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外出聚会唱歌留下12岁女儿在家,结果孩子失踪后遇害,你怎么看?

图图什么


谢谢邀请。首先对于死者的父亲不宜过度批评

据说就在小茜的遗体被发现不久,同村的一位村民张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称小茜的死和他有关,而让人意外的是,这个张某竟然就是小茜家的邻居,两家人还算得上是亲戚。张某自称是骑车撞了人并藏匿尸体,而且张某的妻子说,丈夫平日里很胆小,她真的想不明白,丈夫为何会做出这种事。

对于究竟是否属实目前尚不得知,但是对于死者的父亲我个人认为不宜过度批评,因为事件已经发生,虽然其作为父亲确实有不称职之处,但是考虑到女孩毕竟年龄12岁有一定的自理能力的情况下,其父亲出门和同学聚会也很难会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悲剧。

而且女孩和父亲一直相依为命,我想此刻女孩的父亲内心何尝不悔恨呢?而且目前过度的批评也解决不了问题。

只能说各位家长在孩子暑期时间段中,因为孩子不需要上学,所以尽量有成年人看护,陪同较为妥当。毕竟谁家的孩子不是个宝呢?

凶手的法律责任

首先对于本案中究竟是不是张某所为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新闻报道,而且本案中张某声称是骑车撞到女孩之后藏匿的尸体,但是我想有几个疑点:

  • 1、既然是骑车,想必不应该是机动车,怎么会将人撞到这么重的伤以至于要弃河?
  • 2、死者父亲和同学出去聚会的时候,张某明明也是同去的,怎么会撞到女孩?
  • 3、女孩究竟是被撞而亡还是溺水而亡?

我想部分事实经过张某的口供和警方勘验结果出来对比就立刻知道实情了!

如果女孩并不是当场身亡而是抛尸之后溺亡的情况下,那么男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两罪;如果女孩的当场身亡的情况下,那么男子的行为显然构成交通肇事罪。

但是无论哪一种结果,对于张某的抛尸行为,我都认为应当予以惩处,即使其事先撞人确实可能因为饮酒而出现的过失,那么其后的抛尸行为我想无论如何都不能推脱其责任!

最后麋鹿说法,让你在法律问题上不再迷路。


麋鹿说法


其实,真的不用去指责这个已经万分悲痛的父亲了,这种发生在身边的危险,咱们每个人都无法去预料。

在农村里,咱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过小时候独自在家的经历,不管父母是出门干活或是去有什么事情,至少绝大部分人都不会料想到,一个孩子独自留在家,会有这样的危险发生。

这件事情发生的地方,是海南一个少数民族村庄,原本应该是民风淳朴的地方,过去应该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我也曾在这种少数民族村庄生活过,村民们大都十分豪爽,只要放开了跟他们喝酒,大家就会觉得你这个人够朋友、讲义气,真的是发自内心把你当朋友。同一个村子里,村民之间的关系也是十分融洽,就像这次出事的12岁小女孩,过去,她就经常会在村里同伴家中过夜留宿,所以,事发当天晚上,当她的父亲回家后发现女儿没在家,也只是以为孩子到同伴家过夜去了,并没多想,直到第二天女儿一直没回来,他才感觉到问题严重了。

其实,这个女孩从1岁开始,因为母亲离家出走,她一直都是由父亲独自养大,父女之间感情很深,当天晚上,父亲应朋友之约出了门,结果女儿就从家里离奇失踪,直到三天后,孩子的遗体在附近的一个水库被发现,而嫌疑人也已经到案。关于案件的具体细节目前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但是,据村里的村民们反映,嫌疑人竟然就是当地人,大家谁也想不到,他会对一个12岁的孩子下这样的狠手。

遗憾的是,悲剧已经无法挽回了,可以想象得到,做父亲的现在该有多么自责和后悔,再多的责难已经于事无补,但愿这个家庭能早日走出伤痛,重新能开始正常的生活。

同时,也再次提醒了其他做父母的,现在这社会,真的太复杂,感觉人与人之间那种纯真的善良已经跟过去相比要少了很多,切记一句话:防人之心不可无。


图图什么


99随便语:一起不幸的案件,一个伤心的父亲,我想说的是不要把责任都加在父亲身上,这个父亲虽有过错,但不应当受到太多指责。

地点: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什示巴村

时间:7月3日

事件:父亲外出同学聚会,12岁女儿从家中失踪后被杀害

(1)什示巴村有一对父女俩,父亲张仕新从女儿子茜一岁起,就独自带着女儿生活。子茜从小听话懂事,张仕新出外打工时,子茜就在家里打扫家务,一晃11年过去,子茜今年已经12岁,是当地小学的六年级学生。

(2)7月3日晚21点多,张仕新被同学叫出去唱歌,当时子茜一个人留在家里看电视。

当晚23时,张仕新回到家发现,灯亮着电视也开着,但子茜并不在家里。由于家里修房子前,子茜常在同村的玩伴家里过夜,张仕新并未在意。

(3)第二天上午,张仕新在村里没找到子茜,才意识到可能出事。

回家检查后发现,子茜的零花钱都在,衣服很整齐地摆在床上,只少了一件黄色的T恤和一条浅蓝色的裙子,另外还有一部手机,这部手机是子茜哥哥的电话,没有花费,仅能用来玩手机。

(4)7月4日上午开始,张仕新到处寻找,并于下午报案。

(5)7月6日15时许,子茜的遗体在村里水库边被找到,已遇害,据当地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已到案,案件正在侦办中。

第一,我们不应当过分苛求父亲张仕新。

不幸发生了,肯定有很多人会责怪父亲张仕新,因为,假如张仕新当天晚上,没有和同学出去唱歌,子茜应当不会出事。

但我们必须看到,张仕新这位父亲,真的不能算明显失职。

子茜已经12岁了,又是留在自己家里,按道理说,哪怕一个小学六年级的12岁女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也应当能照顾自己。

一个当父亲的人,总不能一直把女儿绑在自己裤腰带上吧?

所以,张仕新完全想不到这起案件的发生,他和他的女儿一样,都是受害者。

第二,从现有情况看,很可能是熟人作案。

目前案件处于侦办中,警方并未透露案件细节,但从媒体报道的信息来看,子茜当晚离开家时,应当不是被绑架或被挟持,而是主动走出了家门。

我们可以猜想,谁能让她主动在晚上10点左右,离开自己家?

对方极有可能是个熟人,取得了子茜的信任!

这里有一个描述的细节,子茜在离开家时,特意换上了“一件黄色的T恤和一条浅蓝色的裙子”,恐怕对于这个年龄的小女孩来说,已经是她比较漂亮的衣服了。

第三,当父母的,应当教育自家孩子,时刻保持警惕之心。

不得不说,现在这个社会上的环境比较复杂,谁能想得到,一个留在自己家里看电视的女孩子,却遇上飞来横祸?

然而,这起不幸的案件还是发生了,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已到案”,这句话的意思等于是说,子茜是被杀害的,犯罪证据已经初步掌握。

这种事情太恐怖了!

谁家能保证,没有把一个十几岁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两小时的经历。

如果这样也能出事,谁敢保证自家孩子的安全。

所以说,当父母的家长们,从这件事里能够吸取到的教训,不是不能将孩子一个人留在家里,而是必须教育孩子,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包括比较熟悉的邻居,同村人等等!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尤其十来岁的女孩子,绝对不要在晚上,跟随不能完全信任的人,走出家门!

结束语:海南保亭12岁女孩被害案,绝对应当引起我们的警觉,目前环境下,我们宁可把其他人想的坏一点,再坏一点,也不能盲目信任。


99随便


海南花季少女张子茜的不幸殒命令人同情亦令人惋惜,父亲的疏忽大意无疑是悲剧发生的重要诱因。我们谴责凶手的残忍,但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才是真正所需要我们大家思考的!

12岁的张子茜身世可怜,自小与父亲张仕新相依为命,这位父亲既当爹又当妈12年来含辛茹苦地将女儿慢慢培养长大。

7月3日晚上21时许,父亲张仕新被同学叫出去唱歌,留下女儿张子茜一人在家。张子茜平时在家的时候很乖,虽然年龄尚幼但很懂事,在家的时候还经常帮父亲打扫家务,所以父亲张仕新对于留下女儿独自在家显得很放心。

当天晚上23时许,回到家中的张仕新发现女儿不见了。由于女儿之前也曾经在同村的玩伴家中过夜,所以这位父亲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直到第二天上午,感到事情反常的张仕新才报警求助。然而此时已经为时已晚,尽管当地警方经过不懈地努力但最终传来的却是孩子遇害的噩耗。

张子茜的遇害最主要的原因固然是由于凶手的残忍,但是父亲张仕新同样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他的疏忽大意与张子茜的死是存在必然联系的。

在我看来身为父亲的张仕新实际上存在两点失误

第一、放任孩子经常在外过夜,导致事发后心理麻痹未能引起足够重视。

一个12岁的孩子贪玩其实是很正常的,但是因为贪玩而经常性的夜不归宿无疑是不合适的。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身处的社会环境亦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各种危险因素与不确定的风险源点日趋增多,把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放任在外其实就相当于将她暴露在这种隐患之中。

父亲张仕新发现孩子不见之后并未引起警觉,主要还是由于之前孩子多次夜不归宿的经历使他产生了麻痹大意的心理,而孩子之所以夜不归宿恐怕与他的管教不严亦或者说是变相纵容是密不可分的。

第二、存在侥幸心理,发现孩子失踪后未能在第一时间报警。

我认识不少公安上的朋友,由于去年有一段时间各种“抢孩子”的网络谣言层出不穷,所以与他们专门聊过有关未成年人失踪的警情。

一般情况下,警方一旦接报未成年人失踪的警情都会在第一时间内开展工作,尤其是当失踪对象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时更会在最短的时间内穷尽一切工作方法。因为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一旦失踪容易发生意外,这种意外最严重的当然是不幸遇害,但是即便最轻的也有可能会涉嫌强奸犯罪。

在我国,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属于幼女,不管其主观上是否愿意,一旦有人明知其年龄情况与之发生性关系的都属于强奸犯罪。一个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子一旦失贞无疑会对她的一生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警方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开展工作都是不遗余力的。

我们回到本案中来看,如果这位父亲张仕新在发现女儿之后明显心存侥幸。即便女儿之前有过在玩伴家夜不归宿的经历,作为父亲的他也应当进行一番确认才对。如果他及时明确了女儿的状态发现异常可能会在第一时间内报警,然而他却心存侥幸选择了安然入睡,最终错失了宝贵的时间。我们假设他能够第一时间内报警,那么处警的民警很可能会发现异常之处进而迅速开展工作,那么届时张子茜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事情已然发生,如今的假设无法换回张子茜年幼的生命,但愿她在天国一切安好!

张子茜的不幸遭遇虽然只是个案,但是我相信本案对于所有的家长们都应当有所警示。作为家长我们固然要时常提醒孩子注意自身的安全,但更重要的是在险情出现之后一定不能麻痹大意,你的一个疏忽很可能就是以孩子的生命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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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丹妹


事情的大概经过,题主已经描述的差不多了。我就大概再说一下,在今年7月3号晚上,海南保亭的一名12岁小女孩在家中被害,事发时其父亲参加同学聚会去了,留小女孩独自一人在家。事情被发现后,3天后在一个水库旁边发现女孩的遗体,具体原因目前不太清楚。但是警方最新的通报显示,目前杀害12岁女孩的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回过头我来谈谈对这件事的看法:

1.首先这个12岁的女孩算是单亲家庭,从1岁多的时候就跟其父亲生活在一块,乖巧懂事。其父亲才加完聚会回来以后,灯还开着,电视也开着。说明肯定是熟人作案,小女孩可能没想那么多,就跟别人出去了。如果打算长时间出去,肯定会关灯,关电视的。

2.其父亲比较粗心大意,明知自己外出聚餐需要长时间,应该让小女孩安排到比较放心的邻居家里,让邻居临时照看。或者其父亲可以从大门外面反锁,让小女孩自己在家看完电视就休息了。我小时候我妈出去时间稍微长点的话,都会把我反锁在家里。

3.其父亲一开始还以为孩子是去其他邻居家玩了,延误了最佳的报警时机。可能对于父亲来说,有点大意了,孩子毕竟12岁了,父亲对于孩子的日常关注估计不够。

4.此事也给家有孩子的家长敲响了警钟,平常我们可以考虑多关注孩子。特别是单亲家庭,希望别让这种悲剧再发生了!


保险岛岛主


这是一个不幸的事故,不能说该父亲没有责任,但12岁的姑娘一个人在家,失踪遇害,这件事情背后作案手法令人发指。


案件回顾:的7月3号晚上,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政镇什示巴村的张仕新因为同学聚会,便将12岁的女儿子茜一个人留在家里看电视,回来时夜里11点左右,房间灯亮着,电视也开着,可是房间并没有女儿身影。因为是村里,孩子也经常留宿村里好朋友家,他便没当回事。


第二天早上他去女儿最好的玩伴家寻找女儿,并没有找到,这时他意识到不对劲,赶紧村里挨家挨户寻找女儿,并没有任何女儿消息,随后又回到家里查看女儿物品,发现女儿一件黄色T恤和一条浅蓝色裙子以及一部手机不见了。



张仕新说,女儿从一岁开始便由他独自抚养,父女之间关系融洽,女儿从小懂事听话,每次他出门都是女儿打扫家务。子茜性格内向,从来没有出过远门。


7月4日下午,张仕新寻找女儿无果,便到当地派出所报了案。7月6日15时许,失踪12岁女童张子茜遗体在海南省保亭县新政镇报导村水库旁找到,子茜已遇害身亡,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当中。

这件案件的发生确实令人心痛,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女孩,被凶手残忍杀害,如何下的去手啊,到底是出于何种目的而下此毒手?如今凶手已经被抓获,他会得到该有的惩罚。

女孩父亲虽然也有失职之处,但丧女之痛,从小到独自抚养女儿,在村里,女儿并不是第一次独自在家,我希望我们都不要过多的去指责父亲,他的伤痛真的无以替代。


珞珈评论社


女孩遇害,熟人作案,”整个事件揭露出对未成年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刻不容缓!但家长应该从何时开始,又应该如何进行安全教育呢?我将在下文给出答案。

一、事件的经过

7月3日晚21点多,海南保亭的张仕新被同学叫出去唱歌,留下女儿张子茜一个人在家里看电视,当晚张仕新回到家中,发现女儿不在,错误地以为女儿去同村的同伴家里过夜,并没有在意,7月4日上午,张子茜没有回家,其父张仕新开始寻找,并于下午报案,7月6日15时许,在村里水库边上发现张子茜遗体,据当地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

细节:其父张仕新在检查女儿物品过程中,发现衣服摆放整齐,零花钱都在,只是少了一件黄色的T恤和一条浅蓝色的裙子,另外还有一部没有话费的手机。

二、事件的启示

从事件的经过及细节可以推断,张子茜的死亡不是因为抢劫财物造成,且考虑到没有反抗的痕迹,可以推断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张子茜熟悉的人。


从害怕被陌生人拐走,到被熟悉人杀害,真正暴露了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的缺失,整个事件中,其父亲张仕新存在着疏忽大意的过失,譬如发现女儿半夜不在家,没有立刻寻找,而是错误地认为女儿去了同伴家中,然而更大的疏忽是,

在平日里的教育过程中,缺乏对女儿应有的提醒和管教。那么家长们应该何时开始对孩子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又该如何教育呢?

三、安全防范意识教育的时间和方式

我认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从孩子有意识时起就应该开始进行教育,而且方式多种多样,分别来讲:

1、如何教育孩子防范熟人


我有一个朋友的小孩喜欢吃别人给的东西,虽然朋友几次好言相劝都无法避免,某次朋友特意炒了一盘特别酸的西红柿,拿到孩子旁边,一边吃一边对孩子说“今天的西红柿真甜,”朋友的孩子吃了一口,立刻吐舌头,并说“酸死我了”,朋友立刻说道“你看,连你最信赖的爸爸都会骗你,何况别人,以后可不能乱吃别人东西了。”

2、如何教育孩子辨别陌生人

之前看到一篇报道,说是某男子带孩子出去吃饭,停车后一下车不小心碰了一位路过的妙龄女郎,他赶紧道歉,女郎也表示歉意,俩人就聊了两句,女郎离开的时候和坐在车里的孩子打招呼说“小朋友,你爸爸真好,带你下馆子呢,你要乖哦”,男子回头对坐在车里的孩子说“快和阿姨再见”。

在用餐的时候,突然餐厅广播“某某车牌号的男人请挪下车”,男子一听是自己的车,对孩子说“你哪里不要去,等爸爸回来”,孩子点点头继续吃,这时刚才的妙龄女郎走到孩子身边对孩子说“我是你爸爸的朋友,你爸说让我带你下去,他有急事要走了”。

等男子进来发现,孩子不见了。


孩子年纪小,辨别力差,很难分出来谁是陌生人,谁是坏人,所以家长一定要再教育孩子不要搭理陌生人的同时,告诉孩子如何辨别陌生人,常见的陌生人有六种:博得你同情的人,向你求助的人,告诉你家里有紧急情况的人,向给你拍照的人,带你去看宠物的人,叫你小名子的人。


孩子毕竟是孩子,他们的心智是不成熟的,无论教其怎么避免伤害,都不如大人对孩子的看管更加谨慎一点:


如果父亲张仕新发现女儿不见了,即刻寻找……

如果父亲张仕新带上女儿去参加聚会……

如果父亲张仕新往日在女儿不归家的时候能够严加管教……

悲剧就不会发生;

可惜……

世上没有如果!

我是喜爱孩子的幸福妈妈,乐意分享和幸福相关的秘密,欢迎关注、点赞、留言,为了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成长,请将安全意识教育方式告知自己的孩子,并将文章转发分享给有小孩的家长,谢谢各位!


幸福妈妈的秘密


暑假才开始,12岁的女孩张子茜就永远离开了人世,真是可惜,真是让人心痛!

此案发生在海南保亭。7月3日晚9时许,张仕新,子茜的父亲,应朋友电话邀请,外出唱歌,当时子茜躺在床上看电视,在其父走后,同村的一个玩伴喊她外出去玩,子茜拒绝了,说是就在家看电视。11时许,张仕新回家,发现灯没关,电视也没关,女儿却不见了。不过由于过去女儿有在同村小伙伴家过夜的经历,他也没在意,就睡了。

等到第二天去女儿要好的两个同学家一问,才知道女儿根本就没到同学家,张仕新这才慌了起来。先是挨家挨户寻找,又请老师在班级微信群里询问消息,最后报了警。

7月6日,噩耗传来,张子茜的遗体在该镇另一个村的水库旁被发现,犯罪嫌疑人也已到案。

张仕新真的是太粗心大意了,只要稍微动脑筋想一想,当晚也能发现情况不对劲,试想一个12岁的女孩,如果外出到同学家,怎么会不关门,不关灯、不关电视呢?这明显是女孩被熟人骗出屋外或者是被胁迫离开屋子,犯罪分子在情急之下,也没有顾得及去关灯、关电视。如果当时就报警,或者就寻找女儿,那么在短时间内,女孩说不定还不至于有生命危险!

哎!人生没有如果,也没有办法重来,最伤心的莫过于张仕新了,因为女孩一岁开始,就由其独自抚养长大,父女关系非常融洽,每当其外出干活,女儿就在家收拾家务!本来相依为命的两个人,现在女儿走了,只留下孤独的张仕新……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就是当地人,估计还是熟人,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据新闻透露,重庆三中院在2014年到2016年审结的未成年人侵害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高达75%,这个数字真是让人触目惊心,值得每一个家长引以为戒!


打虎拍蝇


虽然这事,做父亲的也太粗心大意了点,比如回到家发现孩子不见了,也没说确认下孩子人在哪里?

何况当时电视没关,灯也没关,想下,真正去同学家过夜怎么会不把家里电视关了,灯关了呢?


结果第二天寻找才发现不对劲。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具体因为什么原因谋害女孩。还需要更多的细节披露。

不过我相信这对一直相依为命的父女,面对女儿的离开,最伤心最自责的依然是父亲吧

按理说,我相信没有人会想到自己就离开家一下,自己女儿在家都会出事。

因此与其说责怪父亲粗心,我也真的希望何时能不能12岁孩子在家看电视,不用再这么危险。

如果这个社会真已经成了,父母必须随时把孩子照看的,某种程度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因此针对对小孩的犯罪,务必要严惩,而在现如今,让父母虽然陪伴孩子不现实,只能夜晚一个人在家呢时候不要给任何人开门,是的,是除了父母的任何人,很多这种案子都是熟人做案,作为孩子力气小无力反抗,因此是一到夜晚一个人在家,不可以给除了父母以外任何人开门。

可以礼貌隔着门告知让有事给父母打电话,或者白天再来。绝对别开门,更别一个人外出。不管对方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信息上也可以电话给父母确认。

做父母的也多随时电话确认自己孩子状况。


廖彩琳律师


一个12岁的女孩,无缘无故离奇失踪,其中到底有什么隐情呢?

女孩名叫小茜,是海南苗族自治县新政镇人。7月3日晚上,孩子的父亲张某去参加同学聚会,小茜一人在家。晚上11点左右他回家未见小茜,以为孩子去同学家睡了。第二天去同学家未找到小茜。张某立马让群里人帮著找,并报案。警民全力寻找。直到第三天警察才在另一村水库边发生孩子尸体,确认已遇害。小茜1岁时妈妈便离家,她一直由爸爸带着,很听话、懂事。罪犯已被警方抓获,案件进一步审理中。

当刚看到题目时,说实话,鲁莽的认为得怪孩子的父亲。但了解到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忽然觉得,没必要怪孩子的爸爸。

发生这种事,他这个做父亲的比谁都难过。辛辛苦苦一个人将孩子拉扯到12岁,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女儿,他能不疼爱吗!

即使他不去参加什么聚会,也不可能一天24小时守着女儿,孩子总有独处的时候。而且,12岁的孩子已经到了成长过程中一个跨入成熟的阶段,具备了照顾自己的能力。

最关键的,这起离奇案件,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主动、甚至是有预谋的对孩子实施的侵害。所以,只能怪这个可恶的罪犯,不做人事,偏要做违法之事。好端端的一条年轻生命,被这个刽子手无情的剥夺了!

孩子的父亲说,女儿平时很乖巧,也比较内向,一个人在时都会帮自己收拾家、打扫屋子、做家务。也常在同学家留宿,因此当天晚上他也就没多想。孩子失踪时,电视还开着,只是人和手机不见了。

我们可以想象,一个自己养了十多年的女儿,忽然间就没了,孩子的父亲心里是个什么滋味!

虽然在这个事故中,他有一定责任,但我们真不忍心再指责他什么!这个女儿可能是他唯一的精神寄托,生活的唯一动力!

希望张先生节哀!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严惩罪犯,给孩子父亲以安慰!以告慰这条年轻的生命!

案发原因是什么呢?一起期待调查结果!

大家觉得这种伤害小孩的罪犯应该如何处理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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