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法執行在行動」法官識破老賴緩兵之計,拘傳+拘留最終執結案件

「冀法執行在行動」法官識破老賴緩兵之計,拘傳+拘留最終執結案件

近日,申請執行人王某向石家莊市橋西區人民法院執行局送來一面錦旗,併發自肺腑地說道:“我原本想著怎麼也得等他出獄後才有可能拿到錢,沒想到這麼快就拿到了。多虧有了你們!”

2017年3月,王某因借款糾紛將曹某、閆某夫妻二人訴至橋西區法院,法院依法判決曹、閆二人共同償還王某15萬元本金及相關利息。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法官發現曹某正在監獄服刑,其名下有一家與他人共同擁有的美容店。如果就曹某擁有的份額進行執行,只能待其服刑完畢後才可實施,而另一被執行人閆某在經法院數次傳喚後始終未到案,和法院玩起了“躲貓貓”。因此,在申請人看來,這起案件只能等到曹某出獄後再從長計議。

5月18日,橋西區法院召開了與申請人集體見面溝通大會,詳細講解了當前執行辦案的形勢和力度,發動大家積極查找提供被執行人的地址和財產線索。王某看到了一絲希望,於是採取守株待兔式的辦法,多次到被執行人的美容店附近蹲守,最終等到了閆某的出現,隨即通知執行法官,稱閆某已同意與其下午一起前往法院。經驗豐富的執行法官意識到,這極有可能是閆某的緩兵之計,遂果斷作出決定,放棄中午吃飯休息時間,迅速趕到閆某所在地,將其拘傳到案。

閆某到案後,執行法官鑑於其拒不申報財產行為,依法對其採取了司法拘留措施。面對法律的威嚴和冰冷的手銬,閆某請求聯繫其親屬前來協商還款事宜。最終,通過執行法官釋法明理和溝通協調,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先還款10萬元、餘款3個月付清並由閆某親屬提供擔保的和解協議,圓滿執結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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