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名昭著的现金贷被审计署点了名,监管还会加码?

臭名昭著的现金贷被审计署点了名,监管还会加码?

6月20日,在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作了《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理说,这样的报告,小编等人是不喜欢读的,因为,都是枯燥的文字、死板的公文。

比如,胡泽君表示,金融风险防控情况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点之一,工作报告指出其中多个突出风险。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相关审计方面,重点关注地方债务、金融运行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等风险及防范情况。

这些风险,与我们的生活实在太远,就算小编等人想关心,恐怕也鞭长莫及、爱莫能助。

但是,该报告还是引起了小编的注意:网络贷款领域风险管控还不到位,抽查在重庆注册的29家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中,有12家主要在浙江等地经营,以规避实际经营地区的准入审查,由此导致的网络客户信用识别不精准、非法冒用他人名义借贷等问题较突出;抽查60家“现金贷”机构发现,其中40家无从业资质,有的以学生为主要客户,存在较大隐患。

臭名昭著的现金贷被审计署点了名,监管还会加码?

短短的139个字,将现金贷的特性概述地精准无比:异地经营,规避审查;无从业资质;以学生为主要客户。

针对无还款能力人群的粗暴放贷行为,之相对应的还有各种暴力催收、各类变相高利贷等,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不仅仅是因为发生了多起因现金贷死亡的案例,还在于,引起了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

2017年4月,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做好“现金贷”清理整顿工作,各地监管部门开始“摸底排查”。八个月后的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根据监管通知,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民间借贷利率规定;不得暴力催收;加强客户信息保护。暴力催收、高利贷、信息乱用等市场乱象都被列入到了“负面清单”当中。

同时,还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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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监管下,现金贷放贷机构大量减少,有部分机构开始转移小城市,也有部分头部机构开始从牌照、审批等角度逐步走上合规合法的路径。当然了,仍有部分机构,开始变相发放现金贷业务,如被叫停的“回租贷”业务。

小贷公司不能增设了,网贷业务被限制了,就意味着不能发放贷款了吗?不是的。这些放贷资金仍会找到出口,比如,地下钱庄,地下高利贷,其嗜血程度比现金贷更甚。

此番审计署点名现金贷,会否给监管再加一把火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只是,小编还想说的是,不仅仅是现金贷,民间的高利贷,更不应该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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