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实施!内蒙古立法保护岱海黄旗海 违法排污最高罚100万

已经实施!内蒙古立法保护岱海黄旗海 违法排污最高罚100万

由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乌兰察布市岱海、黄旗海保护条例》,近期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意味着今后岱海、黄旗海的保护工作将有法可依,破坏及保护不力都将受到处罚。

岱海、黄旗海是乌兰察布市境内的两个主要湖泊,是内蒙古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战略支点,也是环首都生态圈建设与保护的重点地区。近年,受气候变化及人类活动影响,两湖出现湖面萎缩、水体咸化、湿地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特别是内蒙古第三大内陆湖岱海湖面由二十世纪初的182平方公里,萎缩至目前的54平方公里,水质变为劣V类。黄旗海也曾一度干涸,成为季节性湖泊。

《乌兰察布市岱海、黄旗海保护条例》旨在加强两湖保护和管理,防止面积减少和水体污染,改善两湖生态环境。条例从规划与保护、监督和管理、法律责任等主要方面,对岱海、黄旗海保护工作做出详细规定。在法律责任方面,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将处以最高100万元的罚款;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保护不力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条例从法律层面划定了红线,将有力推动两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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