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因整容失败欲轻生,美容院无证行医导致毁容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期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人爱美这是天性使然。

近年来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物质条件的不断丰富,不少女性对于把自己变美的途径已经不再局限于购买品牌化妆品或是名牌女装等方面。

作为一种特殊的医疗活动,整容由于其近乎可以让人改头换面的神奇疗效,不知从何时开始越来越多的国内女性对整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中国是一个拥有着近14亿人口的大国,即便亲睐整容的女性只占极少的比例,在庞大的人口基数面前这仍代表着一个庞大的市场的存在。

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整形美容已成为继房地产、汽车销售、旅游之后的第四大服务行业。

以私人美容院、个体黑诊所为代表的地下整形机构借此乘虚而入,通过隐瞒事情、虚假宣传的方式骗取患者上门,在不具备任何资质与能力的前提下非法开展整容业务,这些场所逐渐成为非法行医“重灾区”。

部分女性因为爱美心切,加之经不住对方的哄骗往往会选择相信这些非法整容机构,而这些非法整容机构由于卫生条件差、药品来源不正规等因素往往会导致患者在整容后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轻者鼻歪嘴斜,重者容颜尽毁痛苦不堪。

之前媒体曝光过有关美容院无证行医导致患者毁容的案例并不在少数,但是每年仍然有不少女性上当受骗,最终后悔不已。

安徽宿州的这名女子因为整容失败与美容院交涉一年无果的前提下意欲轻生,她的痛苦我想作为外人肯定是无法理解的。

有人说:人的外在美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灵美。我们不能说这句话没有道理,道理是有的,同样的道理谁都会讲,身处在这个颜值至上的社会毕竟还是要现实点,颜值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是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整容不成反被毁容,这种结局恐怕任何女性都是无法接受的。

作为受害者一方的女子在进行整容前应当去了解美容院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然后再考虑是否接受对方的整容服务。很明显这名女子在事前根本没有核实对方的相关资质或者说明知对方没有资质而选择了盲目相信,在这种情况下女子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曾经有媒体报道国内的整容行业乱象时引用过一位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话:

“工商部门查不了非法行医。而对于医疗监督部门,生活美容机构属于监管的灰色地带,想要彻查消灭难。”

要破解这个难题恐怕还需要从强化监管机制与完善法律制度上双管齐下!



通城丹妹

从违约之诉来说,假如对方确实是没有整容资质,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双倍赔偿,因为对方没有整容资质却从事整容,涉嫌欺诈,对整容的花费可以双倍赔偿,对其他医疗费误工费等根据具体的票据计算,如果损伤严重可能伤残的,最好做法医学鉴定,确定是否伤残,确定误工护理等期限,评定是否需要营养费,这个都是计算损失的依据,如果伤残,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索赔时将全部损失计算好就是,只要对方没有资质营业的,一般索赔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孤独1749

类似的案例并不少

  • 2013年4月,郑州的小丽(化名)在洛阳某整形医院整容失败,在协商赔偿无果的情况下,爬上该医院楼顶欲轻生被消防人员救下。
  • 2014年12月,海南海口一位65岁老太,欲做眼睑整容手术变年轻,不料眼袋消失后,眼睑部却反转出来,而且两只眼睛一只大一只小,显得比整容前还要难,整容失败后整天抑郁不已,生日当天跳楼自杀。
  • 2014年1月,河南焦作市一名25岁的芦姓男子,由于隆鼻整形失败后患上精神病,父母为其治病花光了积蓄。芦认为自己拖累父母,遂在星期二自己生日当天,爬上医院平台企图跳楼。

而本案中的该名女子也是一样,因为整容失败,最后维权一年无果的情况下,加上因为整容失败不敢出门,最终导致抑郁而想要自杀。

这样的案例可能还有更多,爱美之心人皆有。且先不说应不应该整容的问题,毕竟这是个人的自由问题,但是如果整容的话,我也建议不要贪图便宜就选择没有相关资质的美容机构进行整容的活动,毕竟一分钱一分货,想用买自行车的钱去买宝马,可能吗?

无证行医黑整容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规定,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的药品、器械,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
  • (二)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 (三)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 (四)给患者造成伤害;
  • (五)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 (六)以行医为名骗取患者钱物;
  •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只是一般情形下对未取得执业许可证而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惩处,结合本案的情况来看,可以对该整容医疗机构予以3000-10000的处罚。

但是你会发现,根据实施细则的处罚来看,相较于整容医疗机构的收益和惩处力度来看明显就是利大于弊,这也容易造成被处罚者即使被罚以后,仍然可以肆无忌惮的继续经营整容活动。

其次,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整容医疗机构的非法行医行为导致了术者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的,那么就可以用《刑法》当中的故意伤害罪对其予以惩处。

最后,我个人认为自然美永远都比锥子脸要来的更好看更自然一点,所以都是网红脸的当下,反而自然脸更加有优势。

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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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鹿说法

无证行医首先肯定是违法的,但是一般不会涉及刑事,都是民事纠纷。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这部分可以请法律相关来回答。

说句难听的,如果美容院或者更夸张无证经营(更别说行医资格了)的工作室出了这种事情,你就算官司赢了,人家还能跑路,还能拒不赔偿。

或许我们法律的监管力度不够或者有别的问题,但是这个女子她贪便宜去美容院整形难道不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么?

我说一个我们院碰到的例子。有个姑娘跑到一个那种微整工作室去丰额头,那种给你打针的那都是七天速成班出来的。结果没打好,栓塞。严重到什么程度呢?双眼都要失明了。

后来她是认识我们院的一个美容顾问,这个美容顾问也是个小姑娘,不知道这里面的事,就把她带到我们院,还承诺会接下来。结果被我们院长批评了。

我们见到这个姑娘的时候,真的惨不忍睹,额头都烂了,还流脓,真的再不治眼睛都要瞎掉了。而且她的精神状态也是崩溃的,谁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脸烂掉都没有办法治?但是这关乎到事故,所以我们出于对院方利益的考虑,也是想拒绝的。但是这个姑娘真的可能到了绝望边缘了,不停地求我们,我们就跟这个姑娘签了个协议,大概内容就是我们尽量治,但是不能保证治好,而且后续如果出现什么症状,也不能对我们追究什么责任。

坏消息是,她开始找对方工作室赔偿,对方答应赔10万。后来又拒绝赔偿,说她出现那些现象是自己问题,不是工作室原因。后来她说要告这个工作室,这个工作室直接跑路了,打电话直接被拉黑。

吸取教训吧。


睡睡咕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无证美容院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被严肃查处,对于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责任,给予女子相应的赔偿。这是必须要美容院来进行赔偿的。

国务院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事件经过:6月30日,安徽宿州女子爬上5层楼欲跳楼,情绪激动,称整容失败,美容院无证行医,自己交涉一年无果,长期抑郁,掉头发……最终消防中队指挥员在她不注意的情况下快速上前将其救下来。

对于全国这种整容行业的无证行医,一定要严肃查处,严肃打击,以免更多的人身体及心理受到一定的伤害。

当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爱美的同时,千万不要盲目的去整容,去选择一些所谓的美容院进行整容,以免造成伤害。


珞珈评论社

回答,不知整容前知道這家整容醫院是無證的嗎?假若知道他們是無證行醫的,爲何還要去整容呢?你腦子進水了還是讓驴踢了,這一切的後果愿誰呀?明知山有虎還往虎山行,可以通過法律討回一定的公道,但也不能輕生父母養育你這麽大就爲了一次失敗的美容術爾輕生那你也太經不起人生的大風大浪啊。


人间正道是沧桑20486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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