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10點,遵化市人民法院審判庭氣氛嚴肅,座無虛席。遵化市監委成立以來查辦的首批3起留置案件在這裡集中公開宣判。 遵化市重點職能單位、重點崗位以及鎮村的200名黨員幹部現場旁聽,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
此前,遵化法院已對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合議庭引導控辯雙方在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重要環節,對證據採納、事實認定、量刑情節等事項進行質證、認證和辯論。主審法官對雙方爭議的焦點進行了細緻地歸納和縝密的調查。
最終,
被告人堡子店鎮官莊村原黨支部書記伯立保因犯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被告人堡子店鎮官莊村原村委會主任劉福明因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執行有期徒刑兩年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被告人遵化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李軍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兩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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