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犯不治身亡 監所科依法履職

2017年12月8日,蚌埠監獄十三監區服刑罪犯周某被發現倒在監區菜園的一片血泊裡,不治身亡。經調查:系其本人使用監區勞動工具剷刀自殺身亡。檢察機關及時介入後發現:本案存在監獄內部危險工具管理不嚴、值班民警工作交接不規範、片區責任民警掛職但單位未及時安排人員接替等多方面、深層次的問題存在。

“12.8案件”發生後,我院駐監幹警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認真初查,及時做出應急處置。同時雙管齊下開展工作。一方面調查取證,核查罪犯周某非正常死亡的過程和原因,並於2018年3月初向龍子湖區監察委及時移交案件線索和全部證據材料;另一方面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向蚌埠監獄發出檢察建議,建議監獄進一步建立健全監管安全措施。蚌埠監獄收到檢察建議後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採取多項措施予以整改,並且取締了菜地等安全隱患場地。

2018年以來,我院監所科幹警依法履職,發現問題認真查辦,並及時將案件線索資料依法移交區監察機關進一步辦理,努力共同營造良好的轄區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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