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始於2016年7月。此前,該市共有62個市級單位成立有紀檢組。然而,在執紀監督過程中,紀檢組“怕得罪人不想監督”、想監督“沒辦法”的情況時有發生。據統計,2017年前,62個紀檢組年平均辦案不到20件。
如何真正擦亮紀委派駐機構這個“監視器”?去年,該市紀委先後召開派駐機構負責人座談會,收集意見建議6類31條,建立完善《派駐機構日常管理辦法》等10餘項制度。同時,舉辦派駐機構幹部培訓班4期200多人次參加,選調60多人次到市紀委跟案實訓,面向全市遴選15名熟悉法律專業的公務員到派駐機構工作。
同時,整合執紀監督室、派駐紀檢組、駐在單位機關紀委等資源,建立執紀監督協作區,採取聯合監督檢查、協助信訪調查等方式,解決工作中的難題。去年以來,派駐機構聯合檢查29次、協助查信18件。
多措並舉,紀委派駐機構各項工作很快打開局面。該市駐市教育局紀檢組與教育局長“約法三章”:凡是涉及監督執紀問責的工作你向我彙報,涉及其他方面的工作我向你彙報;針對線索不多、質量不高等問題,該市派駐市住建委紀檢組主動出擊,廣闢案源,立案查處了十堰市人民公園管理處原副主任李某某違規從事經營活動獲利37.43萬元的違紀問題,在住建系統形成強烈震懾。
據統計,去年以來,該市23個派駐機構收到問題線索963件,上報縣處級幹部問題線索64件,誡勉談話46件,立案16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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