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早出晚歸「躲貓貓」 法官見招拆招「抓現行」

“我每天為躲債都過得提心吊膽,我一定積極籌款賠償,不再四處躲避。”6月29日清晨6點,剛想出門的蘇某被執行法官逮個正著,蘇某立刻垂頭喪氣表示認錯。

老賴早出晚歸“躲貓貓” 法官見招拆招“抓現行”

老賴早出晚歸“躲貓貓” 法官見招拆招“抓現行”

老賴早出晚歸“躲貓貓” 法官見招拆招“抓現行”

鍾某受僱蘇某從事木工工作。2016年10月7日,鍾某在施工過程中不慎從組合梯上跌落,致右股骨脛骨折,鑑定為傷殘九級。2017年11月22日,案經法院調解,蘇某應支付賠償款10萬元。調解協議生效後,蘇某不僅不履行協議,而且躲避不見。鍾某無奈向花山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通過網絡查控,被執行人蘇某名下沒有任何財產。經執行傳喚,蘇某未到庭。執行法官根據申請人鍾某提供的住址,先後兩次前往蘇某的住處,均一無所獲。細心的執行法官,通過走訪其鄰居,確認蘇某確實住在這裡,可能因欠債較多,每天早出晚歸,躲避被上門催債。瞭解蘇某的行蹤規律後,執行法官重新制定了執行方案,採取了“凌晨獵賴”策略,終於在清晨成功將蘇某圍堵在家中。蘇某被帶到法院後,經執行法官向其闡明法律義務,蘇某當場向申請人鍾某支付賠償款9000元。考慮蘇某的實際困難,鍾某自願與其達成和解,餘款分二期履行,8月底前支付40000元,剩餘年底前付清。

只要控制住被執行人,很多執行案件都可以順利結案。面對花招百出的“老賴”,花山法院啟動了“白+黑”工作模式,依據案情需要排定工作時間,實行 “凌晨獵賴”、“夜間執行”、“假日突擊”等多種執行方式,加班加點圍堵 “老賴”,彰顯法院重拳出擊、打擊“老賴”的決心,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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