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強行「撞開」消防通道,占道私家車冤不冤?

7月9日,四川南充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順慶區南門壩瑞露佳都小區25樓一廚房著火。當救援車輛行駛至育英路五星小學門口時,通道被私家車堵塞,無法通過。消防官兵及現場交警喊話挪車無果後,消防車在通過時與兩輛違規停放的私家車發生刮蹭。由於救援情況緊急,消防人員先行前往救援現場。(人民日報客戶端7月9日)

消防車強行“撞開”消防通道,佔道私家車冤不冤?

消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在執行任務時,肩負重要使命,往往關係到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因此,它們在執行緊急任務時,享有優先的路權。車輛要為其讓道,道路也要預留出供特種車輛通行的通道,這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對公共利益的守護,是文明社會的應有道義和價值取向。

但是,現實中,和特種車輛搶道,或者堵塞消防通道的現象,時有發生。此次四川南充一居民樓私家車堵塞消防通道,導致消防車只能強行“撞開”一條通道,再次把問題暴露在公共視野中。

對此,有的網友認為,這些車輛可能也是迫於停車位不夠,無奈將車輛停在路邊,並無故意擋道意圖,可是兩輛車被消防車撞得卻不輕,要是失火報警的險情並不嚴重,那麼這種“懲罰”會不會太重了?有很多佔道、搶道的車主,並非不知道讓道的規定,但是出於僥倖心理,還是會搶道或者佔道。現實中,由於種種原因,很多違規佔道、搶道的車主並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罰,而這反向助長了佔道歪風。

消防車強行“撞開”消防通道,佔道私家車冤不冤?

可是,這種僥倖心理要不得。有時,一個平時看似無關緊要的佔道,可能就造成危及重大財產甚至是生命安全的嚴重後果。消防車等特種車輛車身體積比較大,轉彎半徑也比普通私家車要大,在普通私家車可以勉強通過的某些狹窄通道,消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就難以通過。近年來,因非法佔用消防通道延誤消防救援的事件屢屢發生,其中以私家車佔用、擺攤設點等幾大類現象居多。

據統計,全國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的火災事故,八成以上是由於消防通道堵塞。2015年,寧波市某小區一戶居民家中失火,因消防通道被堵,消防登高車不能及時進入施救,被困火海的母子不幸離世。悲劇發生後,應急通道的重要性再次衝擊世人認知,但是違法佔道現象卻並未消失。

不能佔用消防車通道,既是社會共識,也是法律規定。消防法規定: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對涉事車輛,交管部門有權拖車處理。

消防車強行“撞開”消防通道,佔道私家車冤不冤?

消防車等特種車輛是否可以根據現場情況決定將佔道、搶道車輛撞開,似乎尚無明確的規定。而這可能是個別網友有不同看法的原因。有關部門可對在緊急狀態下佔道車輛的處置作出更明確的規定,從而加深公眾對違法佔用應急車道嚴重性的認知。

當然,要保障應急車道的暢通,除了禁和罰,還離不開停車難問題的紓解。小區規劃和建設停車位時要有前瞻意識,緩解和解決居民停車難。此外,有關部門需在應急通道區域強化禁停標識,防範違法違規停車行為。

為應急車道讓道,是文明社會的基本要求。它有賴於公眾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也是一個對多方利益和權責進行協調的課題。

撰文/柯 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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