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企業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0 目的: 為使不合格品得到有效管制,以防止不合格品被誤用,特制定此程序。

2.0 適用範圍: 公司內部﹑外部管理體系中發現的不合格品。

3.0 權責單位:

3.1生產部:負責產品實現過程中不合格品的標識﹑隔離﹑處理及記錄;

3.2質量部:負責檢驗過程中不合格品的標示﹑隔離及記錄以及協調處理;

3.3 倉庫:負責庫存不合格品的隔離以及依判定結果對不合格品進行處理。

3.4 採購部/技術部:負責不合格品的協助處理和不合格品的評審

4.0 定義:

4.1特採:對不符合產品規格要求的產品的讓步接收(注:不符合性應不影響到產品的主要功能或特性要求);

4.2合格品:指滿足規定要求的產品,廠內稱呼為"合格品"或"良品";

4.3不合格品:指不能滿足規定要求的產品,廠內稱呼為"不合格品"或"不良品";

4.4異常品:指有品質隱患或有品質可疑,需要重新進行確認或通過其他偵測手段測才能判定是否為合格品或者不合格品的一類產品;

5.0 參考文件 過程質量控制程序 QP-006

6.0 作業流程

企業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作業流程

7.0 不合格品標識:

7.1.1 IQC檢驗不合格品在物料外包裝上貼上紅色的不合格標籤,備註不合格原因,並放置在不合格區域.將檢驗結果記錄於《進料檢驗報告》。7.1.2 製程自檢發現不合格品時將不合格品進行隔離,並填寫"不合格品標識卡""放入紅色膠框內,由產線返修人員定時查收並交由IPQC確認,IPQC確認不合格時,產線安排返修。

7.1.3 IPQC巡檢發現的並不合格品用"不合格品標識卡"標識並通知生產相關責任人進行改善及糾正預防措施,IPQC檢驗結果記錄於《巡檢報告》,如抽檢不良率超過10%開具《質量異常聯絡單》;

7.1.4 OQC檢驗不合格時,將不合格品外箱逐箱貼上紅色不合格品標籤,將不合樣品用"不合格物料標識卡"進行標識,裝入小袋子裡面,並放在箱子內,並將檢驗結果記錄於《成品檢驗報告》上;7.1.5 客戶退貨品由倉庫放置於"客退品待處理放置區",將"退貨通知單"交OQC進行檢驗,並將檢驗結果記錄於《客退品處理報告》上。

7.1.6 對廠內各階段發生HSF不合格品處理原則如下:針對HSF不合格品須與質量不良品分開存放.並在不良品上張貼"HSF不良標籤"

7.2 不合格品隔離:

7.2.1 IQC檢驗的不合格品,由倉庫移至"拒收待退貨區"7.2.2 生產部各工站自檢之不合格品放入已標示的紅色膠盤裡,由返修人員收集送IPQC確認並進行相應處理,並將不良品處理的相應數據記錄在《不良品處理跟蹤記錄表》上;

7.2.3 IPQC巡檢的不合格品交由生產單位放置於紅色膠盤裡或不合格紙箱內;並標識好不良內容和不良率等信息

7.2.4 OQC檢驗標識後的不合格品,由倉庫移到不合格成品待處理區。

7.3 不合格品的審核:

7.3.1公司成立不合格品審理小組,參與不合格品審理人員需經資格確認,由總經理書面授權並徵得顧客同意。總經理應確保不合格品審理組獨立行使職權,如果要改變其審理結論時,需由總經理書面簽署決定。不合格品審理小組人員應經過資格審批,由總經理批准生效。

7.3.2 不合格品的審理結論,只對當時被審理的不合格品有效,不能作為以後審理不合格品的依據,也不影響顧客對產品的判定。

7.3.3產品一般特性不合格或非批量不合格品由審理組副組長(品質部經理)負責審理和批准處置。關鍵特性不合格品或批量不合格品由審理組長(管理者代表)主持審理和批准處置,必要時可召集審理小組人員會議進行集體研究審理。7.3.4所有不合格品依最終審理的結果進行處理並放置到要求對應區域內。

7.4不合格品的處理

7.4.1 報廢處理:

7.4.1.1製程中半成品和成品經評審需要報廢的依照報廢流程執行。

7.4.1.2 客戶退貨經評審需要報廢之產品依照報廢流程執行。

7.4.1.3 所有報廢如確認為供應商問題,相關報廢費用由採購轉嫁供應商承擔。

7.4.2 退貨處理:

7.4.2.1 供應商來料(包括客供品)經IQC檢驗判定為不合格,經評審不可接受則做退貨處理。 7.4.2.2製程在生產時發現不合格經確認是由於來料造成, 經評審不可接受則由生產部退回倉庫,由IQC知會採購退供應商處理。

7.4.2.3 客戶退貨不合格由市場部出"退貨通知單"知會質量部,質量部開立《客退品處理報告》進行確定處理。

7.4.3 重工處理:

7.4.3.1 供應商來料經IQC檢驗不合格,經評審需要重工或者挑選後上線使 用的,由採購安排處理,相關工時費用由供應商承擔。

7.4.3.2 製程半成品和成品生產,如發現不合格為來料造成,因生產緊急或者出貨緊急等情況需要重工或者挑選時, 由生產協助挑選,工時費用由供應商承擔,重工或挑選不良退供應商處理。

7.4.3.3客戶退貨經OQC確認為來料問題, 經評審需要重工或者挑選後上線使用的,相關工時費用用由採購轉嫁供應商承擔,不良品退供應商處理。 7.4.3.4 因我公司原因生產的不合格品需要重工時,技術需制定返工指導書,以 規範返工過程。 7.4.3.5 重工後產品,QC按照AQL加嚴抽檢,抽檢合格後方可轉入良品。

7.4.4 特採處理(讓步接收):

7.4.4.1 因物料緊急上線使用或者產品緊急出貨,經評審對客戶的使用和功能不會產生嚴重不良後果,可申請特採處理。

7.4.4.2 所有特採物料由需經過MRB審理小組評審,評審結論為特採時方能進 行特採,匯籤後分髮質量部、採購部。針對特採物料,需要加貼"特 採"標籤,IQC保留好評審記錄,便於後續追溯。 7.4.5交付後或開始使用後的不合格品當交付客戶後發現嚴重不合格時,由市場部負責與顧客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召回、終止交付、降價或更換,以滿足顧客要求。

7.4.6 處置不合格品必須堅持"三不放過"原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未落實不放過,糾正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7.4.7 我司異常品的標識、隔離、處理方法同不合格品處置方法一致.可參考

7.1-7.4條款執行。

質量部

生產部

倉庫

質量部

生產部

倉庫

質量部

生產部

倉庫 研發/工程/採購

質量部

生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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