兩個孩子一視同仁,為她和母親爭論,私底下給芳芳買好吃的,這是她童年中的唯一亮光。但家裡是母親做主,母親脾氣大,父親也不敢惹母親,芳芳就這樣度過她的童年,家裡的條件並不是很艱苦,但芳芳吃的是弟弟吃剩下的,玩的是弟弟不玩的玩具。

上學後,母親常在芳芳面前說,女孩子讀書沒用,將來還不是圍著孩子、鍋臺轉,還不如早早出去掙錢,嫁個好人家。所以在芳芳初中畢業後,母親就不讓讀書了,還是父親幫她爭取唸完高中再說。

芳芳很珍惜來之不易的上學機會,三年高中期間,她除了刻苦學習,有時間就打暑假工,儘量不給家裡添麻煩,高考成績出來後,她考取了一所相當不錯的學校,母親想燒了她的錄取通知書,還是父親發現攔了下來。

把兒子當寶女兒當草,20年後大街上相遇,女兒對她說:跟我回家吧

02.

芳芳心裡清楚,母親這種無情的做法,只是為了讓她出去打工供弟弟上學,她跪在母親面前保證,家裡只需要給她出一學期的學費,剩下的她自己解決,她以後幫弟弟,直到弟弟結婚,母親這才同意她上大學。

大學四年,芳芳出落的亭亭玉立,很多男生向她表白,她都拒絕了,她哪有時間戀愛啊,學費生活費需要她自己解決。面對這樣的母親,芳芳不是沒有落淚過,但她沒有被壓垮,反而讓她像小草一樣更努力,更堅強。

如芳芳承諾的一樣,弟弟上大學後的學費都是芳芳承擔,弟弟畢業後,幫弟弟找工作,28歲的她拿出她所有的存款,又借了一些錢給弟弟付了房子首付。

做完這一切後,芳芳才敢嫁人,嫁給等了她多年的人,那個人是她的大學同學,兩人在學校時就互生好感,志同道合。誰知母親知道她要遠嫁外地後,死活不同意這門婚事。

母親不同意芳芳遠嫁不是為她的幸福考慮,而是擔心芳芳遠嫁後幫不了孃家而已。芳芳對母親孝順,但她不愚孝,她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便偷偷領了證。

最後,母親要了二十萬的彩禮,沒有參加她的婚禮。彩禮一分也沒給芳芳,都給弟弟結婚用了,那時父親已病逝,心被傷透了,便死了,結婚後的芳芳沒回過孃家。

而母親不時的從她要錢,能給的芳芳都給了,不能給的,芳芳拒絕了,她有了自己的家,不會像以前那樣無條件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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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沒幾年,芳芳和孃家徹底斷了聯繫,只是沒想到,20年後的某天,芳芳和母親在大街上相遇。芳芳不知母親遭遇了什麼,但她還是跟母親說:媽,跟我回家吧。

芳芳說,母親雖然不愛她,卻給了她生命,看到流落街頭的母親,她選擇原諒。芳芳把母親帶回家,丈夫和孩子沒有說什麼,和她一起照顧母親。

此時的母親沒有往昔的脾氣,在芳芳面前變得小心翼翼,看到這樣的母親,芳芳既解恨又心疼。她常想,如果母親當初對她好點,她是不是也可以和別人家的女兒一樣,和母親談心、親呢的手挽手逛公園。

後來,芳芳知道了母親的遭遇:弟弟找了一個同樣自私自利的老婆,母親能動的時候,給他們帶孩子做飯,母親不能動後,直接把她趕出家門。

這時,母親想到了芳芳,卻只知道芳芳在哪所城市,不知道芳芳家的具體住址,就在大街上撿破爛度日,直到半年後和芳芳相遇。

母親臨終前才流淚說她做錯了,對不起芳芳,面對母親多年後的道歉,芳芳哭的像個孩子,可惜這份母愛來得太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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