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上午8:00左右
贛州一輛行駛中的電動車
突然爆炸起火
再來看看現場嚇人的一幕↓↓↓
警方表示:這輛電動車的廠牌不屬於官方公佈的合格品牌。
電動車車主表示:這臺電動車使用的是鋰電池,體積小重量輕,蓄電量大,沒有斷電保護裝備,所以安全係數有點低。這種電池如果發生碰撞、著火、短路會直接爆炸。不像一般的電動車,燒起來的時候火是慢慢蔓延上來的。
電動車使用中的安全隱患,不容小覷
另外,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也要注意,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
1. 嚴禁在建築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
2. 儘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
3.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範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實際上,因安全隱患導致的事故已經不少,但因無視交規導致的慘痛事故更是數不勝數!
1. 未按規定車道、違反車道信號燈指示行駛
2017年2月9日18時21分許,鬱某駕駛一輛二輪電動車在路口左轉彎時,因未按規定車道行駛和闖紅燈,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電動車駕駛員鬱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2. 逆向行駛
2017年5月30日11時38分許,壽某駕駛無牌二輪電動車在非機動車道逆向行駛,後橫穿道路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電動車駕駛員壽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3. 隨意橫穿道路
2017年12月30日9時許,王某駕駛一無牌電動自行車由南向北橫過道路時,因隨意橫穿,與一輛小轎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員王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4. 闖紅燈
2018年1月5日6時30分許,王某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左轉彎時,因闖紅燈與一輛貨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電動自行車駕駛員王某經搶救無效死亡,電動自行車乘客(12週歲以下)受傷。
5. 緊跟大貨車
除了以上電瓶車駕駛員存在的交通陋習外,行車途中“遠離大型車輛”也非常重要。大型車輛周邊存在更多的視覺盲區,更容易造成意外。2016年3月7日8時21分許,吳某駕駛二輪電動車與同向行駛的貨車橫向安全間距不足,發生碰撞。事故造成電動車駕駛員吳某死亡。
這些發生在身邊的事故案例,
是否讓你有所觸動呢?
電動車隱患大,交通事故多發,整治勢在必行。常州交警將進一步加大對於非機動車交通違法的查處力度。
請家有電動車的小夥伴廣而告之,
除了要注意電動車安全隱患,
騎電動車時也不要太放飛自我。
出門在外,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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