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了:这8种财产无论如何是不能被法院查封、冻结、扣押的!

在民事纠纷诉讼阶段的,法院一般都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和扣押,以防止被告人转移、隐藏财产造成原告在胜诉的情况下无财产可执行,或者在进入执行阶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和扣押,比如查封房屋、土地、汽车、船舶、工厂等,或者查封、划扣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股票、股权等有价证券,以偿还申请人的债务。

但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被查封、冻结和扣押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这8中财产就不允许被查封、冻结、扣押:

记住了:这8种财产无论如何是不能被法院查封、冻结、扣押的!

这8种财产都是被执行人都是满足其基本生活条件的财产,或者执行阶段并未有形成价值的著作和发明,这也是法律在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给予被执行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条件。那么会人问,如果是唯一住房呢?是否可以查封,根据既往案例,如果在申请人给被执行人提供居住场所的情况下,唯一住房是可以查封的,换言之,只要能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其余的财产都是可以被法院查封、冻结、扣押的。

记住了:这8种财产无论如何是不能被法院查封、冻结、扣押的!

除了上述8中财产再机构方面还有几项也是不允许查封冻结扣押的,比如,企业党组织的党费,工会经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社保基金,军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的国库款、军费办公用房等,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办公场所、运钞车等,金融机构上交的存款准备金,金融机构的各种保证金、公益性资金等,还有被执行人的银行贷款账户也是不能冻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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