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相继十余家P2P平台被查,涉案金额最高者达数百亿

进入5月,投资理财市场不平静,几乎每一天,都有平台被调查被查封的消息。

5月7日,中融民信北京总部突然被警方查封,旗下有成交近70亿的民信贷和成交10亿多的Me金融,仅这两家线上平台待偿金额就超5亿元。

5月8日,互联网购物返利平台“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被广州警方摧毁,黄某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被广州警方立案调查,网传云联惠的涉案规模达400亿。

5月9日,山西盐湖警方发布消息,打掉丰达车贷公司、车前程、麦芽数据贷款、微贷网、盈信通贷款、信和财富网络科技等“套路贷”犯罪团伙6个,刑事拘留33人。

5月11日,以吸引老年人投资为主的线下理财爱福家董事长突然跑路,平台暴雷,济南等地警方立案调查。

5月14日,深圳南山警方通报,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官网和收购的“趣钱网”P2P平台发行虚拟货币“普银币”进行集资诈骗,涉案金额约3.07亿元。

5月17日,杭州西湖区分局通告称,5月16日警方对杭州浙优理财公司法定代表人傅某及浙江和存集团实际控制人张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执行逮捕。

这些仅是规模较大的平台,还有一些小型平台也在清查中,这像是一次全国性的拆雷行动。自4月善林金融被调查以来,各类线下理财机构以及拥有线下理财业务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风险隐患引起了各地监管部门的高度警惕,监管层开始主动出击。

5月份相继十余家P2P平台被查,涉案金额最高者达数百亿

线下理财大清查

“根本停不下来,从各地采取的行动来看,这一次的整肃风暴,不是区域性的,而是全国性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5月15日,公安部公布了“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钱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晋公司”集资诈骗案、善心汇组织传销案等在列。

在这次打击的案件中,一些案件与公安部公布的典型案例十分相似。其中,尤以互联网金融的案件居多。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各家平台开展的各类业务均被冠以互联网金融创新,由于监管层面尚存在模糊地带,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不过,这次被调查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共同点是,大多有线下门店或者线下理财业务。

以中融民信为例,除了两个线上平台,其资金来源主要还是线下门店。早在两年前,中融民信高管曾公开表示,“线上线下累计成交规模102亿元,其中线上平台资金规模为30亿元,线下财富中心资金流入70亿元左右”。他还表示,民信旗下资金端财富管理门店共计39家,未来将以财富管理业务为主,主要集中在一二线城市。

事实上,早在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只能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也就是说,P2P平台不能在线下门店等物理场所募集资金,理财业务回归线上。

但是,很多公司在做P2P时,又大量做线下业务,有时P2P更像是其伪装。

以“善林金融”为例,其采用传统的门店推销与互联网营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交易模式吸收公众存款,对外大肆销售非法理财产品,涉案金额600余亿元。2015年2月犯罪嫌疑人原善林金融董事长周伯云在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等线上理财平台,但事实上,线下依然是其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其在全国开设的线下门店多达1000余家。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表示,按网贷监管规则,P2P公司不能设线下销售网点,只保留必要风控设施。对本来就从事线下资金服务的线下理财公司而言,对手的规范反而给了他们一定的空间,P2P撤出的社区这些线下理财公司接着宣传销售,给小区里的老年人推销各种类型的理财产品。“脆弱的商业模式还是导致了线下理财公司的问题,一旦还款来源方出现经营问题,承诺的利息或回报将无法兑现,导致投资者集中报案,而经侦的介入又会进一步影响线下理财公司的生存空间,恶性循环,导致暴雷频繁,案件频出。”

为何很多线下理财做到几十亿几百亿的规模才被查?有金融办人士表示,清理线下理财公司工作由工商、金融办、公安等部门负责,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工商只能核查业务经营范围,金融办没有执法权,一般在机构负责人自首、投资者举报或发生兑付风险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才会介入。

公安机关提醒

近年来,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高发,公安机关在严厉打击此类经济犯罪的同时,提醒广大市民:

1、在经济生活中要提高警惕,擦亮双眼,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要深入了解金融产品知识,到正规营业场所交易,不要轻易相信街头巷尾小广告、传单、口头宣传,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2、要防止犯罪分子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点击广告即可获利”、“P2P”等名义,以获得高额利息或高倍巨额收益为诱饵,通过互联网组织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活动。

3、广大市民要时刻在内心警醒自己,坚决摒弃“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等贪利想法,不相信、不参与非正规渠道的推介会、赏鉴会、体验会等各类明目宣传活动,更远离那些不着边际的项目投资,防止上当受骗。

4、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不要采取私了甚至非法途径解决。

5、日常生活中发现涉及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经济犯罪案件线索,应及时向处非办等有关部门反映或报警。

网贷舆情综合华夏时报、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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