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起德州「民告官」案件可跨行政區域進行!

29日,德城區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自2018年6月20日開始,在全市各基層法院開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劃管轄試點工作。這意味著“當地法院審不了當地政府”的疑慮將被完全打消,“民告官”不再難!

為減少當事人對當地“官官相護”的疑慮,使人民法院更好地居中裁判,根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跨區劃管轄行政案件試點工作的要求,結合德州市實際,經德州

自6月起德州“民告官”案件可跨行政区域进行!

中院黨組研究決定,自2018年6月20日開始在全市各基層法院開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劃管轄試點工作。

根據德州市各區縣地理位置、交通現狀及案件數量、審判力量等實際情況,將全市劃分為三個片區:

東部片區包括寧津縣、樂陵市、慶雲縣;

中部片區包括德城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陵城區、臨邑縣、平原縣;

西南部片區包括禹城市、齊河縣、武城縣、夏津縣。

自6月起德州“民告官”案件可跨行政区域进行!

當事人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關於級別管轄、專屬管轄規定的前提下,可在所處行政區域片區內任意選擇管轄法院。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對片區內有關機關作出行政行為不服可以到片區內任何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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