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5000,这类人群或成最大受益者

昨日我国的个税法迎来了第七次大修,大体内容如下: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5000,这类人群或成最大受益者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

工薪阶层或成本次个税起征点上调的最大受益者

从我们每月的工资条上面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工资中需要缴税的部分是减去五险一金和起征点的,即: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个人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5000,这类人群或成最大受益者

例如,假设A同学每月的工资是10000,那么在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各项社保险费2220元的情况下,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2220-3500=4280(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5000,这类人群或成最大受益者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为:1500*3%+(4280-1500)*10%=323元

所以最后A同学会得到10000-2220-323=7457元

若其他条件不变,只是将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的话,A同学的应纳税所得额就变成了10000-2220-5000=2780

个人所得税为:1500*3%+(2780-1500)*10%=173元

最后A同学就会得到10000-2220-173=7607元,比之前多得到了150元。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也就不难发现,对于原来的纳税所得额在3500到5000元之间的人来说,受益最大;而这部分人群也基本上对应了月薪不过万的职场白领们。

个税起征点上调,收入差距扩大的体现

放眼我国从1980年至2018年间的五次个税起征点调整,从最早的800元到如今的5000元;不但体现了人们的收入确实在提高,也同样反映了收入差距的扩大。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5000,这类人群或成最大受益者

相信不少在北上广这样大城市打拼过的年轻人都曾切身的感受过城乡之间,一线城市和其他城市之间发展的巨大落差。与发展速度成正比的还有大城市里物价和生活成本的增长速度。两个肉夹馍在自己的老家可能不超过5元,但在大城市甚至可以买到20甚至更贵(当然,这种是经过包装的)。北上广的白领虽然拿着高薪,但是面对一线城市较高的生活和社交成本,对于自身而言,和老家较低的薪酬和物价相比,可能也是背着抱着一边沉。

个税起征点上调为中产的生活省不了几个钱

人们一般讲年入10万以上的人群成为中产阶级,以税前收入16000元的人群为例,在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之后,其月度缴税额将调整至690元,较调整前减税约1030元。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5000,这类人群或成最大受益者

但这部分税收的减少对于中产的生活花销来讲几乎杯水车薪。对于中产来讲,收入越高,其对于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就越高,而其节省出来的钱,几乎难以填补中产阶级的高消费水平。

对于这次个税起征点上调你是什么看法呢?个税起征点的上调又会对你产生怎样的影响呢?欢迎来评论区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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