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一男子錯將車停在他人停車位上,取車時傻眼了!

昨日,記者從長春路派出所聽說一件事兒:市民周先生錯將車停在他人的車位上,被車位主人將車鎖了5天。周先生最終向車位主人支付了300元停車費,愛車才“恢復自由”。

昨日9時20分,周先生報警稱,他因停錯車位,車被他人鎖了5天,求助民警到場處理。6月28日上午,周先生將車停在澗西區麗新路與遼寧路交叉口某小區,他下午去開車時發現,車輪被人上了鎖,就趕緊找小區物業。

物業工作人員到場查看後發現,周先生停的是已售出的私家車車位,工作人員猜測是車位主人鎖的車。周先生通過物業聯繫上這個車位的主人王先生,對方承認鎖車行為,但他要求周先生支付停車費後,才同意開鎖放行。

雙方爭執不下,周先生多次和王先生溝通,對方不肯出面。昨日,民警到場後,對此事進行調解,最終,周先生向王先生支付了300元停車費,雙方達成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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