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曝光台」文明驾驶 拒绝上榜

青原交警持续对查获的酒后驾车的人员予以曝光。

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对于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拨打122电话予以举报。

「酒驾曝光台」文明驾驶 拒绝上榜

酒后驾车人员名单

张教栋,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18年6月9日酒后驾驶赣D2J072号轻型普通货车至青原区青东公路值夏圩镇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曾惟虎,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18年6月10日酒后驾驶赣DW8278号小型汽车至文陂十字路口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彭根华,吉安县敦厚镇人,于2018年6月10日酒后驾驶赣DU7685号小型汽车至文陂十字路口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聂兵强,樟树市吴城乡人,于2018年6月12日酒后驾驶赣CN7922号小型汽车至海关路口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张炎生,吉安市吉水县人,于2018年6月12日酒后驾驶赣D6S711号小型汽车至学苑路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胡学健,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18年6月8日酒后驾驶无牌正三轮电动车至青原区青东公路值夏圩镇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郭明宽,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18年6月8日酒后驾驶赣DPR946号普通摩托车至井冈山大桥东交汇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周玉金,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18年6月10日酒后驾驶赣DPQ828号普通摩托车至文祥大道吉安大桥卡口和气路口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刘涛,吉安县万福镇人,于2018年6月10日酒后驾驶赣D8P492号普通摩托车至文祥大道吉安大桥卡口和气路口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程志文,永丰县恩江镇人,于2018年6月10日酒后驾驶无牌普通摩托车至文祥大道吉安大桥卡口和气路口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黄宽桂,吉安市河东镇人,于2018年6月10日酒后驾驶赣DNJ46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学苑路口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24分、罚款1740元。

肖坚强,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18年6月10日酒后驾驶赣D4T98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学苑路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5分、罚款1940元。

曾丽文,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18年6月10日酒后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至铁建路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24分、罚款1700元。

刘利友,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18年6月12日酒后驾驶赣DN3U8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学苑路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易发河,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18年6月12日酒后驾驶赣DN8Y2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学苑路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杨春桃,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18年6月8日酒后驾驶无牌二轮燃油助力车至青原区青东公路值夏圩镇处时,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驾驶证暂扣6个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罚款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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