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将ICO列为法定金融业务 允许在许可范围内合规审慎经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近日发表题为《分布式账户、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发展与监管研究》

的工作论文。

银保监会将ICO列为法定金融业务 允许在许可范围内合规审慎经营

论文指出,与分布式账户、区块链、数字货币相关的资金交易结算、衍生产品交易、ICO 融资、运营交易场所等活动均为法定金融业务,须纳入相应的金融监管框架,在许可范围内合规审慎经营。

论文认为:

1.针对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监管者应遵循“技术中立”原则,按照金融业务本质实施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2.及时对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穿透定性”,防止冒用“技术”名义违法违规开展金融业务;

3.加强对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的监管,强化对信息科技风险、外包风险和其他操作风险的管控;

4.同时,持续加强跟踪研究和监测分析,做好专业知识、人才队伍、政策措施等方面储备。

自9月4号ico被定义为非法集资后,这是官方首次发表论文将ico定义为法定金融业务,表明官方对数字货币逐渐持开放的态度,ico离合法又近了一步!

同时,对于加密货币的态度,社交巨头Facebook同样出现了180度的大转弯。

银保监会将ICO列为法定金融业务 允许在许可范围内合规审慎经营

在今年年初,Facebook早就宣布,公司将开始全面禁止那些旨在推广比特币、加密货币和ICO相关的所有广告!

然而近日,Facebook却开始调整其加密货币广告禁令,允许一些预先受到批准的广告商推广加密业务及服务,例如交易所。据悉,他们已经计划收购美国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Coinbase。

可知,Facebook对投放加密货币广告似乎有解禁的意味?是什么促使了Facebook转变态度呢?

银保监会将ICO列为法定金融业务 允许在许可范围内合规审慎经营

一方面是利益驱使。加密货币行业是一个发展迅速、令人兴奋的行业,有很多潜在的广告商。在金钱面前,所有人都能表示出可贵的诚实。

站在Facebook的角度上考虑,只要通过一些审核手段保证Facebook的用户不会被骗,那么Facebook会很乐意获得额外的广告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一方面是监管松绑。美国sec对数字货币态度转变,否定BTC、ETH、XRP是证券的定义;支持在sec监管之下的交易所的发展。

银保监会将ICO列为法定金融业务 允许在许可范围内合规审慎经营

不过,也不能盲目乐观,因为目前ICO的广告仍然被Facebook禁止。同样禁止投放ico广告还有Google、twitter等。

但解禁的日子应该不远了,因为多个国家加密协会(俄罗斯数字货币和区块链协会(RACIB)、欧洲、亚洲等)打算就广告政策对Facebook、Google、Twitter提起诉讼,直至这些巨头公司取消对ICO的限制。

比特币官方论坛Bitcoin.org持有人Cobra近日表示,2018年 底前 Facebook、推特或谷歌会进入加密货币市场,如果没有进入,他会很惊讶。实际上,它一定会发生!

事实上,风向真的已经变了!

前有中国人民银行(央行)为数字货币钱包申请专利,后有美国比特币钱包初创公司 Uphold 获得sec监管许可,为加密资产提供服务

另外,中钞研究院张一锋今日表示:

央行一直在关注和研究法定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必然会影响到经济的方方面面,如果要发行,也应该会先在一个小范围内试行,关注在支付领域,我们央行现在叫做DCEP。

未来,数字货币会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投资方式。

2018年前5月ICO规模已是去年全年的两倍

据普华永道咨询公司和瑞士加密谷协会的一份联合报告显示,尽管加密货币价格大跌,但首次币发行(ICO)蓬勃发展。普华永道发现,2018年上半年ICO数量达到了历史新高。

根据报告,仅在2018年1月至5月间,ICO的规模就已经是2017年全年的两倍。普华永道瑞士在随附的新闻稿中写道:

总的来说,自今年年初以来,注册发行ICO的企业共有537家,他们筹集了超过137亿美元。相比之下,2017年总共有552家发行ICO,筹募总额仅仅超过70亿美元。与此同时,自去年以来,ICO募集到的平均资金也几乎翻了一番,从1280万美元增加到2550万美元。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Telegram和EOS的ICO已筹集了数十亿美元。Telegram 通过ICO筹集了17亿美元,而EOS筹集了41亿美元的资金。

银保监会将ICO列为法定金融业务 允许在许可范围内合规审慎经营

报告显示,就目前而言,美国、新加坡和瑞士是全球三个最重要的ICO中心,这主要是源于他们监管的进步。瑞士借助Zug小镇的“加密谷”,吸引了众多区块链和金融科技创业公司。较小的国家和城市,如香港、直布罗陀、马耳他和列支敦士登,“抄袭”了新加坡和瑞士的加密友好环境模式,也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功。

此外,报告还提出了目前全球正在实施的三种不同监管方法:

美国采用集中式管理,规定ICO发行的所有代币都需要作为证券来交易。相反,欧洲的监管模式存在差异。例如,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将代币分为三类:资产、支付手段和功能代币(utility tokens),这些代币不构成实际投资,但是允许买方直接购买ICO产品或服务。最后,在亚洲,监管非常多样化,从严格禁止ICO到积极推广ICO项目。

不过,监管机构和传统金融机构仍对ICO持怀疑态度,并批评其在某些司法管辖区缺乏监管。纳斯达克首席执行官Adena Friedman最近声称,由于监管缺陷,ICO对个人投资者构成“严重风险”。本月早些时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杰伊•克莱顿(Jay Clayton)重申该机构的立场,即ICO是证券,应该受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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