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菜刀擺棺材 鄞州「骨灰級」拒執「老賴」獲刑二年六個月

持菜刀摆棺材 鄞州“骨灰级”拒执“老赖”获刑二年六个月

王某在法庭受審

“老賴”只要會撒潑耍賴就真的拿你沒辦法?太天真!近日,鄞州區法院以拒不執行、裁定罪判處一“骨灰級”拒執“老賴”獲刑二年六個月。

被告人王某系寧波某企業的法定代表人。2011年,在一起民間借貸案件中,該企業作為借款的擔保人,被鄞州法院依法判決對其中的500多萬元承擔連帶責任。該案經過一審、二審、再審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原告可就該企業所有的廠房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原告申請強制執行後,法院裁定對該廠房進行公開拍賣。在拍賣過程中,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在拍賣現場擺放了煤氣瓶,揚言要炸燬拍賣現場。後經協商,王某先行支付了100萬元保證金,廠房拍賣暫停。

2014年,因王某拒絕履行還款義務,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鄞州法院重新對廠房啟動拍賣程序,並最終以1100餘萬元的拍賣價格成交。2015年3月,鄞州法院作出裁定:廠房所有權、相應土地使用權及配套設施歸買受人所有。

但是,王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並多次在執行法官前往騰退廠房時,通過在廠房前拉橫幅、擺棺材、辱罵法官等方式,抗拒執行。並且在廠房被拍賣成交後,王某不僅自己繼續佔用廠房,還將廠房出租收取租金,拒絕騰退廠房。

“你們誰過來我就砍誰,看誰敢騰我的房?”2018年2月,鄞州法院執行局法官再次赴該廠實施騰退時,王某手持菜刀威脅執行法官,致使法院判決、裁定無法執行。2018年3月,王某被民警抓獲。

鄞州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有能力執行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但其作為涉案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拒不遷出房屋,致使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無法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7月2日,鄞州法院對兩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當庭作出了判決。據悉,今年上半年,鄞州法院一共判處四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其中一起案件入選全省法院拒執罪十大典型案例,兩起案例入選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今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攻堅之年、決勝之年,鄞州法院將繼續加大力度打擊拒執犯罪,對抗拒執行、暴力抗法的失信被執行人從嚴處罰,並將繼續秉持亮劍精神、果敢作風,攻堅克難,苦幹實幹,凝心聚力打贏執行難這場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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