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法治建设奋斗者|周淑琴办理一个案子结识一帮乡亲

新时代法治建设奋斗者|周淑琴办理一个案子结识一帮乡亲

“手机你拿着,轮到谁说话,你就把摄像头对着谁,让当事人可以清晰地了解庭审情况。”接照周淑琴的要求,法官聂涛一丝不苟。一个多小时后,一起离婚纠纷案顺利完成审理。

“很多棘手的问题看似山穷水尽,却又出现柳暗花明的效果。”谈到周淑琴,聂涛对她善于思考和创新的能力佩服不已。

今年39岁的周淑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扎根基层法庭14年,办案千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起案件因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

原告杨某(女)因家庭纠纷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被告胡某(男)系艾滋病患者。听闻上法庭,胡某情绪激动,两次围堵法院大门。周淑琴主动请缨,担任该案的主审法官。

周淑琴了解到,胡某十分依赖亲属,便采取每天定期打电话和每周上门走访的方式与其沟通。在努力安抚胡某情绪的同时,充分保障杨某及其子女的权利,制定出多套调解方案,供双方当事人选择。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确定,两个孩子由杨某抚养,杨某支付适当经济补偿款给胡某。签订调解协议当天,现场没有辱骂、没有争吵,一起棘手的离婚案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当法官这么多年,常常是办理一个案子,结识一帮乡亲,了解一方人情。”周淑琴说,农村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维权意识较差,这些年来,她走遍辖区每个村落,通过走村入户巡回,强化弱势群体维权意识,在全市率先成立家事审判工作室。

江西省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从周淑琴手上发出的。

2016年4月,毛某以张某经常实施家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泗沥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张某得知此事后,多次对毛某进行威胁殴打,致毛某脸部和手臂遭受轻微伤。

周淑琴接案后展开调查,认为毛某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故向张某发出全省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张某威胁、殴打毛某。随后,周淑琴将裁定书依法送达公安机关、村委会和妇联等相关部门,请求相关部门协助,确保该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畅通。

“能让每个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感受到尊重、感受到公平,再苦再累心也甘。”周淑琴欣慰地说。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周淑琴先后捧得全省优秀法官、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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