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三叹红楼贾府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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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三叹红楼贾府衰落
法律人三叹红楼贾府衰落

巍巍贾府,上至王公贵族,下到家族门阀。官员呼风唤雨,百姓奉承巴结,为虎作伥,不可一世。然则,区区数载,大厦渐崩,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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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叹财产继承与分配

贾府上下,男不能干,女不作主,皆知家穷,屡不革新。变卖家财,借以维家,实属没落之先兆。究其原因,归于世风恶俗。然封建律法,亦有过之:凡父母在,子孙皆不得私有;家长不允,晚辈皆不得私用。

诚如贾琏,本已完婚,且有官职,本可风光,潇洒快活。实则门不得独立,财不能自得,苦心经营,皆需上交,开支应酬,尽同府中。悲叹之余,此等不平,是以子弟不得信服,上下不得卖力,家族何来兴。

生于今昔,我之幸焉。财之多寡,全凭己拼;但有支配,皆由自主。储赠遗继,应依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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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叹教育方式

遥想宝玉,上有溺爱,下获纵容,生性叛逆,风流放荡,厌恶四书八股,独爱诗词歌赋。生不逢时,封建枷锁,传统礼教,实难挣脱。每每触犯,轻则责骂,重则致死,绳索棍棒,应有尽有。

虽子不教,父之过也。此等育人,辱尊灭性,若现于今,亲朋谴之,法必究之。黄发本栋梁,家国独籍之。其之种种,法皆护佑。学当以乐为先,教须因材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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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叹婚姻制度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封建千年,深入人心。缔结与撤销皆由父命,嫁娶与离合皆听父言。府中不幸,莫大于迎春,出嫁数天,家暴连连,哭诉无果,折磨而亡。元春风光,不敢苟同,每有省亲,寂寞幽怨,溢于脸表,久而弥深。若问揪心,当属宝玉,迷茫逃避,相遇黛玉,意气相投,相知相爱,直达永恒。奈何奈何,空能择爱,却无择偶。黛玉哭致死,宝钗空守寡,宝玉终出家,可怜更可悲。婚姻本是利家兴业之事,奈何世家门第,歪风盛行。一府之地,难容一场美满姻缘。家庭破败,苦命连连,不倒不灭,实属怪哉。

婚姻神圣,譬如今朝。订由人愿,解依法规。若有胁迫,即可撤之;另有辱虐,可允离之。

家之兴衰,只争朝夕,富过三代,比比皆是。人若搏之,天必兴之;人如弃矣,天定负焉!

供稿:周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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