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改编自澎湃独家报道:守法还是保命,这是个问题

《我不是药神》改编自澎湃新闻最早独家刊发的报道

和家人一起看了《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故事原型,改编自澎湃新闻最早独家刊发的报道(时任澎湃新闻记者丁雨菲,发表于2014年12月8日)。

几点感触:

(1)从故事的表现力上看,电影更胜一筹。故事结束时段,观众都安静地坐着看完字幕。此时无声胜有声。电影不是没有硬伤或缺陷,但能把如此现实题材的电影,向更广泛民众加以传播,整个团队的努力和专业仍值得尊敬。文字故事在很多时候有其局限性,画面和视频发挥好了,更能调动情绪,更有感染力。

(2)整个故事,都围着“救赎”展开。生存,还是死亡?违法,还是保命?赚钱,还是救人?严格执法,还是手下留情?自我救赎,还是为民求命?国家层面,也是在这一系列冲突和矛盾之后,通过媒体对个案的报道、引发公共讨论、进而完善制度,完成了在更广大意义上对亚群体和受难者的“救赎”。希望这是国家救赎的一个起点,面对更多的苦难和不完美,正视矛盾,而不是漠视和回避,才是有可能“向上改变”的第一步。

无论是新闻报道和文艺作品,真正的生命和价值都在于救命医心,挽救涣散的社会和世道人心,完成个体、社会和国家的“救赎”。


【附澎湃新闻报道】

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被诉,百余白血病人联名呼吁非罪化

2014-12-08 15:59 来源:澎湃新闻

几乎毫无征兆的情况下,2013年11月21日下午,陆勇在自己的公司被5名便衣警察带走了。

他被带往无锡一派出所接受调查。警察中有2位来自千里之外的湖南沅江。陆勇此时还不知道,因为从网上购买的一套信用卡“犯事”了。

46岁的陆勇是江苏无锡一家针织品出口企业的老板,2002年他被确诊为患有慢粒性白血病。为了治病,他后来开辟出一条直接从印度制药公司购买“救命药”——廉价抗癌药的道路,这为许多白血病病友带去了“福音”,却成为他后来招致“灾祸”的源头。

《我不是药神》改编自澎湃独家报道:守法还是保命,这是个问题

患有白血病的陆勇每天除了服用一片Imatinib400(黄色药丸)外,还要服用其他药物调理。

在被抓的9个月前,为方便数千名白血病病友向印度制药公司汇款购药,陆勇在淘宝网上买了一套信用卡。

也正是这张“非法信用卡”,陆勇在2014年7月被沅江市检察院起诉,案由为“妨碍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罪”。

陆勇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湖南沅江市法院原定于今年11月28日开庭,他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检查,向法院提请延期。沅江市法院主审法官姚述林也向澎湃新闻证实了此事,“他在住院、没法到庭,我们只能延期”。

从淘宝买来购药汇款用的信用卡被查

2004年,陆勇开始从印度一家制药公司购买Veenat(印度格列卫)。这是一款治疗慢粒性白血病的仿制药。与中国市场上出售的、几乎具有同等疗效的正规进口药——瑞士诺华制药公司生产的格列卫(Gleevec)相比,从印度制药公司直接购买的药品价格仅为后者的百分之一。

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陆勇在服用印度仿制抗癌药后,发现身效果不错。随后,他将这种价格低廉、疗效不错的“印度药”介绍给QQ交流群中的白血病病友。

于是,在口碑传播效应下,先后有5个QQ群、千余名白血病患者,都与陆勇一样,开始从印度直接购买抗癌药来维持生命。

他们沿着陆勇走过的路——给印度制药公司发邮件询问价格,汇款,收药,然后惊喜地看到身体多项指标正在好转或得到控制。

但在早几年,从印度购药,手续比较复杂。“每个人自己去银行汇款,先换成美元,再填汇款单、交手续费,通常每笔汇款都要15、20美元手续费。”

对于来自农村和不识英文的患者来说,每一次汇款都是“折磨”。“程序很复杂,而且以前印度那边收款的是个人账户,如果使用西联汇款的话,印度有限制——自然人1年只能收12次汇款,这对大量需要买药、各自汇款的病友们来说,非常不方便。”陆勇说。

尽管如此,中国白血病患者从印度购药的群体还是越来越大。

2011年,为便利中国患者购药,同时也为了满足并扩充中国客户这一庞大“地下市场”的需求,印度制药公司曾派人来华开立一些银行账户,以方便中国白血病人汇款。

但因为网银安全等问题和限制,跨国使用U盾经常出现问题,“印度公司就找到我帮忙,请我提供中国的银行账户来接收药款,然后我再把这些购药款转账到印度公司指定的账户上。”陆勇说。

印度制药公司之所以想到陆勇来做“牵头人”,一是因为他是最早一批从印度公司直接购药的“老客户”,彼此比较熟悉;二是陆勇的中英双语都很流利,此前经常帮助中国患者与印度公司翻译彼此来往的电子邮件,成为病友们购药的“免费翻译”。

最初,陆勇和病友们使用的是2位云南病友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作为汇款给印度制药公司的“中转站”。但随着交易额度越来越大,病友开始担心其中的风险。出于“怕被查”的心理,病友开始拒绝提供自己的账户。

陆勇对澎湃新闻说,他也想过用自己的账户来做这些事,但考虑到自己经营着外贸企业,“可能更容易被盯上”。为了“图方便”,2012年开始,他在一家名为“诚信卡源”的网店上购买了信用卡。

直到2013年11月被警方带走,陆勇才知道“诚信卡源”是一个“专门从事买卖银行卡的非法团伙”。

《我不是药神》改编自澎湃独家报道:守法还是保命,这是个问题

湖南沅江市检察院的起诉书(部分)。

《我不是药神》改编自澎湃独家报道:守法还是保命,这是个问题

湖南沅江市检察院的起诉书(部分)。

根据湖南沅江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所载明,2012年至2013年8月期间,陆勇通过网络购买了3张银行卡。印度制药公司与陆勇采用网上发邮件、QQ群联系客户等方式,在中国销售印度生产的抗癌药。

按照我国法律,这些抗癌药哪怕的确有疗效、且的确是真药,但由于并未取得中国进口药品的销售许可,均会被认定为“假药”。

2014年7月21日,沅江市检察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为罪名,将陆勇公诉至沅江市法院。

搭桥为病友购买印度廉价仿制药

《我不是药神》改编自澎湃独家报道:守法还是保命,这是个问题

伊马替尼直接从印度公司购买,价格约为200元每盒,是国内正版进口药价格的百分之一。

陆勇和大多数白血病患者在印度购买的药品为:Veenat(甲磺酸伊马替尼)、Imatinib(伊马替尼)。对白血病人来说,“印度格列卫”这个名字也许更为熟悉一些。

“格列卫(Gleevec)”是瑞士诺华制药公司研制,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胃肠道间质瘤等疾病的靶向抗癌药物,在中国大陆售价为每盒2.3万元左右。

而“印度格列卫”,是印度制药公司对瑞士诺华“格列卫”的仿制药。印度的这款仿制药,每盒售价从2004年的3000元,降到现在仅需200元——相当于同款进口药的百分之一。陆勇说:“通常情况下,一盒药吃1个月左右。”

对于多数白血病患者来说,服用这种低价的印度抗癌药,也许是唯一能够自救的“生路”。

陆勇在2002年8月被确诊为患有慢粒性白血病,彼时,已有瑞士诺华生产的格列卫进入中国市场,在医生的推荐下,陆勇一边进行骨髓配对,一边服用格列卫维持身体指标的稳定。

“那时候压力很大,我公司刚起步,每年能挣个十几二十万,但是看病两年下来,已经花了七、八十万,我有点吃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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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诺华生产的格列卫。 东方IC 资料

2004年4月,陆勇在网络上建立了全国第一个慢粒白血病QQ互助群。第一个QQ群里的200位患者,只有陆勇和另一位杭州病友吃得起瑞士诺华生产的格列卫。陆勇回忆:“有时候过了1个星期,过了1个月,就听说群里的谁‘走了’。”

大学本科学历和外贸工作的机会,陆勇常会接触国外的学术文章。“2004年的时候,看到一篇英文的报道,是说韩国那边的慢粒性白血病患者吃印度产的格列卫,很便宜,很多人都能吃得起。”

随即,陆勇在网上搜索“印度格列卫”的消息,并在一家日本药品网店买到了这款印度仿制药。“吃了3个月后,我去做骨髓穿刺检查,身体各项指标都正常了。”

根据药品包装盒上的印度制药公司的地址,陆勇通过生意上的印度客户,直接从印度制药公司开始购买“印度格列卫”。

后来,出于“同病相怜”和帮助病友解除痛苦的想法,他将自己的“冒险”告诉QQ群里的病友,并介绍从印度公司购药的途径。

目前,5个QQ群里的千余位病友都用这种方式买印度仿制药。

陆勇被警方带走的不久前,他刚给印度制药公司指定的账户汇了一笔款,因集体账户中的钱款不足,他自己先行垫付了几万元药费。11月21日被带走这天,他还没来得及跟印度公司对账,“我自己的钱套进去了”。

“我知道(给印度公司打钱的)那个账户是陆勇在管理,我们蛮多患者都知道。”一位钟姓病友告诉澎湃新闻,由于没有中国账户作为转账的“桥梁”,近几个月,病友又回到手续繁杂、银行柜台汇款的传统方式,来从印度买药。

百余白血病病友联名呼吁跨国购药“非罪化”

从国外代购未经中国进口许可药品的案件以前也有发生,但陆勇的情况不太一样。

“我是白血病患者,我只是把能维持生命的药告诉那些和我一样生病的人,病友不是从我这里买药,我没有赚取任何差价,也没有收取过任何手续费或劳务费。”陆勇说。

在陆勇看来,也许他获得的最大好处,就是接受了印度制药公司为他提供的免费赠药,与其他帮忙管理账户的病友无异。

对于目前拥有一家外贸企业和一家制造工厂的企业老板来说,陆勇的年收入百万元有余,早已不是为医药费犯愁的患者,“我觉得这(免费药)没什么”。

在印度仿制药这个“地下市场”中,几千位白血病患者购买被法律认定为“假药”的抗癌真药。他们在“守法”和“保命”之间纠结,却选择了后者。

事实上,陆勇也曾尝试过更合法的、通过官方来化解这种“购药难”的问题。

2006年,陆勇作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志愿者,与另一位北京志愿者,在韩国慢粒性白血病协会律师的陪同下,曾前往印度这家制药公司考察,以确认公司是否真的存在,这些药物在印度是不是“真药”。

陆勇说:“印度制药公司国际市场部的人也来过中国,在跟相关主管部门接触后发现,没有大批量(印度药)进入中国的可能。”

前述同去的北京志愿者曾“非常想”帮助国内白血病患者,作为健康人,他听说很多患者在吃印度仿制抗癌药并“保命”的事后,很受感动,便他通过自己的关系联系到了中国红十字会相关人士寻求帮助,并提出了“调配药物免费提供给国内患者”的建议。

然而,尝试失败。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他连称:“这是违法的事,(从印度)回来后,我就没再太管这事了”。他说自己早已不是红十字会的志愿者,现在还在做的跟公益相关的事就是“给一些孩子捐资助学”。

“接受你的采访,是我在这件事(印度仿制药)上做的最后一件事。请不要写出我的名字,也不要再跟我联系。”

为将陆勇从刑事处罚“头顶之剑”的危机中解救出来,澎湃新闻了解到,已有几百位病友及家属发起联名呼吁,并签署一份呼吁书——《为争取白血病患者基本生存权的的集体自救行为的‘非罪化’而呐喊》。

参与签名的病友认为,陆勇在网店购买信用卡并提供给印度制药公司,行为确实违法,但是他并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更没有造成对社会上任何一人的危害。

“……我们呼吁相关司法部门为了我们白血病人能多活几天,不要惩罚我们这种自救的行为,并请给予陆勇免于刑事处罚。

白血病患者跨国购药的两难选择:“守法”?还是“保命”?

2014-12-09 16:00 来源:澎湃新闻

因为跨国直购一家印度公司生产的抗癌药物,被称为“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的江苏无锡白血病患者陆勇遭到了刑事起诉。

像陆勇这样,跨国代购药品而被指控为“销售假药”的案例,此前已出现过多起。

2014年11月,南京一家著名IT企业的硕士夫妇,利用公司派驻他们在印度的便利,从印度代购了大批量的抗癌药,然后在淘宝上出售,后被警方抓获,目前已进入审判阶段。

此前的2013年5月,一位曾留学印度的中国籍硕士毕业生,因做印度药代购生意,被江苏淮安检方以涉嫌销售假药罪依法批捕。当年10月,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判处一起非法销售印度抗癌药的药贩有期徒刑8个月。

更早些时,2011年,深圳警方也曾查获网售印度抗癌药案,犯案人员为某知名企业派驻印度的员工。

在警方查获的上述案件中,涉案交易金额多在几十万、上百万元。在这些“销售假药案”大量涌现背后,则是数以万计的中国癌症患者出于求生渴望而自发形成的庞大的“地下购买市场”。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独家报道,为了解救直购印度药的“带头大哥”陆勇,目前已有百余位白血病患者或家属参与联署一份呼吁书——《为争取白血病患者基本生存权的集体自救行为的“非罪化”而呐喊》。

对于那些只能通过购买低价抗癌药来维持生命的患者来说,他们必须在“保命”与“违法”之间做出艰难选择。他们呼吁法律在制定和执行上能够彰显出人性的温暖,而不仅仅是冰冷的刚性。

他们呼吁代购印度药能够“非罪化”——“为了我们白血病人能多活几天,不要惩罚我们这种自救的行为并请给予免于刑事处罚”。

未经进口批准药物,均以“假药”论处

从已查处的多起印度代购药案来看,被查处的当事人多是高学历或高收入者人士,他们最初是帮亲友从国外代买少量药品,后来发现国内正版药与印度仿制药之间的巨额差价、且国内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遂转而做起了代购生意。

澎湃新闻检索公开报道发现,此类所谓代购的“假药”,实际上在印度是经过批准的合法“真药”,只是未取得我国相关部门的批准进口许可而已。

药品作为特殊食品,国家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监管要求。2001年12月开始实施的《药品管理法》中,“假药”的情形认定相对“绝对化”:未经批准生产、进口销售的药品,均为“假药”。

知名行政法学者、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泽晟对“假药”的范围提出疑问,“宽泛的解释来说,它(印度仿制药)确实倒也属于假药,但限制性地解释的话,更多是没有进口经营许可的药品”。

肖泽晟告诉澎湃新闻:“我比较赞同老百姓的呼吁。”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最新司法解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11条的内容是新增的: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对此,中国法学会主办的杂志《民主与法制》总编刘桂明认为,新的司法解释“有一定的温度”,“法律照顾到了个人的情况,如果家里有病人急需,是可以考虑(购印度药)。”刘桂明对澎湃新闻说。

然而对于需要依赖药物维持生命的许多慢粒性白血病患者来说,长期服用的药量累积,也许早已突破“少量”的界限。此外,没有途径直接购买印度仿制药的患者,他们的需求将直接催生网络代购印度药的市场。

跨国代购药品者成为“悲剧英雄”

但在现有法律框架的约束下,从国外大批量的代购、销售药物,只要未取得中国进口药品的销售许可,仍被视为“销售假药”,仍有可能遭到刑事追责。

长期关注医药医疗司法领域的学者、《民主与法制》总编刘桂明告诉澎湃新闻:“(帮助购买印度药)成为一种现象,很显然已经构成了犯罪。不管法律在这个时代适当还是不适当,在没修改前,它就是法律,法律对这种行为要予以关切和惩罚。”

在澎湃新闻采访的多位法学专家和律师中,多人都表达了与刘桂明相似的观点。

但是对于白血病患者的联名呼吁,刘桂明认为是“有意义”的:“其一,在定罪无法改变的时候,希望被告的量刑能得到法院的充分考虑;其二,要引起立法部门的重点关注,启动关于相关司法解释或法律的修改。”

负责起诉陆勇案的湖南沅江市检察院检察员罗剑也对澎湃新闻表露出了“两难”——从公安机关侦查的证据来说,作为销售假药的共犯,陆勇的确已经构成了犯罪;但从普通百姓角度看,罗剑认为,陆勇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英雄式”的。

“国家有国家的考虑,法律有法律的最低底线,不能因为他是‘为了多数患者’,违背法律就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是不可能的,否则被其他人效仿,法律将失去意义。”作为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罗剑“只能维护法律”。

罗剑说:“法律应该惩治犯罪,但是你们媒体可以呼吁国家对相关法律的健全。如果在别的国家,这种药便宜又有疗效,是不是可以在知识产权上去进行沟通?学一下相关的例子?”

中国患者为何“转道”印度购药

的确,印度对待抗癌类药品的做法就颇具特色。

作为世界人口第二大国的印度,对医药类专利的保护颇有“印度特色”——它往往会“突破”专利保护等限制,允许企业生产大量的价廉质优的仿制药,因而,广受贫困患者和国际人道医疗组织的欢迎,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也曾为其“点赞”。印度也因此成为全球药品主要出口国,被称为“第三世界的药房”。

《我不是药神》改编自澎湃独家报道:守法还是保命,这是个问题

印度的仿制抗癌药VEENAT被称为“印度格列卫”。

比如,我国很多慢性白血病患者直接或间接地从印度购买的仿制抗癌药(俗称“印度格列卫”),就是一款仿制瑞士诺华制药公司产品“格列卫”的“仿制药”。与瑞士诺华正版药相比,印度仿制药最大的特点是疗效可靠、价格亲民,普通民众能够购买得起——瑞士诺华公司的正版药,每盒在我国国内市场售价约为2.3万元;而患者通过印度制药公司直购的仿制药,每盒仅需200元。

在专利保护上,瑞士诺华公司与印度政府甚至进行过“法律战争”:2006年5月,瑞士诺华公司曾试图在印度发起对格列卫的专利保护,因要求被拒,遂起诉印度政府和专利局。然而,印度虽承认专利法,但只支持1995年后研发的新药,且不支持现有药物经混合或衍生而成新药专利的申请——格列卫被列为后者之一,诺华以败诉告终。印度药品堂而皇之地生产起了仿制药。

这也是大量“印度格列卫”出现在印度本土市场甚至畅销日本、韩国、中国等周边国家的重要背景。

但在中国市场上,由于我国恪守对专利权的严格保护,瑞士诺华生产的正版药价格也非常昂贵,这让那些想求生的患者望而却步。

2003年9月开始,诺华曾尝试降低药价,在华启动全球患者援助项目(GIPAP),推出“买三送九”等优惠活动。但即便如此,一名患者服用正版“格列卫”,每年至少仍需花费7万元左右。

2014年11月,南京一对硕士夫妇因代购印度药被起诉一事,曾在网络问答社区“知乎”上引起大讨论。有讨论者认为:诺华研发新药的巨额成本产生的高价药,这没有错;印度允许仿制药存在,以保障本国百姓和扶持医药发展,也没有错;而中国执法者,依法执行对销售“假药”行为的处罚,更没有错。

不过,这为白血病患者带来更大的生存困扰——对于“没钱买药”和“没途径买药”的中国患者来说,他们该如何求生?

有讨论者寄希望于健全中国的医保制度。对此,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泽晟认为,将高价药物纳入医保“将损害基本公平”。

肖泽晟说:“正规药价格太高,纳入医保范围是很可怕的。医保以高价购买这种药,实际是用大家缴纳的相关医疗保险的钱去支付的,相当于转移支付。当别人没生病时也交那么多钱,这会损害到其他人,是不公平的。”肖泽晟认为,问题的关键还是“药价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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