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到證該如何處理?

我給徐總開夏利


前期回答過類似三方協議、檔案報到證之類的問題!題主的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再合適不過了,大學時身為班上的班長,為班級同學解決了很多題主這樣的困惑。

就業協議其實沒那麼重要

三方就業協議是畢業生、院校與就業企業三方簽訂的協議,約束企業的權利和義務,保障了學生的基本權益不受非法侵害。

學校逼迫畢業生籤就業協議一方面是為同學們權利不受侵害著想。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就業協議的簽訂情況直接反應高校的就業率的高低,為高校招生,教育部評資質提供依據。

如果你畢業後沒有繼續求學,也沒有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打算,就想好好在企業上班掙錢,大可不必擔心就業協議的事。我們那會畢業時有些同學沒辦法了,就在平時就餐的小酒館蓋了章子提交了也過了,畢業證啥的也照樣發了。沒你想的那麼嚴重,學校多半是給學生施加了壓力,抓住你們不懂得就業協議和報到證具體作用的心理。

報到證的作用很單一

報到證是幹部身份的象徵,大學畢業後就擁有了這一身份,跟工人、農民區分。

如果畢業後就直接在企業參加工作,其實報到證有沒有沒啥區別,大家都是一枚打工族,有報到證不會多一分錢,沒有也不會少一分錢,只是說明你是幹部身份,但是不當國家幹部沒有多大用處。

但是考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報到證就是硬性條件之一,只有國家幹部身份才能任用。所以有這方面打算的請務必重視,認真的找一家跟自己專業掛鉤的公司簽訂就業協議,平時也要努力好好幹,一年後轉正評級評職稱時能評的高一些,今後發展更有優勢!

報到證拿到後不要搞丟了,可以跟個人檔案一起掛靠到當地或者就業城市教育局或人資資源市場,現在國家取消收費了,不管怎樣是一種身份的象徵,萬一哪天想考公務員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決你的困惑!不過每個城市,個別高校要求可能存在差異,需區別對待!


教育和諧社會


謝邀,關於三方協議,僅僅只是一個協議而已,並不存在法律效力。以我自身的經歷跟你說吧,我們學校當時也是強迫要求籤訂三方協議,我當時跟你有一樣的想法,也是想找到好工作後再籤三方。但是後面瞭解清楚了三方並沒什麼卵用,我就隨便找個單位簽了。

三方最主要的還是關係到你的戶口和檔案去向,只有國企和黨政機關有檔案接收權,其他的任何企業都是放在人才市場的,當然有一些大公司有自己的檔案管理除外。一般情況下,我們都會把戶檔關係填回原籍,也就是回到戶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場。而報到證上的抬頭,也就是報到單位,就是跟隨你檔案的去處寫的。比如說你戶口是在XX縣,那麼報到證上的抬頭就會寫XX縣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或者是XX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各地叫法略有不同,但這種單位基本都是在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完全不受任何影響。

我的檔案當時就打回原籍了,存放在當地的人社局,報到證一直在我手上,然後我就出去找了工作。大概工作了半年多,我就考上了事業單位,一點影響都沒有,政審都是在村裡審的,因為我沒跟原來的單位籤合同,也沒交五險一金,我怎麼說都可以?況且人家壓根就不看你報到證上的抬頭單位,因為畢業後報到證在你自己手上。只有辦聘用手續的時候才需要交報到證。

報到證是一定要拿到的,拿不到你的檔案就只能存放在學校。而且記住,畢業後報到證的原件一定要保存好,因為這是你提檔的唯一的依據。


四生止


幾年前,教育部就下規定,嚴禁學校以不發報到證或畢業證來威脅學校簽訂就業協議,就業率造假。

就業協議實際上沒有太大的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才有法律效力 ,讓學校統計就業率,好報第二年的招生計劃。就業率越高,能報的招生計劃越多。這種事一般出現在職業技術學院或三本、普通二本,重點學校是從來不會逼迫學生簽訂就業協議的。例如,清華北大從來沒要求學生簽過。

對此,某些省的教育廳解釋過,你可以和學校表示回原籍,學校就應該把檔案和報到證派回到戶籍所在地,當然需要你提前和學校申報清楚你的戶籍是哪裡。你還可以和學校簽訂靈活就業協議,申明你不就業了,那學校就不會強迫你籤就業協議。如果學校仍舊一意孤行讓你籤,向學校所在省份的教育廳就業指導中心舉報,因為全省的報到證就是他們打印出來的,他們最權威,也能夠指導和管理省內各高校。

如果你為了應付學校,隨便找了個企業簽訂三方協議,有很大可能報到證上會寫上這家企業的名稱。如果萬一有一天你考公務員,到政審階段,用人單位看到你報到證上的企業名稱,就有可能去這家企業政審。到時候你怎樣和用人單位解釋這個問題?這可是弄虛作假行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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