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因环保问题178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6月25日记者从阳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获悉,因大气污染防治不力,阳泉市对178名相关责任人问责。其中,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2人,党内警告处分15人,记过1人,警告2人,组织处理148人。 

  因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未完成以及其他突出环境问题,5月3日,生态环境部约谈阳泉市政府市。围绕问题整改,5月25日,阳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市直有关部门以及阳煤集团负责人,就该市因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未完成被生态环境部约谈一事进行集体谈话。同日,市委、市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未完成任务要求的平定县、盂县、城区、郊区、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强化压力传导,压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根据《山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市纪委监委及各县(区)纪委监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依纪依规对17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阳泉市提出,对178名领导干部及其相关责任人员的严肃问责,再一次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下最大决心,用最严措施,铁腕治污,铁面整改,确保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的决心和信心。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6月8日召开的全市环保整改工作动员大会精神,不折不扣执行《阳泉市落实生态环境部约谈问题整改和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在最短时间内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阳泉市因环保问题178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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