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這種三權分立、總統普選的國家是如何確保軍隊絕對中立的?

陳康喜

美國存在“特殊的國情”,我在此前的問答裡提到過,主要是:

1.美國是聯邦制國家,同時還是一個“合眾國”,50個州就相當於50個“國家”,不存在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只是職責不同。聯邦政府只是“法律意義上的全國政府”,不是“中央政府”。

2.美國不存在“中心地區”或者“核心地區”,有且只存在50個州,不存在“核心州”或者“非核心州”,各州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實際上也是非常平等。

這兩點,一定程度上確保了議會,可以牢靠的把握住“立法權”,使得三權分立逐漸穩固。因為假如美國不是以上兩種情況,議會恐怕就很難保證制約性,最終將會導致總統的“堡壘州”佔便宜,甚至還會出現軍隊效忠的問題,在這裡出於眾所周知的原因,不多做闡述。

在美國,軍隊是怎麼定義的呢?

過去總聽人提起“美軍”這個稱呼,很多人以為美軍的全稱就是“美國軍隊”,其實美軍的全稱叫作“美利堅合眾國武裝部隊”,並不是簡單地“美國軍隊”。同樣的,美軍也不是單純的“美國聯邦政府軍隊”,在這裡需要注意,美軍只對一個實體負責,那就是美國,並不是特指美國政府或者美國國會。

在實踐中,美國聯邦政府有權指揮美軍,實際上就是總統有權指揮美軍,總統在美國三權分立的政治架構中處於核心地位,權力最大,擔任美軍總司令,但是隻是法律意義上的。

需要明確的指出,美國總統對於軍隊的掌握程度,並不像某些人認為的那麼高,其實聯邦政府或者總統只是對軍隊有“使用權”,不存在“所有權”,所有權只能歸美國這個政治實體所擁有。既然是使用權,那麼很簡單,就得需要受到法律的制約。

首先有一條,是很多人所不知道的,直接就可以把美國軍隊給“鎖死”,那就是:美國軍隊不能在美國本土進行軍事行動。

這也是為什麼在某些科幻電影裡面,像《復仇者聯盟》裡面的紐約之戰,最後出動的卻是國民警衛隊,而不是美國陸軍?因為:法律不允許。

再比如電影《驚天危機》所表現的,白宮都淪陷了,可總統竟然不能派兵來保護白宮,只能自己跑路,這是為何?因為:法律不允許。

這就是一個法律問題了,假如總統不滿意了,被彈劾了,競選連任失敗了,然後賴在白工不走了,是不是可以派軍隊來阻攔“搬家”呢?答案是不可能,因為:法律不允許。

那好,有人說法律是人定的呀,假如真的有個總統無視這些法律,直接發個命令要求美軍一個師長帶兵來護駕,這個師長會不會因為總統是“最高司令”就過來了呢?

發生的幾率很低,因為要承擔風險:法律風險。

那好,假如這個情況就是發生了,美軍就是跟著總統犯法了,無視國會和法律,賴在白宮不走了,是不是就成事了呢?

這就屬於作死了。因為總統一旦幹了這件事,就意味著喪失合法性,其它50個州就立即宣佈此人是“偽總統”,恐怕50個州長會帶領國民警衛隊去討賊,最後不是被滅了就是進監獄。

因此,假如總統想利用軍隊來搞某些圖謀,他需要同時做到以下幾點:

1.買通美國軍隊所有的主官,說服他們只效忠自己,無視聯邦法律。

2.買通所有的州長,包括國民警衛隊主官,說服他們只效忠自己,無視聯邦法律

3.買通所有的參議員和眾議員,說服他們只效忠自己,修改聯邦法律。

那麼請各位想一想,這個總統就算有10000億美金,恐怕也沒法做到這一點。

因為還牽扯到一個“合法性”的問題。

這個合法性來自哪裡呢?就是美國人民同不同意。

有人說國會同意不就行了嗎?這種看法太簡單了,國會只是代表各州的利益,但是不存在代表全部州利益的代表。

比如說弗吉尼亞州的眾議員,是代表弗吉尼亞州的利益,他要是敢說自己代表50個州的利益,恐怕會被人笑死。這也就意味著,在美國聯邦政府,國會和最高法院的“三權分立”架構中,最容易獲得合法性的就是“議會

”。

假如總統真的“賴著不走”,還私派軍隊來阻止別人搬家,甚至還控制了國會參眾兩院。

那麼美國人民完全可以利用各個州議會表決一下,脫離聯邦,成立新的美利堅合眾國,選出新的議會,徹底否定那個“賴著不走的偽總統”。或者直接組建新的議會,徹底否定偽議會。

因此,這就給那個“賴著不走的總統”出了兩個新的難題:

1.買通所有州的議員,說服他們只效忠自己,無視聯邦法律。

2.買通50個州的所有民眾,說服他們只效忠自己,無視聯邦法律。

恐怕那個“想賴著不走的總統”,想想這個成本,算算賬,自己估計就會主動搬家了。

以上只是說了些法律方面的,就已經把這條路直接堵死了。

當然了,還有很多其它方面的原因,這些因素有機會再說。


圖維坦

另外,軍隊內部的決策機構仍然由作為文官的國防部長領導,職業軍人組成的參謀聯繫會議只能提供戰術和技術方面的意見,沒有決定是否開戰或停戰等重大決策的權力,必須聽命於民選的總統。

美國的軍隊體制高度封閉,在美國的國家權力體系中沒有軍人的參與,議會內部不設軍人席位,軍人不得當選議員或者其他行政公職。

正是軍隊在國家序列中的全面弱勢狀態,使軍隊即使想發動政變也得不到媒體、企業等任何其他社會資源的支持。包括軍隊該使用什麼樣的武器,都要由議會決定。軍隊只保留申訴的權利。

但是,雖然美國軍隊在國家序列中屬於弱勢群體,國家也給了軍人優厚的福利和崇高的榮譽。從軍的人也並不吃虧。也就少了發動政變或拎起槍桿子造反的慾望。當然如果你穿膩了軍裝,辭去軍職後要經商還是從政也沒有人阻攔得了你。

假如你真的政變成功,你的權力只在聯邦政府內部有效,下面的各州縣根本就不會理睬你,媒體也一齊批判你,有二百年民主傳統薰陶的百姓也不可能接受你,白宮門口不會再有遊行示威的人群,迎接你的是一陣陣的槍聲。


皓月千山

美國這種國家,總統的權利是很小的。即便掛著美軍總司令的銜,基本上在軍隊也沒有什麼影響力。軍隊的中立靠的是幾個方面。

第一,官不知兵,兵不知官。美軍的高級將領很少有長期任職的,大多都是三年左右就調走了。因此,很難形成官兵長期一起供職的情況,軍隊就變得中立了。就是發動戰爭的美軍將領也很少能超過五年不調動的。

第二,訓練士兵的,和指揮作戰的分開。訓練士兵都不能調動士兵作戰,指揮作戰的平時不訓練士兵。這樣就更不容易變成某個勢力的部隊。

第三,美國軍官的政治地位很低。在美國政府高層幾乎沒有什麼美軍的人。想成為國防部長還需要退役幾年才行。而提名權還都在美國文職人員手裡。

第四,美軍士兵都是僱傭軍。美軍宣傳的政策就是拿錢幹活,可以投降。大部分美軍士兵也都是來拿工資上班的人,甚至很多為了綠卡的外國移民。這就導致美軍的素質普遍比較低,也沒有什麼政治覺悟,更別說去參與政治鬥爭,成為某個勢力的人。

第五,美軍的情報機構,憲兵等組織都是掌握美軍內部動向的特務組織,一有什麼風吹草動都會掌握,非中立的行為必然要引起這些部門的關注,不會造成非中立的情況。


slience36896972

其次 美國不是一個統一的國家,是一個合眾國也可以把它理解為一個北美洲的聯合國.州與州的法津不同.各州警察也不是同僚關係.跨州犯罪的犯人需用國際法引渡.

美國總統對外權力比較大 對內沒有什麼實權,各州完全可以不鳥他,因為各洲洲長並不是由總統任命的.

各州有民兵.各州平民都有持槍權.持槍法案保障了平民反抗暴政的權力.美國人認為獨裁暴政才會壓迫人民,而不是境外勢力.

美國總統由上下兩院議會牽制.無法對內作惡.倒是可以不經議會對外宣戰.總統有60天海外用兵權.

美國總統最多隻能連任兩屆,憲法規定軍隊不得干涉內政.所有內政問題需要上下兩院協商解決


亞伯拉罕2017

國家行政機構的設置和劃分屬於上層建築,美國獨特的形成方式所形成的美國文化是基礎。

所有國家的行政管理都建立在這個國家的文化基礎之上。萬丈高樓平地起,沒有國家文化作為基礎和保證,任何行政的設置方式都不能被執行。

行政的設置取決於國家文化和民眾認同。因為先有文化基礎和民眾認同,才會有與文化基礎相應的行政設置。

橘生淮南則為橘,橘生淮北則為枳。不同的土壤決定不同的形態。

先有共識然後才有肯定共識的法律,先有文化才有建立在文化基礎上的行政設置。

軍隊的管理有兩隻手。

一隻是國家行政結構的設置和行政權力有形的手。

一隻是民族文化和人心認同無形的手。

有形的手和無形的手兩者之間,因為有形之手生於無形之手的基礎之上,所以有形之手是無形之手的輔助和具體化實效化的體現。

所以有蘇聯的迅速解體,有土耳其軍事政變的迅速瓦解。因為它們已經不符合國家文化和民眾的認同了。

所以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喜歡對外文化侵略大搞顏色革命。一個國家的軍事失敗不可怕,可怕的文化戰爭的失敗。一旦文化傳承和底蘊被侵蝕腐化,這個國家和民族就會有亡國滅種的禍患。

歷史上的四大文明古國只剩下中國,就是中國文化底蘊的深厚和博大精深。歷史上我國王朝遭遇重大失敗而導致異族統治的也有。比如最為人所知蒙古人建立的元朝和滿族人統治的清朝。但是我們都憑藉先進的文化最終戰勝和同化他們。從而形成漢族為主導其它少數民族蒙古族、滿族等為輔助團結一家親的中華民族。


淨化a木子

西方國家即典型的資夲主義國諸如英,法,美德,加拿大,澳大利亞等等的軍隊獨立性制度設計早已有之。早在中世紀,即歐洲封建社會,因以城邦為主,軍隊也由國王,封建城幫主或農奴主所有,因為,他們出俸祿養活軍隊,所以,軍隊沒有獨立性,依附性很強,但隨著資夲主義發展,一些地區國王勢力衰弱,無力供養軍隊,士兵們迴歸家園成為自由人,而另一些封建主,工業主為爭奪利益而打仗就臨時花錢僱傭一些原有士兵,一旦戰爭取勝為降低成夲,除保留一些基本隊伍而遣散大部分部隊。這樣,在歷史上,一定程度上,歐洲一些國家並沒有職業軍隊的理念。有職業軍隊的形成是資夲主義進入工業化時的事。資夲主義強調民主,民權與自由,建立職業軍隊的唯一目的是對外,是用軍隊保障本國自由世界,對外確保本國利益在與他國交往時不受損失。而軍費是納稅人交而不是政府交,政府只是民眾納稅代理人,而政府的總統,首相是誰當政並不改變納稅人與代理人關係。因此代理人不重要,而規則不改變,軍隊又是誰出錢就為誰打。故西方國家軍隊均可以保持獨立性。


手機用戶59480155998

三權:司法權、行政權、立法權,三權分立,或者叫做分權制衡,指這三權獨立行使。

在美國,行政權指政府,立法權指國會的上下議院制度,司法權指法院。三權分立也就是立法、行政、司法三種權力相互分立,相互制約、相互平衡。簡單的說就是以下三者兩兩制約和平衡。

屬於立法機構的國會對行政有彈劾總統的權力,對司法有批准法官的權力。

屬於行政的總統對國會制定的立法有否定製約權力,對司法有任命法官權力。

屬於司法的法院對行政的總統有宣佈違憲的權力,對

立法的國會有司法審查的權力。

通過對三權之間的相互制約,即任何一種權利機構發佈的命令必須要有另外一種或兩種權利來約束,從而保證了穩定!


達摩禪院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你。 1 西方有句名言,我下屬的下屬,不是我的下屬。美國是聯邦治國家,美國總統只是聯邦政府首腦,無權管理州政府具體事物,所以對美國人而言,總統並沒有太大的權利。2 美國的軍隊和警察分為聯邦軍隊和州政府軍隊和各級警察,領導權在直屬上級部門,所以美國總統並不擁有全部軍隊。3美國的軍隊高度職業化,市場化,對軍人而言是為整個聯邦政府服務,而非總統個人。4美國的總統的任期限制,確保總統在短的時間內不會對軍隊產生過多影響。5國家最重要三種權利,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分別有參眾兩院,總統,大法官擁有,三者互不隸屬,相互制約,其中兩院握有美國的財政大權,審議權,彈劾總統的權利,立法徵稅等重要權利。因此,即使總統領有軍隊,但是你沒有錢給軍人發工資,軍人也不會聽你的。美國議員代表由人民選出,直接對人民負責,不對總統負責。6美國政府各級行政部門沒有軍人擔任職位,都是有選出的州長,總統提名通過參眾兩院後任職的,所以美國的各級政府部門官員的任期都是一種僱傭關係。總統換屆後,就結束了。7美國軍隊直接領導部門是美國國防部長領導的五角大樓。除美軍聯繫會議有軍人參與戰術支持外,其他都有文管領導和決策。8美國總統由人民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總統獨裁,會受到彈劾。9美國人素質偏高,把工作和人際關係分開,所以軍人不會青紅皂白的愚忠,所以即使總統想獨裁,軍人也不會接受領導的。總統只能以國家的名義領導軍隊,而不能以個人名義,否則你是調不動軍隊的。10退休的總統是平民,沒有任何領導權利。11總統的權利是由人民賦予的,而非從人民手裡奪來的,是一種契約關係,任期結束後,契約自動失效。


希望之草

美國總統有開戰權,但是是有限權力,你亂來,國會不通過,你的命令按規定軍隊不能執行。所以執政黨和總統的權力是被制約的。

還有一個美國的特有標準,就是道德標準,工人上街罷工,燒了汽車,甚至傷了人,總統下令向工人開槍,軍隊不會執行。這個標準也掌握在譽論手裡。譽論說你過份使用武力,你將軍要下臺。


趙曙光教授

1776年7月4日,在北美洲十三個殖民地的代表舉行的第二屆大陸會議上,通過了由托馬斯·傑弗遜起草的《獨立宣言》。這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文獻之一,每一個字都閃耀著自由和人權思想的光輝: “我們認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統治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力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其賴以奠基的原則,其組織權力的方式,務使人民認為唯有這樣才最可能獲得他們的安全和幸福。”

這就是美國先賢們和美國政府甫一開始立國就追求的國家理想和全民價值觀。代表軍隊的劍只是為了捍衛這種人類理想和價值觀而存在。正如華盛頓所說的那樣,如下圖所示:這也就是後來林肯總統反覆強調的美國國民的三大權力:生命的權力、自由的權力、追求幸福的權力。由此理念而建立的美國政府架構,軍隊是不在政府架構之內的一個獨立的存在,軍隊只效忠於國家和全體國民。如下圖所示:

三權分立的憲政結構,國民用選票來表達自己的願望和意志。這樣的國家和國民既不可能受到美國政黨的控制,更不可能受到武裝到牙齒的軍隊的控制。 這就是現代憲政文明!

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更是明確的提出了國民有四大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其核心依舊是與美國立國理念,與美國國民價值觀,與軍隊的絕對中立是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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