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實施!內蒙古立法保護岱海黃旗海 違法排汙最高罰100萬

已经实施!内蒙古立法保护岱海黄旗海 违法排污最高罚100万

由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的《烏蘭察布市岱海、黃旗海保護條例》,近期由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於7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實施,意味著今後岱海、黃旗海的保護工作將有法可依,破壞及保護不力都將受到處罰。

岱海、黃旗海是烏蘭察布市境內的兩個主要湖泊,是內蒙古生態安全屏障的重要戰略支點,也是環首都生態圈建設與保護的重點地區。近年,受氣候變化及人類活動影響,兩湖出現湖面萎縮、水體鹹化、溼地破壞、水土流失等問題。特別是內蒙古第三大內陸湖岱海湖面由二十世紀初的182平方公里,萎縮至目前的54平方公里,水質變為劣V類。黃旗海也曾一度乾涸,成為季節性湖泊。

《烏蘭察布市岱海、黃旗海保護條例》旨在加強兩湖保護和管理,防止面積減少和水體汙染,改善兩湖生態環境。條例從規劃與保護、監督和管理、法律責任等主要方面,對岱海、黃旗海保護工作做出詳細規定。在法律責任方面,私設暗管排放水汙染物將處以最高100萬元的罰款;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保護不力將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條例從法律層面劃定了紅線,將有力推動兩湖水生態環境治理取得積極成效。

|本期審核:張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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