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財經近日,雲南導遊李雲強迫交易案一審公開宣判,李雲以“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去年12月,李雲在雲南省景洪市帶遊客時,曾採取辱罵、威脅、扣房卡等方式強迫遊客消費,強迫交易金額達15000元。
城市金融報 陳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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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2 09:15:17 安康城事通
@央視財經近日,雲南導遊李雲強迫交易案一審公開宣判,李雲以“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去年12月,李雲在雲南省景洪市帶遊客時,曾採取辱罵、威脅、扣房卡等方式強迫遊客消費,強迫交易金額達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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