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消费现实的合格之作

《我不是药神》:消费现实的合格之作

《我不是药神》有多现象级我不用再赘言,想必大家的社交网络都在讨论它。今天我不是来夸它的,我是来分享一下近日种种关于《我不是药神》的一些讨论。

我在豆瓣看到有友邻说,不喜欢《我不是药神》且提出批评的是又蠢又坏。

上一次看到民众如此愤怒的电影是《摔跤吧爸爸》,有的人认为影片中的爸爸是个好爸爸,有的人认为影片中有很重的父权色彩,在豆瓣的评论下吵得不可开交。

但凡影视剧题材一涉及到国家层面,我们都是易怒易愤慨的。

再比如我们的《战狼2》,喜欢它的一些人们曾把一位批评该片的中央戏剧学院的老师黑出翔,那位老师不堪骚乱关闭了很长时间的评论。

这群人为自己喜欢的一部电影如此“键盘”并不多见,我想我们是不是应该警惕这种片子?它让民众变得专制,恍惚成了hongweibing。(或许严重了点)

像我给这部片子从三星的评价改成了一星,不少人都来指责我装逼,还有人说我收了钱。

最好笑的事,有人指责我打分太主观。

但其实我对这部片子还是较认可的,改成一星只是因为它目前的分数离我心中给它的分数相差甚远。大哥,《我不是药神》九分呃,正常吗?

我们见到了一群喜欢《我不是药神》的观众开始对他人进行一种精神绑架。

我由此想到了此前同样争议很大的《妖猫传》,也是爱它的人非常爱,不喜欢它的人又非常不喜欢。这更多的是审美出现的偏差。

所以很少见到有人去指责:你竟然不喜欢!你是不是不爱国?这么好看的国产片你竟然给一星?

你喜欢你的,我喜欢我的,在《我不是药神》上是不可能发生了。它只有你必须喜欢。

再来说说我为什么觉得它消费现实。

首先它并没有把病人的困境让观众感同身受。无论是黄毛,教父,吕受益,还是思慧,他们每个人的出场都极具目的性,他们的出现不是为了自身出现,是为了程勇才出现。教父的几个段落,多是为了幽默。吕受益的出现,则是让程勇开始贩卖仿制药,又因为自己的死亡而让程勇变成病人眼中的“药神”。再细看他的段落,他由于感谢程勇,带程勇回家,在家中突显的又是程勇的重要性,突显程勇的救世主形象,而非吕受益的个人困境。黄毛的形象则是从讨厌程勇到尊重程勇甚至可以为了程勇死的一个形象,这不又是在为程勇这一英雄人物服务吗?思慧的存在感较薄弱,最为重要的大概是在酒吧的戏,这个戏是见程勇有钱之后得意忘形的样子,见程勇的堕落。

整部电影变成了主人公程勇的英雄故事,到结尾他坐上警车都有人排队送他。

其次,主创人员并没有把现实中慢粒白血病患者吃不起正版药一事放在心上。宣传时,有人问到为何结局那么好,导演说人要有希望,这个事情是会慢慢变好的。

话说得非常漂亮,可人命关天,多急都是应该的不是吗?

而且主创人员宣传的口径一直是《我不是药神》是一部优秀的电影,我们要保护它。至于影片中提到的病人困境,他们只字未提。如果真对社会有所关怀,关心患者,不应该每场都呼唤在场观众去关心那群人吗?可是他们根本没有。

很多人拿它和《熔炉》相提并论,但至少目前看来它的社会影响还是完全不够的。

而且提醒一件事,程勇的原型陆勇在被媒体塑造成“药侠”之后,与印度一家没有资质的公司有合作关系,也就是说陆勇成了药侠后开始获取利益,开始没有顾及患者的生命安全随意与人合作。

详情查看GQ报道《印度仿制药代购第一人陆勇的红与黑》,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片报道的发表日期是2017年。

也就是说,可能影片的主创人员了解到陆勇并非药侠,却在影片中仍然将之塑造成了英雄。

还有个需要提到的地方,《我不是药神》里有个片段我很反感。

程勇卖药赚了钱,带伙伴去酒吧喝酒,其中一个伙伴刘思慧正好是酒吧的舞女。经理看见思慧,让她立即去跳舞去工作,顺带着动手动脚。这惹得程勇相当不快,程勇开始往桌子上砸钱,让经理代替思慧去跳舞。很多很多的钱,经理心动了,他跳上了。台下的程勇等人,一脸得意。

当时和我一道看药神的观众,看到这还鼓掌了。我忍不住想这是值得鼓掌的事情吗?

相比较很多人看完《我不是药神》联想到的《拉达斯买家俱乐部》,处理“受辱问题”则非常不同。

主角罗恩为雷蒙(异装癖同性恋)受辱不爽,采取的方式是以武力降服对方使之与雷蒙握手(这个人因为雷蒙的同性恋身份不愿意和雷蒙握手打招呼)。这既能见到罗恩对雷蒙的重视又能见到罗恩对待同性恋态度的改观。

一个是职位贵贱,另一个是同性恋身份问题,处理得一个让人反感一个让人叫好。

嗯,又矮了一大截。

再顺便一提,《达拉斯买家俱乐部》才8.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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