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强化“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效果 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通过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的学习反省,使自己更加坚定了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抓好本单位“以案促改”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的决心……。”千阳县水利局纪委书记张伟在参加县纪委召开的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后如是说。

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后,千阳县纪委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分工协作,对标整改,狠抓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夯实“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县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发挥“头雁效应”,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促“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党内监督责任约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镇、部门主体责任清单,整体把握和动态研判镇、部门政治生态状况,积极履行“护林员”职责,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下属单位和分管领域“一把手”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深化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讲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专项治理。县纪委牵头成立了脱贫攻坚督查问责办公室,协调指导“八个一批”行业部门纪委(纪检组)和七个镇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狠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下发《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意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办法》和《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千阳县脱贫攻坚问责办法》、《千阳县脱贫攻坚督查问责结果奖惩办法》,将督查结果与岗责考核和个人评优挂钩,为全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制度支撑。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协作机制,加强与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沟通协作,依托7个办案协作区,整合7个镇29个部门纪委纪检组力量,坚持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快查快办。建立“2+4”大督查机制,先后围绕“作风不实、优亲厚友、退出不精准、弄虚作假、群众意见大”五类问题,对全县7个镇90个行政村进行了入户走访;围绕镇村户三级资料完善,对全县7个镇35个村,700户脱贫攻坚资料信息完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围绕非贫困户冒领、套领贫困户补贴政策进行了专项检查;围绕财政补贴政策兑付落实进行了督查。2017年以来,全县共开展脱贫攻坚督查69次,真正做到真督、实查、立改、严问责。

三是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整治“四风”下发了《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精文简会工作的意见》,加大对通过谈话函询方式处置和部门、镇党委“一把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的抽查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对发现的“一把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先行处置。紧扣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标准要求,在全县深入开展“转作风、强督查、抓落实”效能提升年活动,围绕精文简会、“三亮”问效、约谈指导、奖罚分明、追责问责五个方面,多轮次开展督导检查,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分16期对承担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7个镇、26个部门在县电视台进行“亮任务、亮进展、亮成效”。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对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问政曝光。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电话测评等形式,对各镇、各部门政风行风进行测评。针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全县开展了“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专项治理,对县城区内东海家园、千河雅居、水木清华3个重点小区进行暗访检查,对7个镇、36个部门节日纠“四风”工作开展滚动式监督检查,分7批次对各镇、各部门单位值班、公车管理等情况抽查检查。

四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惩治腐败下发《关于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中开展专题学习和警示教育的通知》,坚持以案促管、以案促建、以案促教。制定了《千阳县建设村级“家风家训馆”实施方案》,打造以“千阳三贤”和家风家训为主要内容的燕伋广场,7个镇依托村史馆、文化广场、文化长廊、祠堂等载体,打造14个示范点。健全问题线索处置协调沟通机制,紧盯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直查快办。依托7个办案协作区,全面落实“旬沟通、月通报、季评比、半年约谈”的执纪审查工作机制。联合县委组织部、民政局等,利用村级换届视频会等平台,宣传从严治党理念,认真学习换届工作规定,对全县村级换届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对325名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189名村委会委员候选人严把“廉洁关”,确保了全县65个村“两委”换届工作顺利完成。下发《关于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工作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千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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