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中警訊」臨洮查處一男子「隔夜酒駕」 被記12分

「陇中警讯」临洮查处一男子“隔夜酒驾” 被记12分

2018年7月7日11時12分許,臨洮縣公安局城市交巡警大隊執勤民警在轄區洮陽鎮濱河東路南段100米處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一輛車牌號為甘N874**的小型轎車由南向北行駛,執勤民警示意該車輛靠邊停車後,上前對該車駕駛員查看相關時,一股酒味撲鼻而來,車內只有駕駛員一人,有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嫌疑,執勤民警遂即將其帶至大隊進行檢測,經查駕駛員高某某每100毫升血液裡面酒精含量為84毫克,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為進一步鞏固證據,又將其帶至臨洮縣人民醫院抽取血液送至司法鑑定中心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為高某某每100毫升血液裡面乙醇含量為34.27毫克,屬於飲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陇中警讯」临洮查处一男子“隔夜酒驾” 被记12分

在詢問中,高某某交代,他是於7月6日16時左右與幾個朋友在喝酒,自己大概喝了五六瓶啤酒,19時結束後就回家休息了,次日9點多開車去臨洮縣城辦事,路遇交警查車,由於自己平時很少喝酒,但睡了一晚上,想不到還是酒駕。

「陇中警讯」临洮查处一男子“隔夜酒驾” 被记12分

執勤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給予高某某罰款1000元,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6個月的處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