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摘|從「慈善」到「公益」:近代中國公益觀念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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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慈善公益觀念源自西方,在傳入中國的過程中經歷了重構和變遷。本文從特定的歷史語境出發,梳理中國慈善觀念由“善舉”到“慈善”、由“義行”到“公益”的歷史軌跡,探尋了中國曆代慈善公益文化的豐富資源,描繪了源自西方的慈善公益文化在近代傳入中國並與中國本土慈善公益文化相匯流之後呈現出的獨特面貌,對近代時期“慈善”、“公益”等觀念的形成及其變遷進行了梳理,值得當代中國的公益從業者參考。

( 來源:修遠基金會旗下《文化縱橫》雜誌,作者:曾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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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從“慈善”到“公益”:近代中國公益觀念的變遷

2017年8月,徐永光先生出版了新著《公益向右 商業向左:社會企業與社會影響力投資》。他在書中首先重構了一張公益與商業關係的光譜圖,以此為基礎提出公益也是一種“市場”,它應該向右,再向右,轉變為商業模式,成為社會企業,進而主張公益市場化,反對公益行政化、公益道德化。一石激起千層浪。這種觀點很快引發業界對公益、道德及商業等相關問題的熱烈探討,其中康曉光先生的書評尤為尖銳,隨即徐永光先生又予以辯駁,有論者稱之為“二光之爭”。

文摘|從“慈善”到“公益”:近代中國公益觀念的變遷

以上問題的凸顯,或許從一個側面映襯出,當代中國在政府、資本和社會三者之間圍繞慈善公益形成了複雜的博弈關係,以及面臨著在西方慈善公益理論、中國本土語境和歷史傳統之間尋求平衡的糾葛。當代中國慈善公益事業經過改革開放以來近四十年的復甦與發展,已進入到一個新時代,亟須根據時代命題,更新自身的理論話語體系,審視自己的新定位。 看清來時的路,才能走好前方的路。我們知道,現代慈善公益觀念源自西方世界,其本身有一個歷史演進的過程,它在傳入中國的過程中也發生了重構與變遷。由此,本文擬重回到特定的歷史語境,對近代時期“慈善”、“公益”等觀念的形成及其變遷進行一番梳理。

從“善舉”到“慈善”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倡行與發展慈善事業的國家。春秋戰國時期,儒家的仁愛、民本及大同思想成為中國古代慈善思想的重要源頭。兩漢之際,隨著道教的創立、佛教的東傳,善惡報應、積德行善、因緣業報及慈悲觀等宗教教義也構成中國古代慈善事業發展的思想基礎,進一步豐富了中國慈善文化。

可以說,儒、佛、道中所蘊含的豐富思想,千百年來一直是中國人慈善倫理道德的精神支柱。尤其是宋明以後,儒釋道三教出現合流趨勢,善書運動蓬勃興起,加上社會因素等諸合力的作用,推動了中國古代慈善事業不斷趨向興盛。

不過,中國古代慈善事業雖很發達、很興盛,卻是有其實而無其“名”——在清末光緒年間以前,尚無“慈善事業”這一詞彙,類此行為多稱為“善舉”。“慈善”、“慈善事業”等概念,是清末才出現並普遍使用的。

實際上,隨著魏晉南北朝佛教廣泛流佈,漢譯佛經極為盛行,《大方便佛報恩經》、《菩薩本緣經》、《長阿含經》等多部佛經已出現“慈善”語彙,諸如“慈善根力”、“佛以慈善,教化一切”、“懷怖畏心,發慈善言”等。而約於3世紀譯成漢文的《大方便佛報恩經》中的“慈善”,可能是最早的合成詞例。由此而見,“慈善”一詞的出現或形成,與佛教從西域傳入中原並得到廣泛流播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雖然,“慈善”首見於佛教經典,但慈善思想卻可追溯到先秦時期,如儒家所言的“仁”、“義”、“仁愛”、“大同”等,而佛教的東傳及其本土化,又攝儒入佛,與中國社會原有的慈善思想相互吸納融合,

匯聚成為中國傳統社會底蘊豐厚的慈善文化的活水源頭。

梳理中國慈善事業的發展脈絡,我們可以清晰地看見,它經歷先秦時期的濫觴期後,至兩漢魏晉南北朝迎來了一個初興期,佛教慈善活動甚為活躍,除濟貧賑災、施醫給藥之外,還規誡殺戮、勸善修德,廣泛進行財佈施、法佈施。這一時期出現的早期慈善設施與制度——給孤獨園、六疾館以及僧祇戶,都與佛教息息相關。而這些慈善設施,下啟唐代悲田養病坊、宋代福田院等常設性慈善機構,從而在中國慈善事業發展史上具有深遠的意義。

鴉片戰爭以後,中國遭遇到數千年未有之強敵,面臨著數千年未有之變局。傳統的善堂善會也日久弊生,出現經費不足、管理混亂、堂屋損毀等情形,總體上呈現出衰落之勢。再加之這些傳統善堂善會多重養而輕教,救助方法消極,因而常為時人所指摘。在急劇的近代社會變遷中,西方慈善事業伴隨著基督教在華的傳播而漸次展開,先後舉辦了慈善醫院、育嬰堂、孤兒院、賑災會等慈善組織或慈善機構。甲午戰爭前後,在西方慈善事業的影響下,改良中國傳統善堂善會的呼聲日益高漲,迫切希望教養兼施,並在收養對象、管理運作等方面進行改革。

梁其姿曾指出,明清之際善會善堂作為整頓社會秩序的策略,其所救濟的對象並非所有生活困苦的人,而是有一定的道德標準的。如江南地區著名的慈善組織同善會就明確規定,不救濟不孝不悌、賭博健訟、酗酒無賴及遊手好閒者,此外,還有四種人“宜助而不助”,即衙門中人、僧道、屠戶及敗家子等。後來創設的普濟堂、清節堂、恤嫠會等善堂善會,也帶有救濟道德化的傾向。然而,鴉片戰爭後貧民、流民越來越多,但善堂善會救助對象仍多限於鰥寡孤獨廢疾等弱勢人群,且須符合一定的道德標準方可收養,已遠遠不能滿足社會救助的需要,而西方國家的救助範圍則更為廣泛,貧民、流丐乃至妓女、罪犯、受傷士兵等均屬救濟之列。

此外,在時人眼裡,中西方的救濟動機不同,救濟制度與方法也不一樣。首先,中國的“善舉”是種德積福的行為,其動機源於積善餘慶、為善必有善報的觀念,難免帶有利己主義的色彩;而歐美各國的新“善舉”則尊奉上帝旨意,基於人人平等的觀念,用人道、博愛的精神來撒播福音,解救他人苦難,完成助人之舉。其次,在救濟制度與方法上,

中國善堂善會大抵為施衣給食,大抵為消極的施捨,所謂“養”則有之而“教”不備,救助層次相對較低;西方慈善組織的著眼點在於消除人們致貧的根源,講求救人救徹,對受助者養教兼施,採取積極救助方式,即在收養之餘,往往還會傳授文化知識和培訓工藝技能,使受助者數年後能有一技之長,自立謀生。也就是不單授人以魚,更授人以漁。

兩相比較,近代西方的慈善事業似乎更為優秀、先進,而中國傳統的善舉則屈居次等了,這成為晚清時期中國人對中西慈善事業的一個基本觀感。從這層意義上來說,從“善舉”到“慈善事業”的發展,實際上意味著善會善堂“近代化/現代化”(modernization)的過程。

隨著西方慈善思想的傳播以及“慈善”、“慈善事業”新概念的引介、普及,中國傳統的慈善事業(善堂善會)也在發生著改變,逐漸突破傳統道德的限制,擴大救助對象與範圍。誤入歧途的失足者、吸食鴉片的癮君子、妓女等人也被納入救助之列,洗心局、遷善局、丐所、濟良局、工藝局、習藝所、因利局、勸工場等各種新式的慈善機構紛紛湧現。

從“義行”到公益

所謂“公益”,顧名思義,是指公共利益,它也是一個從近代西方引介進來的新名詞。然而,“小共同體本位的西方傳統社會與大共同體本位的中國傳統社會之不同,決定了中國古代的傳統公益也與西方、尤其是與中世紀西方大不相同”。由此,基於傳統社會內部產生、演變而來的公益,中國與西方有著極大的差別。在“公益”這一近代術語出現之前,中國古代並非沒有公益的概念,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或事物,人們常以“義”名之,如“義學”、“義塾”、“義倉”、“義井”、“義漿”、“義田”、“義莊”、“義冢”等,並把此類行為統稱為“義行”或“義舉”。其中,這些公益設施很多都是私人共同捐資舉辦的,如“義學”、“義倉”、“義米”等,而“義莊”、“義田”多為宗族慈善機構,都具有一定的公益性。

文摘|從“慈善”到“公益”:近代中國公益觀念的變遷

明清義莊

在中國古代,這些公益性組織大體可以分為四類,即教緣性的佛教社邑血緣性的宗族義莊地緣性的會館業緣性的公所

據敦煌文書所載,魏晉至隋唐五代間,西北地區出現了為某種公共事務結成的民間團體,即社邑,尤以普通百姓組成的私社最為活躍,大抵為喪葬互助、共濟急難、立窟造像及修渠建堰、架設橋樑等公益活動。這些社邑平時有“義聚”,即為公益積累,以備賑濟,遇事再臨時捐助餅、粟等物品。社邑雖因佛事而聚集在一起,但其世俗色彩也很明顯。社員通過捐助與納贈籌集資財,用於一家一戶難以應付的佛事、喪葬、水利及公共設施的建設與維護,以至民間信貸合作互助。到唐代,這種民間公益團體的社邑發展到鼎盛期。後因武宗廢佛,社邑遭到限制與打擊,漸趨衰落。

此外,佛教寺院及佛僧在濟貧渡人等善舉之外,也舉辦多種公益活動,如設無盡藏、藥局、籌劃地方公共工程等,如建橋修路。兩宋時期,福建、浙江等地佛僧造橋數量極多,規模也甚宏大。還有設亭閣,施茶水以利行人的。宋代,范仲淹首創的

蘇州範氏義莊,救濟族中貧困者,婚喪嫁娶及入塾中舉均有資助,延續八百多年。這對後世民間宗族公益事業的發展影響十分深遠,至明清兩代,江南地區義莊極為盛行,各府縣少則數十、多達上百處,著名的有蘇州潘氏松鱗義莊、豐豫義莊、留園義莊、無錫華氏義莊等。作為血緣性的宗族公益設施,義莊義田以救濟族中貧困者為宗旨,也有由族內推及族外,乃至社區鄰里的,如豐豫義莊。

會館為地緣性的公益設施,明清時期十分普遍,最初為士子赴京城、省會參加科舉考試提供棲息之便,清代各大都會商埠也有些商業會館,但仍以省府縣籍為主,面向同籍官紳商民開展聯誼敘舊、濟貧助困、施棺助葬等公益活動。像上海、蘇州、北京、漢口、揚州等地都是會館雲集之地,其公益活動甚為頻繁。清中後期,一些繁華的省會城市,百商匯聚,一些商人會館演變而成專門性的商業公所,則主要為同業、同籍商人的公益活動,既有面向商人內部的,也有贊襄社會公益活動的。

由於中國長期處於封建君主專制制度之下,國家組織形態較為成熟,官府的影響下滲至基層,保甲鄉約制盛行,由此傳統社會的大共同體控制嚴密,民間公共領域雖存在公益活動,但整體上並不是十分活躍。

但及至近代,中國社會發生劇烈變革,西方公益事業及其觀念東漸,於是晚清中國便出現了“小共同體”與“社會”同時覺醒,即所謂“公民社會”或“市民社會”。秦暉在對中西公益事業史進行比較研究時,即注意到這種奇特的公益景觀。

1898年,維新變法運動蓬勃興起,湖南長沙創設南學會,其所擬章程十二條,其一即揭櫫“本學會專以開浚知識、恢張能力、拓充公益為主義”。另外,按察使黃遵憲等人設有保衛局,“且保衛局系屬公益,斷不責令一人一家,獨捐鉅款。其同受保衛局必益者,亦未便聽某人某戶不出一錢”。可見,戊戌年間,“公益”觀念已在中國落地生根了。

至19、20世紀之交,“公益”一詞更為國人所熟知,報刊載論更盈於耳目。據1899年《申報》載稱,俄國欲攫取的中東鐵路“在清國為至大之公益事業”;論及德國商務發達情形時,在列舉各行各業的數據後,還提到“其餘浴場、病院、養育所、學校、劇場、博物院及公益慈惠事業之動物園、旅館、酒店等為合股而成者,統計三百五十所”。同時還認為,在西方國家,開礦、築路、博覽會均為公益之事。社會之所以有存在的價值,“以其能保公共之利益也。有公益者為社會,無公益者非社會,故夫一社會之中通力合作,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互為團結,互為保護,斯不愧社會之名稱”。

從上我們不難看出,近代公益實際上是隨著民族國家的興起、民主主義的傳播以及國家與社會、個體之間關係的變化而逐漸形成和發展的,源自西方的“公益”更多從權利意識方面主張,更多的是利益訴求。由此,儒家傳統的義利觀漸趨消解,興辦實業也便成為晚清紳商頗為關注乃至熱衷的公益事業。清末狀元張謇,就在民族危亡之際,踐行實業救國,在創辦大生紗廠稍有贏利之後,自1904年開始在南通相繼創辦育嬰堂、殘廢院、盲啞學校等慈善機構以及一系列學校,還興建起醫院、貧民工場、養老院等公益機構,至民國初年已初具規模。後來,張謇回憶說:“南通教育慈善之發端,皆由實業”;“舉事必先智,啟民智必由教育,而教育非空言所能達,乃先實業。實業教育既相資有成,乃及慈善,乃及公益”。

1905年,清政府開始推行地方自治運動,公益也是地方自治籌備事項的重要內容,熱心公益成為地方選舉紳董的一個重要條件。 “若夫為董事者,興公利,謀公益,群情通而團體,固以立祖國文明之基礎”,實為榮譽之至。

1909年,清政府頒佈《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所列自治事項包括學務、衛生、道路工程、農工商務、善舉、公共營業,各項所含具體名目大都與公益相關。由此而見,較之古代社會,晚清中國的公益範疇已大大擴展了。很快,各地紛紛設立自治公所,一些善堂善會、會館公所的董事,成為新式公益團體的發起者或組織者,他們利用所掌握的自治之權,竭力擴充新的公益活動,以裨益於社會。

除上海、天津、廣州等大都會之外,南通的公益事業也表現最為顯眼,這與張謇個人因素有關。張謇多次表示,興辦實業贏利不是最終目的,而是為了強國富民。故而,他為紗廠取名“大生”,即源於《周易·繫辭》“天地之大德曰生”。大生紗廠開辦之初,他在廠約中規定,每年餘利,除提保險公積、派分股紅外,還需留一定比例充作善舉、補助公益之用。

這從大生企業集團的歷屆賬簿中清晰可見。有經濟史研究專家指出,在1926年張謇逝世前,大生資本集團一廠利潤分配中用於贊助公益事業的部分,總計69.11萬兩,佔實際利潤分配總額的5.46%。其中,大生紗廠自創立後的二十餘年間(1900〜1926),對通州師範等學校的資助累計27.92萬兩,佔贊助公益支出的40.4%;其次是育嬰堂、養老院、醫院以及浚河築堤、修路架橋等慈善公益事業,計9.71萬兩,佔14.06%;再次是賑災救濟,計6.08萬兩,佔8.79%;其餘25.4萬兩用於地方社會的其他公共事業開支,佔36.75%。 此外,南通博物苑、更俗劇場、紡織專門學校等公益機構,其大部分經費也來源於張氏所創辦的企業。

這是張謇的儒商性格所使然,體現出他為“儒者的本分”。換言之,

若以今天的眼光來審視的話,張謇作為狀元實業家,有著“達則兼濟天下”的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使命感,意欲切實擔當起“企業的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而其所創辦的企業,在某種程度上也完全成為了一個社會企業,南通也成為近代中國“模範第一城”。

結語

縱觀“慈善”、“公益”概念在近代中國社會的嬗變,雖然已有其名,但並非完全等同於西方國家的慈善公益事業,而是在中國語境之下承襲了傳統的善堂善會的精蘊的同時,也應時而變,吸納了西方傳播而來的某些因素,從而發生了重組與變構,呈現出與西方慈善公益不盡相同的面目。這主要原因在於,從傳統社會向近代社會的轉型過程中,基於儒家文化的傳統中國社會結構的“差序格局”並未發生根本性變遷,宗法制度依然頑強地存在,並未形成西方社會基於基督教會、社區及平等、民主權利而產生的市民社會或公民社會格局,因而“慈善”、“公益”在現代形塑中也就呈現出別樣的風景。

現代慈善公益是當今公民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向,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我們當代中國公民理應熱情地呼喚現代慈善公益,努力推進現代慈善公益發展。同時,我們也要知道,現代慈善公益是由傳統慈善公益發展而來,而後者又與中國文化傳統息息相關,是我們中國人彌足珍貴的精神財富,也是形成傳統慈善文化的源泉。

我們更要明白,現代公益的發展,除了吸納融合人類共同富有價值的文明成果,亦應該從本土語境及文化傳統中尋找動力源。唯有如此,現代慈善公益事業才會健康地發展,並充滿活力。

注:原文來源於修遠基金會旗下期刊《文化縱橫》雜誌2018年2月號。本文轉自【修遠基金會】(ID:xiuyuanjijinhui),已獲授權。文化縱橫——致力於中國文化重建和價值重生。

文摘|從“慈善”到“公益”:近代中國公益觀念的變遷

執行主編 | 張羽漫

顧問 | 葛繼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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