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温情执法,促邻里和谐

六月下旬的太阳很是灼热,映在皮肤上有阵阵疼痛。在乡村的小路上,一农村汉子拉着执行法官的胳膊不让他离开,周围还有几个围观群众。农村汉子说道“方法官,都晌午了,你们在家吃点饭再走吧,这大热天的让你们忙活了一上午,连口水也没有喝”。方法官说:“谢谢了,这都是我们该做的,你赶快回去吃饭吧,我们赶回去还有其他事”。说完,执行法官疾步离开。

执行法官温情执法,促邻里和谐

据了解,2017年10月16日,孙某印与孙某增因土地问题发生争执,孙某增之子见状情绪激动,遂与孙某印发生争吵。后发生肢体摩擦,孙某印入住濮阳县民生医院,经诊断为:头部外伤。住院4天,花费医疗费1017.46元。孙某增之子系贰级精神残疾,后经村委会调解未果。遂诉至濮阳县法院,经审理判决,孙某增赔偿孙某印各项费用1288.45元。

判决书生效后,孙某增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法律文书,2018年6月6日,孙某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收到案件后,向被执行孙某增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清单等法律文书,执行法官通过仔细阅读卷宗,知悉当事人双方系同村领居,且被执行人的儿子系精神残疾的情况后,为了维护乡里和谐,促进邻里和睦,决定前往被执行人家中作调解工作。执行法官驱车赶到被执行人家中时已经十一点,他们不顾炎热,当即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讲事实摆道理,反复强调邻里关系的重要性,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规劝,被执行人统一履行法定义务,并将钱递交给了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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