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看守所了要不要給家屬說明是什麼原因才進去的?

慾望之夜942

要。所謂的說明原因,一般就是指“告知罪名”。

所謂進看守所,一般就是被刑事拘留了。

刑事拘留後,公安機關應該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通知什麼內容呢?時間、地點、人物和涉嫌的罪名。


除非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

當然,也有例外情形,如果是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家屬可能有礙偵查,就可以不通知家屬。其他類型的罪名,都必須在24小時內通知。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3條,拘留後,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如何通知?

一般是發出《拘留通知書》,當然有的地方辦案並不規範,僅僅打個電話告知。

《拘留通知書》內會有拘留的時間,涉嫌的罪名(也就是理由)和地點寫明。除此之外,當事人家屬無法見到正在被羈押的嫌疑人,只能通過辯護律師進行合法的會見。

《拘留通知書》長這樣:


另外,貌似很多人還不清楚進看守所和進拘留所有什麼區別。

區別很大。

進看守所,一般都是被刑事拘留了。刑事拘留就是對可能構成犯罪的嫌疑人進行羈押的地方。注意,我用的詞是嫌疑人,不是犯人,犯人是經過法院審判確定有罪的人可以稱為犯人,一般是在監獄執行。因此,刑事拘留僅僅只是一種臨時性的強制措施,不是懲罰的手段。而且其時間一般並不長,法律規定的時間是最長不超過37天。之後公安機關就要決定是否對嫌疑人逮捕(繼續羈押在看守所),取保候審或者直接撤銷案件釋放當事人。

而進拘留所,一般就是對普通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的行為,比如進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不構成犯罪的打架鬥毆、賭博等活動,時間最長不超過15天,合併執行不超過20天。我們稱之為治安拘留。

另外還有司法拘留,也是一種懲罰措施,是由法院決定,對於妨礙訴訟程序嚴重的人進行的處罰措施。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進看守所有三種情況:

1、刑事拘留(刑拘),一般7-15日,情節嚴重或案情複雜的最多會追加15日,一般針對刑事案件,期滿之後或釋放或檢察院批准逮捕。

2、治安拘留,一般3-15日,主要針對打架鬥毆但是清潔不嚴重的賣淫嫖娼等。

3、行政拘留,一般5-15日,也是情節不太嚴重的案件。

以上情況一般回通知家屬。





小狼哥不瞎說

進看守所了,就說明你涉嫌刑事犯罪,這和普通的治安拘留不一樣。一般警察抓人送到看守所羈押,說明警方一般都掌握了足夠的證據。情節較輕的,一般3天,7天,15天,30天可以取保出來,能取保的,一般都是3年以下的案子,不能是累犯。取保候審,也不代表沒事了,很多都要開庭的,判緩刑的話就自由了,判實刑的話,就要重新收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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