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斑馬線,讓我們走得更文明、更長遠

礼让斑马线,让我们走得更文明、更长远

斑馬線也就是人行橫道線,是道路上白色而平行的粗實線,因酷似斑馬身上的花紋而得名。斑馬線是供行人橫過道路而專門設置的,是行人的安全線、生命線。

“禮讓斑馬線”,首先是法律義務,然後才是行為美德,中國人的腳步,從赤足到車馬,從輪胎到高鐵,一路前行不易,我們只有走得更文明,才能走得更長遠!

礼让斑马线,让我们走得更文明、更长远
礼让斑马线,让我们走得更文明、更长远

近日,芒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城區主要路口開展機動車斑馬線前禮讓行人宣傳教育活動。利用機動車駕駛員在路口等待交通信號燈的時機進行安全告知,要求他們在通過斑馬線前一定學會禮讓行人,通過自己的行動,帶動和影響廣大駕駛員文明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

礼让斑马线,让我们走得更文明、更长远
礼让斑马线,让我们走得更文明、更长远礼让斑马线,让我们走得更文明、更长远

“禮讓斑馬線”對於相對弱勢的行人來說,確實帶來了安全的保障,然而,有網友就會問,行人闖紅燈、“中國式過馬路”怎麼解?

礼让斑马线,让我们走得更文明、更长远

現行機動車通行規定:

礼让斑马线,让我们走得更文明、更长远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現行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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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現行行人通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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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應當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通過有交通信號燈的人行橫道,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人行橫道的路口,或者在沒有過街設施的路段橫過道路,應當在確認安全後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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