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了,養老金、公積金、企業年金都該如何分配?誰繼承?

網友問:配偶去世,養老金、公積金、企業年金都該如何分配?

QQ魚回答:

01 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餘額可繼承

按照社保制度設計,養老保險是統賬結合的,其中社會統籌部分不屬於個人,個人賬戶部分歸屬個人;個人死亡的其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配偶去世了,養老金、公積金、企業年金都該如何分配?誰繼承?

相關文件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02 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可繼承

按照公積金制度設計,住房公積金是完全個人賬戶設計(單位繳存都直接進入個人賬戶)是歸屬個人的,個人死亡的其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配偶去世了,養老金、公積金、企業年金都該如何分配?誰繼承?

相關文件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03 企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可繼承

企業年金是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所以,企業年金不是每個單位都有的,要看單位是否自願建立。

企業年金制度設計比較靈活,企業年金是延期歸屬個人賬戶設計(單位繳存部分可以靈活設計成按照職工在本企業工作年限增加而逐步歸屬進入個人賬戶)是歸屬個人的,個人死亡的其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相關文件依據:

《企業年金辦法》第十七條 :“企業繳費應當按照企業年金方案確定的比例和辦法計入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職工個人繳費計入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

《企業年金辦法》第十九條:“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及其投資收益自始歸屬於職工個人。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企業繳費及其投資收益,企業可以與職工一方約定其自始歸屬於職工個人,也可以約定隨著職工在本企業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歸屬於職工個人,完全歸屬於職工個人的期限最長不超過8年。”

《企業年金辦法》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企業繳費及其投資收益完全歸屬於職工個人:(一)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者死亡的;……”

《企業年金辦法》第二十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領取企業年金:……(三)職工或者退休人員死亡後,其企業年金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配偶去世了,養老金、公積金、企業年金都該如何分配?誰繼承?

04 繼承順序按照《繼承法》規定

具體的繼承按照《繼承法》規定進行即可。相關文件依據:

《繼承法》第三條:“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繼承法》第五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05 社保法規定的其他遺屬待遇

《社會保險法》還規定了一些遺屬待遇,例如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不過社保法是原則性規定,具體要看地方社保的實施辦法。

相關文件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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