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汲取“大庆模式”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赴大庆学习考察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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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60天会战”活动要求,切实做好我市人民调解工作,让“大庆经验”在我市落地生根,2018年7月3日,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赴大庆学习考察“大庆模式”。此次学习考察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葛辉带队,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司法局长、市局基层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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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组先后参观了大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庆市高新区司法局、龙凤区兴化司法所。大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合大庆市人民调解中心、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信访矛盾调处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四家中心,大庆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向考察组详细介绍了四个中心功能定位、服务类型、建设理念、发展情况。考察组实地查看了大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配备、业务材料等,葛辉局长与大庆市司法局长刘勇就人民调解中心、信访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模式、流程、发展经验进行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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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庆市高新区司法局,考察组参观了以法律发展历史为主题的文化墙,详细了解了高新区司法局信访矛盾调处中心的运行情况,参观了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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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龙凤区兴化司法所,考察组听取了兴化司法所长对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文化建设、调解模式、档案管理等工作情况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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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过程中,刘勇局长与考察组进行了座谈。大家一同观看了大庆市人民调解工作宣传片,进一步了解掌握“大庆模式”发展历程和精髓。刘勇局长向考察组讲述了大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发展过程,总结了“大庆模式”取得的成效,就大庆市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设计的成果经验与大家进行交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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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辉局长认为

“大庆模式”给了齐齐哈尔很大启发,并结合“大庆经验”,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登记注册,尽快取得非企业法人资格。二是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加大资金、人员保障。三是各县(市)区司法局要认真学习借鉴“大庆模式”精髓,鼓足干劲,全力以赴,坚决打赢“60天会战”,实现省厅要求的六个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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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考察过程中与大庆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就加快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和探讨,取到了真经,学到了精髓。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以此次学习考察为契机,不折不扣的完成省厅要求的六个100%任务,全力推动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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