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篇2.3-吕伯奢灭门案

《三国演义》里记载了曹操在逃亡途中发生的一则著名的故事,就是“曹操误杀吕伯奢家人”,为此,本愿追随曹操的陈宫又分道扬镳。那么这个故事是史书上有记载的呢?还是罗贯中杜撰的?

曹操篇2.3-吕伯奢灭门案

曹操杀吕伯奢家人

陈志《武帝纪》只说了曹操在中牟县时被亭长抓获送到县里,然后又被释放了。

陈志《武帝纪》:太祖(曹操)乃变易姓名,间行东归。出关,过中牟,为亭长所疑,执诣县,邑中或窃识之,为请得解。

《魏晋世语》(陈志《武帝纪》裴注引)则说的更详细一点,说是中牟县政府已经收到了朝廷的通缉令,而县功曹知道被捕之人就是曹操,并认为天下即将大乱,不应拘禁曹操这类豪杰式的人物,然后请示县令后,将曹操释放了。

陈志《武帝纪》裴注引《魏晋世语》:中牟疑(曹操)是亡人,见拘于县。时掾亦已被(董)卓书;唯功曹心知是太祖,以世方乱,不宜拘天下雄儁,因白令释之。

陈寿没有提到曹操杀吕伯奢一事,提到此事的是另外三本书,按成书顺序依次是:《魏书》、《魏晋世语》、孙盛《杂记》(均出自陈志《武帝纪》裴注引)。史料罗列如下:

《魏书》:(曹操)从数骑过故人成皋吕伯奢;伯奢不在,其子与宾客共劫太祖,取马及物,太祖手刃击杀数人。

《魏晋世语》:太祖(曹操)过(吕)伯奢。伯奢出行,五子皆在,备宾主礼。太祖自以背卓命,疑其图己,手剑夜杀八人而去。

孙盛《杂记》:太祖(曹操)闻其食器声,以为图己,遂夜杀之。既而凄怆曰“宁我负人,毋人负我!”遂行。

下面我们一点一点来分析。

第一,吕伯奢灭门案真实存在吗(曹操有没有杀吕伯奢家人)?

以曹魏政府史书《魏书》都大大方方的提及此事,所以此案是真实存在的。至于陈寿在《武帝纪》不写此事,只能以“为传主避讳”来解释。

第二,案发时间、地点如何?

《魏书》告诉我们:吕伯奢家住成皋县,且曹操与吕伯奢是“故人”(老朋友),《魏晋世语》及《杂记》则交待了是夜晚杀人。

如此,我们可以把曹操逃亡的路线路画出来。

曹操篇2.3-吕伯奢灭门案

曹操逃亡路线

曹操的逃亡路线是:雒阳→成皋县(吕伯奢灭门案)→中牟县(被捕后释放)→陈留郡。

以此可见:曹操之所以在中牟县被捕,不光有“弃官”的罪责,甚至还有命案在身的缘故。

因此《三国演义》的内容就犯了地理错误:罗贯中让曹操先到中牟县收陈宫,再到成皋县杀吕伯奢,这条路线完全走回头路嘛!不可能的事!

曹操篇2.3-吕伯奢灭门案

《三国演义》剧情

第三,吕伯奢灭门案,死了多少人?吕伯奢有没有死?

以目前这三份史料记载,《魏书》说是被杀“数人”,《魏晋世语》则明确给出了“八人”这个答案。

但这两本书都有提到:吕伯奢不在家,是他的(五个)儿子在家接待的曹操一行人。

因此,没有任何史料明确说明吕伯奢有被害,《三国演义》则说吕伯奢出门买酒招待曹操,回来路上又被曹操“补刀”干掉,这故事自然是罗贯中编出来的,算不得数。

按《魏晋世语》“五个儿子”及“被杀八人”推断,吕伯奢这五个儿子倒是很可能“团灭”了,另外三人应该是吕家的门客。

第四,曹操的杀人动机如何?这也是历来争议最大的话题。

《魏书》说,吕伯奢的儿子与宾客一起抢劫曹操的马匹和财物,曹操反抗,这才杀了吕伯奢儿子及其他人等。

这个动机说真的有很大漏洞。《魏书》都承认了曹操和吕伯奢是“故人”,如此,曹、吕两家应该互相知道底细,按照“兔子不吃窝边草”的犯罪心理,吕伯奢之子又如何打起父亲老朋友的主意来?

再有,吕伯奢既然能和曹操结为朋友,吕家必然不是穷苦人家,虽不说是显赫一方,基本温饱总应能解决吧?曹操逃亡出来,连家人都没来得及通知,更别说能携带多少贵重财物,吕伯奢之子如何会为了这么点财物铤而走险?吕家会缺这几匹马吗?

再来说说史书上的各种“逃亡”故事。

曹魏嘉平三年(251年),太尉王凌参与谋划废立,事情泄露,被太傅司马懿领兵平定。王凌的小儿子王明山(明山为表字,名不详)往家乡(并州太原郡)逃亡,投奔亲属,结果被亲属给出卖了。

陈志《王凌传》裴注引《魏末传》:(王明山)走向太原,追军及之,时有飞鸟集桑树,随枝低卬,举弓射之即倒,追人乃止不复进。明山投亲家食,亲家告吏,乃就执之。

——投奔亲戚最不可靠。

三百多年后,隋仁寿四年(604年),王凌的后人王頍(頍音kuǐ)随汉王杨谅反叛,皇帝杨广派杨素率军平定。王頍兵败之后,带着儿子准备投奔突厥,在山中穷途末路之时,嘱咐儿子说:“我死之后,你千万不要去投奔亲戚朋友!”然后自杀。可是他儿子饿得没办法,跑去投奔朋友,结果被捕。

《资治通鉴·卷180》:王頍将奔突厥,至山中,径路断绝,知必不免,谓其子曰:“吾之计数不减杨素,但坐言不见从,遂至于此,不能坐受擒获,以成竖子名。吾死之后,汝慎勿过亲故6”于是自杀,瘗之石窟中。其子数日不得食,遂过其故人,竟为所擒;并获頍尸,枭于晋阳。

——老朋友也靠不住!

据此,柏杨先生点评道:

王頍先生警告他的儿子:“不可投靠亲戚朋友!”字字是人生历练,当老爹王僧辩先生被杀,全家被屠时,他们兄弟二人就赖此一项指导原则,死里逃生。老爹所遇非人,变生肘腋。王頍同样所遇非人,被拖下水。然而不经此难,这段智慧言语,不能流传。

天崩地裂之际,敌人的天罗地网,一定设在自己的亲友之家。王頍先生之子不去行乞讨饭,而去投奔舒适之地,正是天堂有路他不走,地狱无门偏自来,不知道杀手早已埋伏停当。即令没有埋伏,在威逼利诱之下,亲戚朋友的情谊,有其极限。沈充在兵变失败后,投奔部将吴儒先生的家,就是一个血淋淋的例子。

对于逃亡的英雄豪杰而言,要紧记王頍先生之言。

如果《魏书》这么写:吕伯奢之子暗中去报官,或为了邀功而去绑架曹操,曹操迫不得已反抗杀人,这个“报官说”逻辑是解释得通的;只可惜《魏书》编造出“劫财说”这么个不靠谱的理由,漏了马脚。

《魏晋世语》和《杂记》说曹操怀疑吕伯奢之子“图己”是符合逻辑的,这件事的真相应该是这样:

曹操一行人投奔成皋县吕伯奢家,吕伯奢不在家,吕伯奢之子收留了曹操。虽然曹操被收留,但如同惊弓之鸟,夜不能寐。

到了深夜,曹操听到屋外有响动,以为吕家人要绑架自己去报官,于是叫醒随从,决定先下手为强,一起提刀杀了出去,吕伯奢的五个儿子和三个门客冤枉惨死。

两百多年后,北魏人梁祚(402-488年)在《魏国统》里记载了一段内容:

曹操杀了吕伯奢家人后,继续赶路,在傍晚的时候,在路上遇见两个容貌威武的人,曹操主动避让在路边。

这两人笑着对曹操说:“我看你有心怀逃命的恐惧之情,这是为何?”

曹操才觉得这两人不一般,于是把实情都说了出来。

临别之前,曹操还把佩刀解下赠与给对方,说:“我以此表示我的一片真心,请两位贤人不要再提起我的事。”

《太平御览·卷478》引《魏国统》:初,太祖过故人吕伯奢也。遂行,日暮,道逢二人,容貌威武,太祖避之路。二人笑曰:“观君有奔惧之色,何也?”太祖始觉其异,乃悉告之。临别,太祖解佩刀与之曰:“以此表吾丹心,愿二贤慎勿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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